教育需有“雷霆”,方能守护“和风”
润物细无声,教育是和风细雨,让学生在舒舒服服中成长,不过是教育的一厢情愿罢了。事实上,有时候为了让他们遵守规则,不挑衅老师的底线,霹雳雷霆手段也是不可或缺的,暴风骤雨也得来一阵儿。

学校让学生穿校服,这不是什么苛刻又高难度的要求,可是开学三周了,就有个别学生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把校服放在宿舍,把校服放在教室里的书包里,甚至撒谎说校服穿得磨损出了小孔小洞(也不知道整天不穿校服,哪里来的磨损);还有的学生,周一刚返校就把校服洗掉,以此逃避着装要求。这时候若一味顺从他们,“啥时候穿上算啥时候”,不穿就睁只眼闭只眼,忘了带就“下周带来”,忘了带又“再往后推”,依靠这样的“微风细雨”来执行学校的硬性规定,不过缘木求鱼罢了,结果往往南辕北辙。
面对这样的情况,规则必须“立起来”。提出要求后,就得给学生一个明确的截止时间,让规则不再是任人揉捏的软面团。任何学生打擦边球——校服穿半身、校服套在里面搞特殊——都不被允许;任何挑战规则的学生,都得接受批评教育,不该被无原则地温柔以待,必要时还得依法依规实施惩戒。

今天就遇到了这样一个挑战规则的学生:他穿着一件黑褂子坐在座位上,用挑衅的眼神瞅着我,那神情仿佛在说:“我今天没穿校服,从周一就一直没穿,你能把我怎么着?你三令五申、耳提面命,不过是吓唬我们,我不吃你这一套!”当时,我先对旁边几个没穿校服的学生提出要求,勒令他们该去宿舍拿的去宿舍拿,该去教室外换的去教室外换;同时,我也向全班再次明确规定:以后不再允许“进入教室后再撵出去换校服”的情况,只要不穿校服,就杜绝任何人进班。

老师若对学生提出要求后,没有雷霆手段跟上,对没做到的学生不实施惩戒,导致“做与不做一个样”,那所有规定和要求都会变成一纸空文,对学生没有丝毫震慑力。所以,和风细雨更适合作为学生服从管理后,阶段性拉近师生距离的方式,而非要求学生集体服从时所采取的根本性策略。古人早就说过“慈不掌兵”,诚不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