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倡廉]
元旦佳节已来临,大型分厂党总支提醒全体党员职工严格执行"十五个严禁",切实增强全员廉洁从业意识,严防各类节日腐败。
1、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或用公款在系统内组织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
2、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
3、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公务接待。
4、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5、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旅游、娱乐、健身活动。
6、严禁违规用公款赠送、收受、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
7、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8、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
9、严禁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打着“公务接待”“商务活动”“外事活动”等旗号,领取、发放、赠送上述卡或券。
10、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11、严禁组织、参加隐秘聚会。
12、严禁用公款打高尔夫球。
13、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
15、已实施车改的,严禁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
编辑:廖春梅
(注:文中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