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8日 星期日 雨
某网友在某地问·政栏目中反映:当地一公司要求员工从早上七点工作到次日凌晨2点,也就是每天工作达19个小时,如果离·职还会被扣一个月的工资。这么长的工时,是不是工资很高呢?或者说给开了加班工资呢?
据说该公司月薪也就三千,还没有社·保,更没有加班补贴之类。很多员工称受不了,但又不能离开,因为离开就要被扣一个月工资。而且从今年元月到现在的工资都还没发,老板说要等旺季过完才给员工发工资,因为害怕员工离·职。
网友反映后,当地人·社部门建议他们到劳动仲·裁部门处理此事。有网友留言表示不解:该公司普遍存在超时工作,还不交社·保,人·社部门不该去现场调·查处理吗?
据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回应:因为收的货多,人家要货,没办法,每个员工的工作时长不固定,分摊的任务有的多有的少。还说:“我们没记干活时间,打卡有时打,忙了就没打卡。”
虽然该公司的超时工作较为极端,就目前诸多企业而言,这不是个例,毫不夸张地说,几乎所有企业都存在较为普遍的加班加点问题。
我不反对加班加点,从参加工作以来也经常加班加点,包括有时周末也会加班,但那时没有觉得因为加班兼顾不了家庭。反之,如今的很多企业一味为了最求利润、压缩用人成本而过度透支员工工时,还觉得理所应当。
就像上述这家公司,既然中标的任务多,要完成合同任务,那就多招点人呀,这样既能在合同约定时限内完成交货任务,又不至于让员工每天工作19小时,这应该是企业老板最该负责的事儿。
我国很多私企包括国企都存在超工时问题,亟待规范,希望从上到下各级的职能部门严格履责起来,就像上述公司,已经存在严重违规违法用工了,不仅严重超时工作,还不给交社保,人·社部门居然让人家去走劳动仲裁,难道该部门不能去调查处理?
有网友说的很犀利,guo·家已出台法·律,所有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买社保,上述公司应该给员工补交社保;而且该公司多次中·标当地医院洗涤服务,但工·商信息显示参保人数为0,当地Z·F采购部门应该要求投标人提供员工参加社·保的证明,说明当地监·管存在漏·洞;每日工作19小时,那每月超时330小时,属严重违··法,这样的企业还不该整治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