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过一个人,很疯狂地那种喜欢,以至于朋友们都说能承受我如此热烈的爱一定不是一般人,我不否认,可爱情不就该如此吗?对我爱的人,我必须让他感觉到他的不一样不是吗?
至于他是否喜欢我,没有人知道答案,我也不曾去问,有人说喜欢过,也有人说他只是玩玩。也许我是知道答案的,他做事情不考虑我的感受,同意的错误会犯第二次,明知道我那么介意……
有人说,同样的错误他不会犯第二次,如果他犯了第二次,那已经不是他的错误,而是他的选择。是了,他的选择就只是适合结婚而已,我今天才知道适合结婚只是你比较稳定不会冲动离开,安心忍受一切的另一种说辞,说来也是可笑。
从前我以为找一个爱我的人我才会幸福,现在我明白了,找一个爱我并且我爱的人最幸福,找一个你爱的人哪怕苦一点也觉得幸福,可找一个爱我的人,怕只是徒增内疚,这样对他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