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近一个月不开火了,忽然发现家里的米都有虫子了。今晚决定做一个小菜,苦瓜炒蛋。
很简单的一个菜,十拉分钟就可以搞定了。提前煮了白粥,配上一小碟苦瓜炒蛋,热乎的粥和菜,感觉很满足。夏天容易上火,吃苦瓜有助于下火。从小就爱吃这道菜,大概是因为老爸常说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那时候以为能吃苦,以后一定能成为人上人。后来才知道这话不是这么理解的,但是却从此爱上了吃苦瓜。在我的记忆中,只要是老爸做的菜都是美味佳肴。就连同这道苦瓜炒蛋,却一点不觉得苦。
老爸说,吃苦瓜想不苦就先用盐腌一下,把苦汁用力抓掉用清水过一遍也就减轻了苦味儿了。可是老爸又说,这样吃苦瓜是没有灵魂的。苦瓜吃着苦,但是味儿正。鸡蛋是端午节的时候从家里带来的,老妈总怕我没钱吃饭,粮油都让我从家里搬过来。这60个鸡蛋够我吃几个月了。每次打电话回家老妈总问我,鸡蛋吃了没有?还让我赶紧吃完,免得坏了。而我总是忘记冰箱里的东西,一般是想起来才煮2个当做早餐。五一从家里带来的米都还没吃完,端午又带了些过来。这要是让她知道我的米都长虫子了,估计又唠叨了。
天气热,实在不想做饭。做饭2小时,吃饭10分钟。累得够呛,每次做完都没有吃饭的胃口了。最近喜欢上了吃面条,方面简单。同事都调侃我是北方人,专门面试,不是面条就是大饼或者包子、馒头、饺子。其实是我不好意思说我懒,懒得买菜做饭,懒得洗碗,懒得收拾厨房。糙是糙了点,但能养活自己。对于美食,我是间歇性热爱,持续不了多久。
老家喜欢吃粥,一天三顿有粥。早上煮一大锅稀饭,小菜一般是萝卜干、梅菜干、豆豉或者橄榄干中的一种。吃完就去干活,中午回来饭还没有做好,就咕噜喝两碗白稀饭,解渴又填肚子。小时候的早餐就是这么简单,不像现在花样百出的早餐却不知道吃什么好。我们刚上学那会的早餐基本都是隔夜饭菜,用写过的
作业本垫着饭上面放点菜没有菜就淋酱油,一边走一边吃。大伙儿都是这样吃的,虽然是隔夜的大家却都吃得津津有味。直到学校有早餐开了才在学校报餐,结束了吃隔夜饭菜当早餐的日子。那时候真的快乐,一起吃隔夜饭菜当早餐,一起唱着歌上学,放学一起去放牛。
那时候的我们梦想着一夜长大,认为长大了就可以做很多自己想做的事情,就没有父母的管着,就没有那么多烦恼。总是在憧憬10年后的我会是怎样?20年后呢?N年后呢?而当我们长大后,童年的理想已经完成,可是此时童年又变成了理想,我们又想回到纯真的小时候。
其实生命是这个世界送给我们最好的礼物,每一个时刻都是刚刚好。简单一点,欲望少一点,幸福河快乐就多一些。一个人,如果依赖时间来获得幸福、认识真理或上帝,那他的生活是模糊的。而当你开始珍惜自己的现在,你会发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