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分,又缘份,本是佛教用语,指人与人之间无形的连结;是某种必然存在相遇的机会和可能。比如人们在社交关系中建立起一种亲密的关系,是缘分的一种体现,像父子、夫妻、朋友、亲人、师生、主宠、主仆之间,与陌路人相比,就是缘分,或者说有缘。
二十年前,张老师出于对一个单纯孩子的傲慢轻视,加上出色的拳脚功夫,无论在讲台,在教室外,把孩子的头脸恣意践踏辗压在脚下时,张老师与这个叫常某的孩子就结下了孽缘。
当然他教书育人这么多年,结下孽缘的肯定不止常某,还会有种种体现:
1、遇事就动手,拳脚功夫解决,无须说理:
如肆无忌惮家暴家人者、饭店吃饭能用火锅泼小孩者、路怒症者、肆意殴打公交车司机者……干嘛说理,动手的力量最强大;
2、只是孩子嘛,还用得着平等对待?用得着和他讲公平?他能怎么着我?
如禽兽父亲猥亵强奸亲生女儿、虐待孩子致残致死、博士高铁霸座、张芒果之恶意投诉……没有公平、平等观念,有可乘之机就要充分利用;
据说,时间能冲刷一切,时间能疗愈一切,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凡播种下去总会有收获,只是收获的是诸如此类的另类,在这些恶行中,你能说没看到张之类的老师的身影?
对张老师而言,虐打一个孩子,一个学生,理所当然,天经地义,再说他又能怎么着?如同吃饭呼吸一般,自然不存在需要时间去冲刷,疗愈的伤口。
但是,常某的复仇让他如当头棒喝,醍醐灌顶,被打后沉默的表现就是。可惜被媒体放大成了沉默的委屈,立马又收起被灰尘蒙住的良心,端出一副委屈的面孔。
同样是打人,老师打人就是有违职业道德,学生打人就要追究刑责?同样的打人行为,还有职业不同的法律条文规定?
要入刑,双方都入刑,甚至施虐一个孩子要更严重,造成二十年的压抑愤怒,引发复仇,情节严重,后果严重,为什么都在漠视一个孩子受虐的痛苦,为什么都去同情施虐的老师?
当我们去谴责身边的种种恶行时,有多少行为都带着原生学校之过?从小不被平等对待,缺乏公平,公正,被歧视、无视;被暴力,不止拳脚暴力,言语暴力之类的冷暴力也很可怕;
……
说起来还有很多,教书育人,如种树种花的修枝剪叶,张之类老师的修枝剪叶似在培植恶之花?
常某方做无罪辩护,张老师应该不比那位深夜被打女子更厉害吧,那女子鉴定结论是软组织挫伤而已,本案入刑常某实在有失公允。
鉴于本案的特殊性,法官不应单纯拘囿于常某打人事件,应综合考究案情因果逻辑关系,充分考虑学生,作为未成年人宪法同样赋予的平等、公平、公正权利,促进更多的人参与到保护未成年人中来,弘扬社会正能量。
所以这个案子哪有原告,双方都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常某即便被重判入刑,服刑出来就是。而张老师,则要一辈子站在历史的审判台上,接受正义的鞭笞,接受良心的审判。
由此看出,本案非常有调解的社会基础和必要性。常某已表现出道歉诚意,张老师也应该释怀,勇敢地站出来,真诚道歉。打开学生二十年仇恨之结,体现老师高洁大爱情怀。
从此“渡尽劫波师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