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题目: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About Love
中文题目:聊到爱情候我们都聊些什么
作者:雷蒙德·卡佛Raymond Carver
发表时间:1981年
六朔评分:5.5/6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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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的爱情
八页纸,提取了生活中的一个小切片。四个小人物借着酒劲聊起了爱情。
这是关于爱情的小品文,没错。但没什么风花雪月、缠绵悱恻;卡佛以写实的笔调把人性关于爱情的那点肮脏和虚伪的真面目全揭露出来了。读过让人不自觉地有些厌恶爱情,厌恶小人物的爱情,厌恶自己的爱情。究极的“极简主义”和“肮脏现实主义”就是“一言不合泼冷水”。通篇一句废话没有,海明威式的干练,读完后脊梁骨直冒冷气。
我忍不住看了一遍,再了看一遍,又了看一遍……按我的预设,爱情这么大的题目,短短几千字能讲明白什么?顶多是找一个清奇的角度重新定义爱情,或者说再包装爱情,再用雷蒙德·钱德勒式的幽默卖弄一下机灵,新瓶装旧酒,也够乏味的。千百年来,讲爱情大道理的太多了,也大都狗屁不通。
幸亏卡佛没有这么陈词滥调。
他从小人物的角度,对爱情的某些本质进行了揭露,引人思考。我的意思是,他没有着急忙慌地给爱情下定义,或者告诉你“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他就是把小人物的爱情观展开来——赤裸裸地展开来。小人物有他们自己的小恶习:酗酒、出轨、装逼......小人物也有他们自己的小缺陷:傻气、暴躁、无能......
看起来小人物只配拥有小悲剧,但对每个小人物来说,他的悲剧都是这世上最大的悲剧。
这篇小故事就把他们的悲剧原原本本地勾勒出来,极其喜怒无常,像布鲁斯音乐一样——悲伤和无望......你读的时候,感觉文字不美,甚至还有些啰嗦……总之读得不痛快,像吃一个你不太喜欢吃的什么东西。而作者想要揭示的一些爱情态度,也是同样的苦涩难咽。如果读的时候感到不适,多半是因为你对爱情幻灭了。这是作者想要的结果。
故事情节就不多说了,其实也没什么情节。就是四个人闲聊,聊到哪儿是哪儿。因为作者没有预设一个关于爱情的答案,所以对话显得自然而真实——自然得有些不自然;真实得有不少小毛病。什么是真实的对话?真实的对话就是布满逻辑的断点,答非所问。举个例子:
梅尔说:“他在自己房间里吞枪。有人听见枪响就报告了管理员。他们用万能钥匙开门进去,看到发生的一切就叫了救护车。送进医院的时候,我刚好在。人还活着,但没救了。在医院挺了三天。一个头肿成两个那么大。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也希望今后也别再见到。泰莉知道以后想要进去陪着。我们为这事吵了一架。都那样了,我觉得她不该再见他。当时觉得不该现在也觉得不该。”
“吵架谁赢了?”劳拉说。
“他死的时候我在病房里陪着他。”泰莉说:“人始终没醒过来。但我就陪在身边。他没有别人了。”
真实的聊天体验就是这种最不“一问一答”式的错位感。有些文章的对话,写得太工整,你就看不下去了,反正你都知道后面要说什么。卡佛笔下的对话,往往让人意外,因为太跳跃,还夹杂很多“没用的话”。但靠这种文字营造出的真实感,就很容易让你看进去,身临其境。(请特别留意原文中随着四个人一点点喝醉而在语言上的变化,很到位。)作者死得早,喝酒喝死的,终其一生没写过长篇。在西方文学圈的鄙视链里,那属于最底层的了,只能算写写小故事。但卡佛的所有短篇都保持了很高的水平,精简、尖锐、写实。
打脸一切靠辞藻装逼的。而现在那些靠辞藻装逼的,都很隐秘,不再是表面上遣词造句虚浮华丽,而是故作平实地输出一些“梦幻”般的价值观。
卡佛让人看到一种真实,就叫做“小人物的丑陋”——也就是我们自己的丑陋。
所以关于爱情,这四个人到底聊了些什么?
他们聊到了四个惨不忍睹的故事,可怕而诡异:第一个,泰莉的前夫,那个有家暴史的艾德,因为分手喝了老鼠药,导致牙齿出问题,像长了满口獠牙。第二个,艾德吞枪自杀,在医院挺了三四天才死,脑袋肿成两个大,死相惨不忍睹。第三个,梅尔讲了一个关于真爱的故事,却是一场未成年人酒驾车祸事件,小年轻当场死亡,被撞的是一对老夫妻,生命垂危,浑身被包裹得像木乃伊。最后一个,梅尔恨透了她的前妻,幻想穿上养蜂人的衣服,去她家里放蜜蜂蛰死她。
哪有人在聊爱情的时候会聊这些!
不!
其实,我们聊到——或想到——爱情时,别人的,或自己的——不是假想的、虚构的爱情——都是不堪。如果我们对自己足够诚实,我们对爱情的评价,大部分时候都不怎么光鲜亮丽、可歌可泣。文章中提到了“曾经深爱、现在恨透”这种情绪,其实挺普遍吧,我们都爱喷前任,我们喜欢不住地问“为什么”、“凭什么”、“怎么就”来表达自己对爱情的失望。
说白了,我们就是善于扮演一个好人,扮演一个爱情当中的弱者和受害者,并在失去爱情的时候扮演一个无辜的人。怀着怨愤、不甘和嫉妒甩锅别人的时候,我们在内心最深处是不是也有一丢丢厌恶自己呢?
小说里,有不少触动我神经的细节,列出来三个,有助我们想明白自己脑子里的爱情到底是什么。
细节一:杜松子酒
杜松子酒,一般被认为是穷人喝的酒,而且这两对夫妻是在大白天喝,纯喝,没有吃任何东西。一下午的时间,他们一轮一轮地喝掉了两瓶。喝过这种酒的人都知道,这个量,他们第二天起来都不会记得自己前一天说了些什么。所以我们看到的都是醉话。醉话有什么特点?大实话呗。
借着酒劲,谁都是哲学家。谈人生、谈理想、谈爱情,太正常不过了。借着酒劲,也更容易暴露一些丑陋的真实。我倒不想指责他们大白天喝酒,都什么年代了,要想大早上起来就着油条喝,也无没人管你。
我的点在于,酗酒的人要么是孤独的,要么是安全感缺失的。酒精是一种掩护,这一点,我们很多人都有心得吧。到底掩护什么呢?对这四个人来说,大概是掩护他们对爱情的无知。引用小说里的一句话:“当我们聊到爱情时,说得好像我们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似的,这真该让我们感到羞愧。”
细节二:有人同情泰莉吗?
泰莉坚称她的前夫是爱她的,即便这个人一边打她一边说:“我爱你,我爱你,你个贱人!”她为什么坚持说这是爱情?甚至在艾德死的时候,还陪在身边,用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坚持。这个故事听上去有点凄美,但作者无情地戳穿了一种迷思。
什么迷思?自从《罗密欧与朱丽叶》,被文学作品教育成长起来的人,特别是女人,总会认为如果在一段感情中,遭遇的痛苦和磨难越大,就越能证明“爱对了”、“爱真了”、“爱值了”,同时也就越应该终成眷属。“先苦必定后甜”就是这种浪漫主义迷思的逻辑。中国女性也特别嗑这种“历尽沧桑终成眷属”的爱情。从一个家暴者的角度,这样的爱情就是“我爱你,我爱你,你个贱人!”
后来怎么着,对爱情抱有过于浪漫迷思的人是无药可救的。离开艾德,嫁给梅尔——泰莉幸福吗?通篇她都在跟丈夫较着劲,言语里藏着刺儿。当梅尔说怎么对前妻恨之入骨,甚至不惜放蜜蜂杀了她的时候,读者恍然大悟,泰莉不过是离开一个施暴者,又嫁给了另一个施暴者(只不过更怂一些)。他们不懂爱情,但他们都具有一种让泰莉产生爱情错觉的能力,那就是制造苦难。
很现实地说,为什么有些女孩子总爱抱怨遇到渣男?卡佛用打脸式语言告诉我们什么叫“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所以,回过头来再看那个问题:泰勒为什么认定与艾德之间的是爱情?归根结底是因为不懂爱又不愿承认。
再引用一句原文:“农奴从来就没好过过……但我觉得哪怕骑士也要附庸于某人。当时是这么回事吧?……但其实我们都是别人的附庸。”
细节三:爱与恨的互换
与泰莉相同的是,梅尔也承认自己对前妻的爱,甚至超过爱自己。但不同的是,梅尔现在对她恨之入骨,甚至想杀了她。我们可能都有类似的经历,只是没有那么极端罢了。
一边承认爱过前任,又一边认为他烂透了。这是怎么回事?爱情,如此猛烈、深刻、伟大的情感怎么能这么快就转变为最恶毒的仇恨?是爱情出了问题?还是陷在爱情里的我们出了问题?作者把这件事直白地摆在读者面前,好像一记耳光。
人有一种丑陋的本能,那就是把真实的东西藏起来,比如我们的无知、我们的邪恶、我们的不安、我们的懦弱……然后再用一些人设把自己保护起来。小说里提到了酒的保护,我们前面说了。还有手枪的保护(梅尔给他哥哥写信那段真是太讽刺了),还有石膏和绷带的保护,还有骑士盔甲的保护,还有养蜂人防护服的保护。所有的这些文学符号,都在说明一个问题:我们在自我承认和自我否认之间摇摆不定,恰恰是因为我们的怯懦和虚伪。否定过往的爱情,无非是为了掩盖伤痕,欺骗自己。
继续引用原文:“过去我以为我比爱自己的命还更爱我的第一任妻子。真的。但现在我恨透她了。这你怎么解释?那个爱情出了什么问题?我倒真想知道出了什么问题。我巴不得谁能告诉我。”
还有不少细节值得细品。大家可以留言一起讨论。
说到最后,我们还想谈谈这篇经典短文的现实意义。冷酷而肮脏的写实感,是作者自己在亦醉亦醒当中的大实话,让我们窥见人性的悲催。我们不常直面自己的丑恶,是因为我们不忍。我们喜欢对自己的问题视而不见而把手指头指向别人,因为别人的问题总是看起来更可恶。与其说这篇文章是在说爱情,不如是在鞭笞人性中的一些丑恶:自以为是、狂妄、虚伪和无能为力。活着,经过无数巧妙的遮掩,成了文中四个人的样子,真的很抑郁,很抑郁。
如果一定要说一点积极的启示,那就是直面自己的丑恶吧。活得真实一点,即便自己是个很不完美的小人物。
聊到XX时我们都聊些什么。
这个主题可以拓展到任何一个话题。而越是拓展,越是感到对人性的失望。我想这是现实主义的内核。作者在这一点上,可以打满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