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焦点心理学团队网中37期王萌,坚持分享第558天。
最近,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引发全网震怒!
我们诧异的是,十三、四岁的少年本该怀揣梦想,在学校接受知识洗礼,增长智慧。然而,他们却做出如此令人发指的杀人埋尸之举;
我们愤怒的是,已经见过太多未成年罪犯钻年龄的漏洞,将未成年保护法当作免死金牌,犯罪后仍然有恃无恐;
我们担忧的是,这世间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孩子也不可能活在真空里,不铲除霸凌者和恶魔,今日之惨案很有可能衍变成其他家庭的续集;
我们希望的是,法律能对这三个恶魔予以最严厉的处罚,以儆效尤,让全国的未成年都明白害人伤人杀人的代价是沉重的。
就像网上那句细思极恐的热评:“全国的霸凌者都在等这三个人的结果。”
邯郸案还没结束,3月19日,广西又发生了一件令全国网友咋舌的事情。
一家商店老板发现有个男孩偷东西,打电话叫来他的妈妈后,店家说:
“根据规定,偷一罚十。”
没想到这位妈妈接下来说的这句话让所有人大跌眼镜:
小朋友杀人都不用判死刑,偷东西?
你们是一点常识都不懂啊。
小朋友,14岁都不到,还是少年啊。你这样子处理事情!
这不正是邯郸案所引发的蝴蝶效应吗?
原来,真的有孩子是在父母的允许下作恶。
家长的一句“他还小,还是个孩子”不是对孩子的保护,而是为他们释放出一个危险信号:“我犯错、犯罪不用担责。”
这让我想到同一天里,李玫瑾教授在网络平台针对邯郸案发表的看法,一针见血地指出:
父母把一个人带到这个世界上、理所当然地对这个人有全责。这个选项不容置疑,法律明文规定监护人有监护指责,“监”就是避免未成年人遭遇危险或产生危害。
如果生了孩子却只生不养,只养不教?那都属于不守法行为。
深以为然。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
只生不养是为坏,只养不教是为害。
教育是场漫长的修行,如果决定生下孩子,就要对他们负责,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为人父母,千万别欠下这3本账,不要等到将来孩子来讨债时才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