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伦敦的一家电视台播放了一档电视节目。
这个节目是讽刺抽象画的真人真事。节目共分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由摄制组到大街上随便找了几个正在扫地的清洁工人,让他们用手中的扫帚,在一张准备好的画布上任意涂枺,整个过全部进行了录像。第二部分,邀请一批美术理论家和评论家,到某个画廊鉴赏一幅新近问世的抽象画。
大厅里仪式隆重,灯火辉煌。
清洁工用扫帚涂抹的作品,一本正经地悬挂在大厅中央。记者把理论家对作品理论上的分折、历史上的引证和哲理上的思考全部录制下来,然后与第一部分一起连续播放。
这个节目脍炙人口,一时在英国传为笑谈。使人们对这些知名美术理论家和评论家的审美眼光提出了置疑。
不过,人们笑过之后,那么问题来了,欣赏和创作这两个过程所依据的思想是否总是应该一致?
这让我不由得想起了另一个笑话。一次大画家列宾和他的朋友在院子里散步,他的朋友在一片银白的雪地里看到了一小片黄色污渍,显然是狗留下的尿痕,就顺便用脚踢着雪和土将其掩盖了。没想到列宾看了很生气,并说几天来他总是到这来欣赏这一片美丽的琥珀色!
明明是一泡狗尿,可是在画家眼里却是不一样的色彩。
列宾看到的不是污渍,这是因为他用另一种眼光去看,用另一种思路去领悟,从而得到了与常人不同的感受。
不由得想到:在一个对象那里能看到什么?取决于我们用什么眼光,从什么角度去看;能领悟到什么?取决于我们用什么思路,用什么思想方式去理解。
见仁见智的分歧,不仅存在于对抽象画的欣赏,对于写实画,对一切艺术作品的欣赏和品评都存在。
那些被称为“妙手偶得”的作品,只是因为欣赏它无需改换读者的思维习惯就得到了称赞,而未必是作者刻意追求的力作。
那些被人们贬为“信手胡来”的东西,往往只是因为接受它需要改变我们自己的习惯思路,就遭到嘲笑,而在作者,却很可能是苦心经营之作。
不由得想到,欣赏者与画家的思想常常是不同的。正如评论家与小说家的思想常常不同一样。对绘画或写作的评价,往往是评论者本人思想的表达,未必是对画家和作家思想的解说。
但是做为一种眼光,一种能力,鉴赏家、评论家如果能从作品中讲出道理来,这个眼光既使高于画家或作家,又有什么不好呢?
就像一位摄影评论家在一个喜欢玩摄影的孩子不经意拍下的3000张照片中,选出了一二张精品,并将这个精品用理论的眼光宣扬一番,又有什么不好呢?
我们不能因为多数人看不懂抽象画就嘲笑他们没眼光,那是由于他们缺少这方面的学习。我们同样也不能因为艺术评论家评错了一幅画就嘲笑他们滥用眼光,那是电视台记者为他们设置了一个陷阱。
我们应该尊重每一个人的眼光,不要让他们的眼光成为别人的嘲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