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的全民医保可以持续吗

奥巴马的全民医保可以持续吗?

第086讲

本文讲述了

1.奥巴马总统的医改方案《患者保护与平价医疗法案(Pateient Protection and Affordable Care Act)》。

奥巴马医改最大的“亮点”是:

1.他要把3000万没有医保的美国公民纳入医保的范围

2.保险公司不能因为投保人有过往的病史而拒绝投保,就是不能歧视投保人。

3.保险公司也不能因为投保人过往的病史而索取不同的保费。

把所有的公民都纳入保险范围,然后禁止保险公司进行歧视,这是奥巴马医改一个重大的特点。

2.奥巴马医保方案违反了保险的运作原理

保险之所以能够自我维持是因为它是商业行为,保险公司之间要进行竞争,必须通过两个基本的办法:细分和加总。

1.细分,把风险不同的人细分到不同的组里面,防止他们互相搭顺风车;

2.加总,在同样风险的组里面增加投保的人数。通过大数定律,减少他们的风险造成的离差,从而更精准地计算风险,使得投保人要交的保费达到最低。

细分和加总是保障保险公司能够公平竞争下的基本前提,一旦打破,就会增加很多无用的消耗。

3.奥巴马方案只能依靠强制力施行

奥巴马医改,一个全民参与的方案,靠自觉是没办法维持下去的,在于全体人民的参加,所以这个“个人强制令”能不能实施,就是成败的关健所在。

个人强制令:所有的人都必须缴纳保险,不管你是年轻的人还是年老的人,不管你是健康的人还是有病的人。

比方说每个人必须从2014年就开始缴纳保险,而拒绝缴纳保险的人,得缴纳95块钱的罚款,或者是他年收入1%的罚款。看这两个数字哪个高罚哪个。

而到了2016年,罚款就会大幅提升,从95块钱变成695块钱,或者是他们可征税收入的2.5%。看哪个高罚哪个。

它还规定,所有的公司必须为雇员缴纳医疗保险。

“需求第二定律”讲到了“法律无效定律(The Law of the lrrelevance of the Law)”

讲的是,如果你强迫公司替雇员交保险,那这个保险是由雇主和雇员共同出的,至于谁交的多,取决于谁更迫切地需要这份工作。

3.联邦政府能否强制民众购买“奥巴马医保”

保险是一种商业产品,是一种人们自愿购买的商业产品,但现在奥巴马逼着所有人都必须购买。所以这里的核心法律问题:政府有没有权逼着民众去购买一种商品。

20.12年6月28日颁布了判决:奥巴马医改当中的“个人强制令(Inpidual Mandate)”部分符合宪法,部分违反宪法。

为什么说它违反宪法,说的是国会有权管制州于州之间的商务,但是并不表示国会因此就有权逼着人民买东西。

为什么说它是符合宪法,说的是奥巴马医改里面所说的保险其实不是保险,它是政府所安排的一种补贴制度,它不是我们提到的“能够自我维持的商业保险”,它是一种像一群人征税,然后再向另外一群人发放补贴的财富转移制度。

所以它不是一种产品,它是一种补贴政策,所以国会和政府,根据美国的宪法是有权这么做的。

课后思考

人人都享受相同的医疗保险,接着会产生哪些事与愿违的结果呢?为什么?

思考

人人都能享受相同的医疗保险,那谁都想在最小的程度上得到最大的程度保障,低需求的人占据了高效的医疗服务,那高需求的人就不能及时的得到高效的医疗服务。手续繁琐,时间延长,事态就会往更严重的方向发展。想要修改,也必须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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