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夏书系·活在课堂里》
李政涛
做方法的主人,不做方法的奴隶
要方法,但不能唯方法。如何避免既“要方法”,又不能“唯方法”,从而真正当好方法的主人?
做方法综述的目的,既是把握方法的前沿:了解已经有哪些方法,是谁提出来的,成效如何;也是了然自我方法的独特:如果自己也运用过类似的方法,不妨进行一个比较,哪些方面相同,哪些方面不同,进而凝练出自己的独特。
真正好的方法,不是“找到”的,而是“长出来”的,是从自己的生命中长出来的。长出来的方式,就是生命实践,带着自身与生俱来的禀赋、天性、激情、习惯,以及全部的教育经历、生活经历,投身到持续漫长的教学实践中,在一次又一次的试错、摸索、反思和调整中逐渐成形,最终从自身生命的全部实践活动中结晶而来、脱胎而成。
作为方法的主人的教师,必须清晰“我”以什么样的理念来选择和使用方法,以理念为标准来衡量、反思方法运用的成效,通过建立理念与方法的紧密连接,牢牢掌握对方法的掌控权。在此过程中,还需要学会不断重建方法背后的理念,很多时候,方法的选择、运用及其成效带来的各种问题,不是方法本身的问题,而是理念的问题,错在理念,不在方法。对方法的反思与调整,在根本上,是对理念的反思和调整。只有把方法深深扎在理念和理论的土壤里,用明晰的理念来导引方法的选择和运用,我们才能成为方法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