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是非正式的学习,是指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教育,通常多指父母或其他其他年长者,对儿女辈的教育,家庭教育是社会整个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代替的特点与作用。
一般人们将教育根据场所不同,分为三个部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儿童个性发展则是起源于家庭,显现于学校,成熟于社会。家庭教育是人健康成长的起点,国内外的很多研究证明了,家庭教育对于儿童青少年成长的重要性,例如,很多对违法少年的家庭研究表明,不良的家庭环境,家庭气氛,以及不良的父母教育方式,和由此导致的不良亲子关系,对少年儿童的不良影响是巨大的,其中少年的偏差行为就与这种不良的家庭资源有着密切的关系。
研究一,美国犯罪学家萨瑟兰发现,凡是出现违法少年的家庭,大多具备以下一个或两个以上的条件:一,家庭成员中有犯罪者,或者行为品德不端者。二,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死亡者,离婚者,或是被遗弃者。三,父母愚昧无知,或者是直觉上有缺陷者,因病不能管教子女者。四,父母态度专横,偏爱过度或者过分干涉,或者是严厉放任嫉妒者,以及家庭居住条件差,并且与同住的亲友不和者。五,人种与宗教不同,习惯各异,或者是养子以及收容单位收养的孤儿。六,失业,工资收入低,以及在共同劳动中受经济压迫者。在在这六种类型家庭中,家庭成员主要是父母,或者由于教育水平低下,或者由于夫妻关系不和,或者教育方式过于简单粗暴,孩子生长的家庭环境比较恶劣,因而违法行为更容易发生,虽然萨瑟兰的研究有其局限性,但也表明,家庭对少年偏差行为的形成具有特殊意义。
研究二
我国与此相关的研究是由董新等对北京,上海石家庄等八省市的调查,在所调查的1800多名犯罪青少年中,家庭成员或亲属中,有犯罪记录的是407人,占21.28%,也就是有高于1/5的违法犯罪青少年,自己成长过程中,或多或少的受到家庭成年人的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以及父母的行为,对孩子的影响是终生的,孩子会带着原生家庭的种种遗传特质走向社会,父母的影子投射到孩子身上,并融汇到孩子的血液中,成为他一生的印记,从这个意义上说,孩子是家庭的产品,家庭教育再怎么重视都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