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则新闻,大意是说萤火虫在我国现在已经是濒危物种了,活体萤火虫被列为网络平台禁止销售目录,因为这个事件产生了很多争议,因为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销售,有人认为这是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看着这样的新闻和争议,我心里涌起一阵阵难过,萤火虫啊,原来已经濒危了呢,这真的是我从来没有想到过的事情。
我是从小在农村长大的孩子,所以对于萤火虫这种生物一点也不陌生,小的时候我和小伙伴们常在夏夜里组团抓萤火虫,我们在充斥着蛙声的田野间奔跑,我们三五一伙儿,个儿矮的拿着塑料瓶,个儿高的紧追着萤火虫,默默地等待时机,瞅准机会纵身一跃把它紧紧地捂在手心里,然后我们一窝蜂涌上去,手忙脚乱的把它装进塑料瓶里。那时土匪一般的我们一晚上能抓几十只萤火虫,然后我们一大伙人再浩浩荡荡的去某个父母不在的伙伴的家里,我们把客厅的灯熄灭,门窗关掉,把萤火虫放出来,让它们在屋子里飞舞起来,我们就在那闪烁着的淡黄色的微光下跳舞,唱歌。现在想起,突然觉得我的童年是多么浪漫啊。那时的电视不会24小时不眠不休,那时的我虽然也是电视儿童,但我还是更喜欢在田野里奔跑,我们捡牛粪,抓河虾,烤青蛙,打沙包,那时的每一天都是酣畅淋漓的。那时的快乐像萤火虫闪烁的微光,虽然微弱,但却澄澈。
后来,在城里上学后,课业越来越重,我也就很少回去农村了,而且我渐渐迷上了韩剧台剧,即使回去了我也是宅在家里看电视,再也懒得出去跑了。我就再也没有和萤火虫这种生物有过近距离的接触了。后来,和荧光虫有关的都来自动漫和电影了。上大学的时候偶然看了一部日本动漫《萤火之森》,讲了一个发生在乡村深山里的一个凄美的稍纵即逝的爱情故事。主角阿金和萤在深山里相识,但是阿金只要被人类触碰就会消失,在一年又一年的相处中两人之间产生了爱情,最后在妖怪祭奠上阿金因为触碰了人类而消失了,但是两人也终于能拥抱在一起。萤就在漫天的萤光中一点点消失,无比凄美的一副场景,但是我却没有感到难过,因为他们彼此相爱了,即使会灰飞烟灭,飞蛾扑火,但那又怎样呢?这一生都不会再有遗憾了,如果不能彼此感受,那再长的生命又有什么意义呢?
记忆中还有一部和萤火虫有关的电影是《假如爱有天意》,我非常喜欢的一部电影,相信很多人都看过。
其中的一幕是美丽的萤火虫点缀的夜空下,俊河背着珠喜走在田野里,像极了童话故事里的场景,情窦初开的珠喜在这样梦幻般的夜空下对俊河芳心暗许,从此他们的命运紧紧缠绕在一起,即使最终还是错过了,还是让人觉得美好。还有最后一幕是遗憾错过的俊河和珠喜的后代站在乡间的木桥上,漫天荧光下,他们终于相认,让上一代错过的爱情在他们这里圆满,看着那一幕我总是会哭出来,这也许就是命运吧,俊河和珠喜的错过成全了他们的子女的爱情,这何尝不是一种残缺的美好呢。就像李健的歌词写的那样“有多少爱恋只能遥遥相望,就像月光洒向海面,年少的我们曾以为相爱的人就能到永远,当我们相信情到深处在一起,听不见风中的叹息,谁知道爱是什么,短暂的相遇却念念不忘,用尽一生的时间,竟学不会遗忘。”
关于萤火虫写了这么多,其实我也不知道在自己要表达什么,我只是有点心疼,心疼这个世界,物质越丰富,人心越叵测,我们在面对另一种物种的消亡时仍然要去拼命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益,这种汲汲于利的姿态令人作呕,可是我们生活的世界大多都是这样的人。我还心疼我自己,我的记忆,我的老家房子、田地现在都已经被征用了,盖成了洋气的厂房,修成了宽阔的柏油马路,成为了现代化的高新工业区。那些我记忆中的田野,池塘,统统化为乌有了,更别提什么萤火虫了,我时常路过那片厂区的时候,看到那面目全非的一切,我都会怀疑我的童年是不是一场梦,那些萤光飞舞的夜晚是我自己幻想吧。我曾经以为这里的一切都不会消失,我可以去远方流浪,我可以去追逐梦想,这些回忆都会在这里等我,可是意外总会来的猝不及防,而我无力阻止。
面对萤火虫的消亡我们谁又能阻止的了呢,我也只能为它写篇零散稀疏的文章了,仅此而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