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时做新闻记者,冬季自京城归,《中原石油报》同仁正策划《新周末》,邀我同饮至大醉。那夜,我把诗人丛小桦从酒店背回家中,我与他曾一同流浪西藏,据说他还有徒步长城的壮举。
文人无行,诗人似乎更加无行。他曾经在西藏流浪的路上,固执地要将我培养成第二个他,本以为会得到诚惶诚恐的膜拜,在遭到拒绝后又对我老拳相向打得头破血流。他向我讲述他的三次婚姻,他嘲讽我与那曲镇藏族姑娘的暧昧,他不屑于我那点学识和志向,他吐得翻江倒海时还不忘骂我的轻狂浅薄。
服侍他睡下,我却在酒醉之后异常清醒,在他的巨大书柜里发现大仲马《基督山伯爵》,遂读得一夜未眠。
如今这本书,已经记不清读了多少遍,在微弱的灯光下,爱德蒙.唐泰斯看着法利亚神甫亢奋的表情,基督山无尽的秘密和财富,隐藏于被焚毁的半张羊皮卷,这也成为支撑他活下去的唯一希望。
复仇的故事,我只喜欢前半部。一个懵懂少年,身处绝境生无可恋,突然遭遇一位灵魂智者,传授给他绝世武功,这是我喜欢的剧情。因为我内心深处,一直期望着能有这样的人生奇遇,出现一位法利亚神甫,教授我摆脱命运的智慧。
唐泰斯被关押在阴森恐怖的伊夫城堡地下牢房,四面石壁,绝无可能逃生,如果不出意外,他剩余的生命就有可能永远消耗在黑暗的死牢里。但这还不是悲剧的顶点,顶点是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遭遇这样的命运,即使是死,他也将在困惑的折磨下死去,内心疑团永远得不到解答。
鲁迅先生在《呐喊》自序中写道:“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
是糊糊涂涂地死去,还是清醒地忍受即将到来的死亡。这个问题,2600年前的孔子也曾经想过。他说,“朝闻道夕死足矣”。
法利亚神甫出现的第一个意义,在于通过唐泰斯支离破碎的叙述,利用科学缜密的逻辑推理,还原了事件的本质,将残酷的现实血淋淋地摆在唐泰斯面前。本质与现实,让唐泰斯从绝望转为愤怒,他不明白最挚爱的朋友为什么会背叛他,检举诬告他,将他置于死地。是愤怒,让早已心如死灰的唐泰斯突然有了无比强烈的求生欲望,他要活下去,他也必须活下去,因为只有活下去才有哪怕一丁点越狱的希望,才有一丁点复仇的可能。还有最重要的,他要解开内心的疑惑,他要当面质问那个曾经称之为亲密朋友的人,为什么能如此残忍地背叛他。
“子曰: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语出《论语·述而》)
愤,内心因没有得到满足而产生的怨恨或忿怒的情绪;悱,内心想表达却不知如何准确而恰当地表达出来。
孔子说:不到他努力期望却又得不到满足时,不要去开导他,因为他没有求知求解的欲望;不到他心里明白却不知该如何表达出来时,不要去启发他,同样道理,是因为他不具备学习的内在驱动力。学习,一定不是别人逼迫着进行的,而是自我内心主动进行的,只要这样的学习,才能持续,才能最终体会到学习带来的心灵领悟的愉悦。
唐泰斯的现状完全拥有了这两点要素,愤怒和疑惑。
于是,法利亚神甫出现的第二个意义得以显现,他开始启发唐泰斯,教育他学习:天文,航海,语言,礼仪,文学。在这三尺炼狱,硬生生地,把粗糙无知的水手唐泰斯打造成一个知识渊博,具有了哲学思维的精神贵族。
我一直将《基督山伯爵》视为西方的武侠小说,唐泰斯的经历和金庸先生《侠客行》中的石破天几乎异曲同工。
我与妻恋爱时,记不起说过什么甜言蜜语,也没有太多花前月下,倒是用了大量时间去探讨《基督山伯爵》。这部书成就了我的爱情,我就是那个拘押在死牢里的爱德蒙.唐泰斯,只是那时的我还没有遇到法利亚神甫。我对她说,我在等待着脚下石板撬动,等待着一个苍老花白头颅从泥土中冒出,等待着一位智者出现,教授我无比渊博的知识,那知识将带给我像基督山宝藏一样的财富。
这不是故事的关键,关键是,她信了。
大仲马不知是否读过中国的《论语》,但《基督山伯爵》的故事,却让我从另一个侧面,更加深刻地认知了《论语》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