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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故事。想开始写作,最终决定写作,也是源于对故事的热爱。而最初让我认识并爱上故事的,是电视剧。
我从五六岁开始,就跟着母亲一起看电视剧。《一剪梅》、《几度夕阳红》、《情义无价》、《八月桂花香》是印象中最初的几部。除了《八月桂花香》还略记得一些情节外,其他只剩下一两个模糊的镜头了。不过当年穿风衣的张晨光,黑黑的米雪,温柔漂亮的苏明明……我还是记得的。看完还会唱歌给母亲听,有音无字地,”有谁知道情义无价,能够付出不怕代价……“
那时候印象最深的,是刘雪华和秦汉演的《烟雨蒙蒙》。强烈的命运感和复仇的快感,深深地慑住了当年只有六岁的我。长大后,我买了原著。当我看到结尾时又一次被震撼了——原来原著的结局是如此惨烈,惨烈到让人庆幸,还好当年电视没有把它全部还原。2000后这个故事再度被搬上荧屏,名噪一时。这里我不想说那部电视的名字,因为打死我都不承认,它们是同一个故事!《烟雨蒙蒙》不是琼瑶最成功的电视作品,但绝对是她写过的最好的故事。
上学后,电视看得少了。偶尔蹭到一两集,剩下的要么听母亲转述,要么就只有等寒暑假重播再看了。那时候上海有一份报纸,叫“每周广播电视报”,四毛钱一份。上面不但详细预告着一周各个频道,各个时间段的电视节目,还附有最近播出的电视剧的剧情简介。现在想想,那些段落大意似的剧情介绍,就像一个故事的故事梗概。我看不到声色鲜活的画面,只好靠它们来聊以自慰了。
94年初,大楼里装了有线电视。如果说当时传统电视台,还在以计划经济的方式播出剧集,一天一集。那有线电视台就是完全迈进了市场经济,一台台新剧好剧,而且是三集连播!我就像个往日一粒冰糖都要分几次吃的孩子,意外得到一把五颜六色的水果糖。那种惊喜——不,狂喜,是一下子闷在心里头,喊都喊不出来的。
从此,除了《每周广播电视报》,家里又多了张报纸——《有线电视报》。平时都是由父亲购买,到了寒暑假,这个任务自然归我了。每星期五下午四点,估摸着下周的报纸出来了,问母亲要七毛钱。到报摊钱递过去“一份每周一份有线“,摊主便从两厚沓报纸里各抽出一份给你。拿到报纸就翻到剧情介绍,一边走一边看,看到后来就站在马路上不动了。等到全部看完再走回去,脑子里还想着电视的情节……
回到家拿出笔和尺,干嘛呢?把每天要看的剧目划下来。首播的,重播的……其实每天播出的时间都一样,但我就是要把它们划下来。然后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看两张报纸各划了什么节目。根据这个来安排自己的作息。再对应好集数,把当晚的剧情介绍再看一遍。那份认真劲哦,所以母亲常说“侬把这份认真放在读书上,就不是这个成绩了。”
那时候最怕开学,因为一旦开学,正在追的剧就泡汤了。记得有一年开学,我正陷在《碧海情天》的坑里爬不出来。通过剧情介绍我知道岳瑛要结婚了,天养准备去抢亲。但是我看不到啊!我默默记着那一集的播出时间。当时我有个大红色的电子手表,第二天早上坐在课堂里,9点38分,我看了手表一眼,知道重播开始了。可能是觉得委屈,不甘心吧,第二天我和母亲说:”昨天早上9点38分,我的心猛跳了一下。”我希望母亲会想到那是因为《碧海情天》,谁知她说:“啊,那是早搏欸……”我一愣。也难怪母亲会想到早搏,因为她心脏不好。我讪讪的,不说话了。这得是多爱看电视的小姑娘啊!
碰到特别喜欢的剧,我还会把它的剧情介绍或者报道剪下来。后来不知道是报纸内容多了,还是广告多了,原本一集集的剧情介绍变成了一整段!就好比吃饼干,某天苏打饼干突然变成压缩饼干了,你吃不吃呢?只好一头吃一头骂啊!我还试过自己写分集剧情——看完后再写——模仿报纸上写的:某某某暗生情愫,谁谁谁黯然神伤……当然我比报纸上写得详细多了。
那几年对电视剧真到了痴迷的地步。有时甚至觉得,这一天都是为电视剧而活的——每一集的收尾都是一个扣人心弦的高潮。于是你睡觉、吃饭,做任何事,都是为了等待第二天那个时刻的到来!
上初中后,仍然爱看电视剧,但也开始接触电视剧外的表达方式——电影、小说。小说看得很杂——金庸、琼瑶、梁凤仪的看,张爱玲和《简爱》这样的世界名著也看。但因为有电视剧可以对照,始终更爱前者。35度的天不开空调,就着一个小吊扇,坐在躺椅上看四五个小时。吊扇呼呼转着,眼睛扫过一幕幕悲欢离合、爱恨情仇……渐渐知道,自己喜欢电视,是喜欢一种沉浸在故事里的感觉。只要故事足够精彩,小说一样能使自己沉浸下去。那种全身心浸淫在一个故事里的感觉,就好像把切了片的柠檬浸渍到蜂蜜里,按下去,再按下去,把果肉里的每一个气泡都挤出来,直到它的每一丝纤维都被蜂蜜渗透,合二为一……
高中因为学习,电视看得少了。小说仍是鱼龙混杂地看。那几年网络文学兴起,自是看了不少。最喜欢的是痞子蔡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和安妮宝贝的《暖暖》。前者后来被拍成电影,让我第一次知道,同一个故事,小说也可以远比影视好看。后者一度达到了可以复写的程度。也曾写过小说不像小说,散文不似散文的东西投去”新概念作文大赛“,但因为来不及誊写,就把草稿寄出去了。
因为喜欢故事喜欢写作,高三的时候把志愿都填成中文系。现在回想起来,自己当时虽然有憧憬,但并没有真正为它去努力。所以它终究成了一个泡影。
这件事重重地打击了当年的自己。很长一段时间,都假装若无其事地活在一个失败者的躯壳里。大二的时候,动手写了两篇既矫情又晦涩的文章,算是祭文吧。在这个失败的躯壳的一角挖了一个洞,把那个浅薄又懦弱的梦想埋下去,埋下去……黑色的,深褐色的土坟起来,最后还觉得不够彻底似的踩上两脚。
我又回到了那个沉迷于电视的自己,一部接一部地看。电脑有了,网络有了,想看什么看什么。看完新的看老的,把以前上学时错过的剧通通翻出来,看个够。上班后,更是理所当然地享受这份消遣。偶尔看到感触深的,就写些剧评。但多数时候,既懒得动脑也懒得动手。
仍然喜爱故事,但只吃不饱似的把它们一部部塞进去,像《千与千寻》里的无脸男。渐渐地,它成了我庸常生活的依赖,精神世界的寄托,最后更沦为我逃避现实的手段……后来自己碰到一些事情,荒唐了几年。现在回头看,是从故事外活到故事里去了。
两年前,我把一些当年很喜欢的剧翻出来重温。有原著的话,就对照着一起看。某天想到一部当年因上学没看成的剧——海岩的《一场风花雪月的事》。一开始,原著和剧同步进行着。但是看到后来,我放下了剧,把书先看完了。并不是多高明的作品,甚至存在着很严重的瑕疵。然而我永远不会忘记,男主当着女主面自杀的那一段。当时我震动,虽然只是通过文字,但那一幕仿佛就在眼前。高度的紧张和绝望,就像发生在自己身上!后来在剧里的看那场戏,只觉得索然无味。
看完原著的第二天,我还沉浸在故事的氛围里,前前后后回顾着。合上书,一个念头生出来:我要写故事,我也要写故事。想说我用一秒钟来肯定这个念头,但是没有,连一秒钟都没有。我就这么确定下来了。只是从哪开始写呢,写什么呢?既然自己仍爱看电视剧,还在看电视剧,那就从剧评开始写起吧。
首先我就写了《一场风花雪月的事》的剧评。接着每看一部,就写一篇。这些文章纪念了过往所好的同时,也越来越坚定自己要写下去的决心。只是有时不禁感慨,怎样才能写出这么好的故事,自己又什么时候才能写出一个好故事呢?
从去年五月起,自己开始写一些除剧评以外的东西,至今已一年有余。经营着几个自媒体账号,简介一栏要写什么呢?想了想敲下:写作是最初也是最后的梦想。誓要成为一个说故事的人。等我!
写下第二句话的时候,不是没有退缩的。因为发誓容易,践行却绝非易事。事实上,在这一年多里头,总有过一两次不想再写下去的时候。好在第二天,又坐下来写了。
偶尔还会看电视剧,带着研究和创作的眼光。也因为这样,能看出一些以前想不到的东西了。看到好的故事,喜欢也很受打击,但同时也激励自己没关系,因为自己不再是被动的,仅仅被俘虏了。而是可以主动学习它,模仿它,直到有一天赶上它甚至超越它。
说要成为一个说故事的人,我已经出发了。然而离说好一个故事以及说一个好故事这个目的地,还很远。可能在这条路上会遇到无数困难、打击、孤独、失败,但我仍要试一试,用尽全力地试一试。
写这篇文章之前,我找到了当年的剪报。它们不一定是全部,也已经黄得不成样子,但我仍满心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