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是电影《路边野餐》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看完电影回家搜索诗人毕赣的作品,这才知道,成为著名导演之前,毕赣先以诗名流播坊间。
背着手/在亚热带的酒馆/门前吹风/晚了就坐下/看柔和的闪电//背着城市/亚热带季风的河岸/淹没/不醉的桥/不醉的建筑/用静默解酒//明天阴/摄氏三到十二度/修雨刷片带伞/在戒酒的意识里/徒然下车/走路到天晴//照旧打开/身体的衣柜/水分子穿越纤维
没有了音乐就退化耳朵/没有了戒律就灭掉烛火/像回到误解照相术的年代/你摄取我的灵魂/没有了剃刀就封锁语言/没有了心脏却活了九年
这是出现在电影《路边野餐》众多诗歌中的两首,朗诵者深情朗诵时,诗行就书写在画面上,并没有标注那是毕赣的诗作。好的电影观众在电影放映的过程中应该被电影淹没,会认为诗的作者就是《路边野餐》的男主角陈升。
虽然与写出《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这样深情款款的台湾歌手同名同姓,但是,只会唱1980年代台湾校园民谣《小茉莉》的电影中的陈升,却让我们找不到能写出如上所引诗行的可能。是,先锋电影就是这样,从来不屑于人物的来处,这个相对于背景以及周遭的人物而言过于文质彬彬的陈升,哪里来的“出格”的风度?不就是黑社会老大花和尚的高级跟班吗?不就是仗义得替花和尚报了杀子之仇坐了9年牢嘛?都不足以养成一个诗人,对吗?假设,我们能认定导演毕赣从来没有想过让朗诵者陈升成为实际上是毕赣名下诗歌的作者,陈升只是作为导演毕赣在拍摄一部电影时按捺不住诗心的代言人,我们不妨剥去陈升诗人的伪饰看看剩给陈升的,还有什么:剁了杀死老大花和尚儿子的凶手的手指后,在监牢里一呆就是9年。9年中,母亲死了,老婆死了,只剩下同母异父的兄弟老歪和侄子卫卫。大儿子没能在自己身边长大,让母亲对陈升怀有愧疚,死前除了想方设法为将来出狱的陈升谋到了诊所的工作外,还将房子留给了他。母亲不公平的遗嘱,引起老歪对陈升的不满,不出意料,如若电影按照生活本来的样子让陈升离开凯里去临镇只为寻找被花和尚带去玩耍的侄子卫卫然后按照母亲的遗愿好好照顾卫卫,与电影节和媒体给它的评语“诗意、散漫而又抽象的情绪在银幕上升腾开来”,怎么划等号?毕赣的办法是,臆造出一个叫荡麦的地方,有山有水民风却不朴厚,所以,也叫卫卫的大男孩总是被人欺负,并被那个叫洋洋的女孩若即若离。至于那位陈升说非常像死去妻子的洗头女,是不是就是陈升死去的妻子,是拍摄于荡麦那40多分钟的长镜头是不是非此非彼的梦境的关键实证,我们却看到,任凭陈升怎么回忆自己与妻子新婚时所住小屋外轰隆隆作响的瀑布声,洗头女却没有丝毫呼应,我们怎么就能断定荡麦的长大了的卫卫就是陈升要去临镇找回的小卫卫?非线性时间又从何谈起?只因为大卫卫对即将离开荡麦的陈升说要在货车车厢上画时间可以与小卫卫喜欢到处画钟表的爱好能够勾连起来?
将一段故步自封的乡村生活搬上银幕,未尝不可。心里清楚那样的乡村生活不足以诗化后,便使出虚虚地荡开一笔的手法,即便这样,还觉虚弱,就让男主角成为诗人。这一笔,更加虚弱,一个连《小茉莉》都唱得支离破碎的小城汉子,居然能写出“没有了音乐就退化耳朵”这样直指音乐与耳朵之间苦闷关系的诗句,我不相信。
然而,《路边野餐》公映后这些天里,已经形成了一种声音:如果不喜欢,就是你看不懂《路边野餐》,不懂诗不懂荡麦故事的隐喻——好吧,我看不懂《路边野餐》,更绕不清楚因着钟表或曰时间的连缀,形成了一种循环:花和尚死去的儿子(特别喜欢钟表)是死去卫卫,加上小卫卫、大卫卫,都是陈升,是各种年龄段的陈升。是这个意思吗? 这么简单的故事,却要用诗和时空错位来考验观众的智商,不知道是导演在炫耀技巧呢还是电影已经词穷得必须将说得清楚的东西故意弄得鬼影幢幢,才显得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