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我心爱的虎子


《许三观卖血记》的作者是当代作家余华,讲述了一个男人卖血换钱的故事,就是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的故事,却构成了这个男人平凡的一生,写出了那个时代人们的话朴实无华的美德。

故事的主人公叫许三观,一生中共卖过十二次血。第一次卖血是因为好奇,在同乡阿龙阿根的引领下,他成功的完成了卖血,这次经历让他了解了卖血的整个过程,首先,要准备一些礼物给医院的血头,为的是让血头优先选择自己;其次,卖血前,要大碗喝水,而且要喝到膀胱快要爆,这样能冲淡血水,卖更多的血;最后他还明白了,卖血的钱是救命钱,好钢用在刀刃上,这钱坚决不能随便花掉。所以,他拿着第一次卖血的钱办了人生中的第一件大事,娶到了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许一乐打架闯了祸赔人家钱,在这件事之前,许三观刚刚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他为自己白白替别人养孩子而感到莫大的耻辱,但是,当看到自己辛辛苦苦经营了七八年的家被外人一点点搬空的时候,却忍不住坐在门槛上和许玉兰留下了伤心的眼泪。最后,许三观决定卖血换回了自己的家,同时承担了一个做父亲、丈夫的责任。

第三次卖血,是为了给自己的情人林芬芳买补品,为此,他和林芬芳的婚外情暴露出来,但是他不后悔,因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和妻子许玉兰在道德上扯平,才能给自己白白替别人养孩子出口恶气,心里终于平衡了许多。

第四次,第五次卖血,是给了上山下乡的一乐、二乐,为的就是尽快让孩子们回到自己的身边。通过这么多年的相处,许三观已经彻底将养子一乐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六次至第十二次的卖血,许三观拼了命从家乡出发,分别在林蒲、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等六个地方上岸,一路卖着血到了上海。为的就是救活这个让他既爱又恨的孩子许一乐。许三观用自己的命保全了许一乐,一家人平安的渡过了难关。

新中国以后,孩子们都回到了城里,娶妻生子,生活一点点好起来了。这时候,五十岁的许三观突然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可是谁知道,在历经世事,当年风华正茂的小伙,已经变成了垂垂老矣的老头,医院已经不愿意再要他的血,许三观被新换的年轻血头毫不客气地拒之门外。许三观想到家里万一有了危难,自己再也帮不上忙,他在街头哭了起来,哭得停不下来,故事到此结束了。

在这部小说里,没有激情澎湃的宏大叙事,只有细碎的生活、平凡的人事,但正是在这简简单单的场景和生活里,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个平凡男人的坚韧、伟大、不屈不挠。许三观和我们的父辈们一样,他们的感情没有那么多的轰轰烈烈,更多的是油盐酱醋、鸡毛蒜皮、吵架拌嘴。但那种平凡生活里的点点温情,那种对妻子、孩子、乃至养子彼此的不离不弃,以及那种艰难困苦里的相濡以沫,却让今天的我们无限怀念。许三观的人生轨迹里没有什么惊天壮举,却在一个个普通的瞬间,让无数人泪目。平凡里的伟大,最让人动容。许多人说,在许三观的身上看到了自己家人的身影,他们奔波、忙碌,在人间的万般疾苦里拼命,为的就是一家人能平平安安的生活在一起,令人无不为之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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