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所有曾经的民办教师致敬

      上小学的时候,村里孩子特别多,我们同年级就110多个,编了3个班,我们三四十个孩子在三班。五年间,班上先后换了几波老师,低年级时,我们赵氏家族的一个嫂子和一个姐姐、我姑父的一个堂妹,都先后教过我们班;后来有幸遇到张以海老师。毕业前夕,学校一度成立过一个重点班,又有幸遇到赵佃丰、张汝贵等几个老师。与现在的老师大为不同是,他们是老师,也是农民,不是每月有固定的工资,而是每天由所在生产队给记10个工分。后来才逐渐明白,他们有一个特殊的身份:民办教师。这是相对于公办教师而言的一个特定历史概念,是不列入国家编制、在农村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农民。但他们都非常敬业,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深受学生敬重。唯一的一个公办教师是校长赵庆佩,也亲自给我们上过课,并曾因为参加全乡数学竞赛耳提面命,我受教颇深。1979年我们升初中时,又赶上了一个绝佳的机遇:乡里第二届重点班招生。全乡几十个村招收50人,我们村考上了4个,比上虽嫌不足,比下却颇有余。如果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的今天。所以,45年过去,仍记忆犹新。

      2005年按照各级部署,县里安排第二轮修志,局里由我们几个人负责为《邹平县志》教育卷供稿,其中有局里的原人事股股长明文山(其时年龄已经六十好几,退休三四年了,纯属发挥余热,给局里帮忙),负责教育行政和教师管理等章节。还有一位是原高中语文教研员陈沐恩,年龄更大,负责教学研究等章节。尽管年龄差了二十多岁,但这位明老爷子头脑格外清晰、博闻强记,又心态很年轻,热情奔放,我们相谈甚欢、亦师亦友。我是高中语文教师出身,陈老师更是极为熟悉。熏陶渐染,对民办教师这一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殊群体,我逐渐有了一个八九不离十的认识。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快速发展教育,国家实施“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号召群众办学,民办教师(最初叫“代课教师,1970年前后正式被称为民办教师)应运而生并逐渐发展壮大。生活待遇上,除享受所在地同等劳动力工分报酬(分田到户后,享受“责任田”),另外国家按月发给一定的现金补贴,大约是5~10元,逐渐增长。1981年10月小学增长为小学16元5角、中学19元5角。1984年10月,中学最高47元、最低40元,小学最高45元、最低38元。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民办教师在农村基础教育和扫盲教育中发挥了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被誉为农村教育的脊梁。邹平也不例外,民办教师数量在1978年前后达到了历史高峰。1978年,全县共有教职工6500余名,其中,中学2900余名(公办1400余名,民办1400余名),小学3500余名(公办900余名,民办2600余名)。在小学和初中阶段各级各类学校,公办教师都是凤毛麟角、屈指可数,均以民办教师为办学主体。

      因为这个群体人数众多,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1987年底至1988年2月,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县内完成民办教师登记、建档和核编定编工作。全县核定在编民办教师2553人(小学2006人、初中547人),在册(非在编)民办教师250人(小学137人、初中113人)。此后,民办教师管理渐趋规范,并按照国家政策,对民办教师逐步通过选招转公等方式进行治理整顿、减少数量,至2000年基本被消化。据统计,1978~1996年,全县共有1381名民办教师通过选招转为公办教师,549名民办教师通过升学、毕业后转为公办教师。从1988年民办教师登记、建档以后,至2002年彻底解决民办教师问题之前,全县辞退不合格民办教师193人,自动辞职218人,因病死亡40人。

      2002年初,全县尚有在编民办教师415名,按省、市彻底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精神,334名在编民师转为公办教师;21名因超龄不能转正的在编民师比照同等条件的退休公办教师提高了待遇。60名在博兴师范学习的民办教师,暑假毕业后安排为公办教师。另外,250名在册民办教师(1985年9月30日以后任教者)虽然整体学历较高、素质较好,但因不在编制范围内,没有转正和正常升学资格,除了1995~1996年有56人自费考入滨州教育学院、毕业后成为公办教师外,其余人员至2002年相继被精简、辞退。

      2003年,县教育、人事、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联合制定《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意见》,为136名老民办教师提高了待遇,并且将全部退休民办教师工资由镇财政改为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保障了其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退休民办教师平均月工资达900元。以后,随同等条件的公办教师增资而不断提高待遇。至此,历时数十年的民办教师问题得以较为妥善、彻底地解决,民办教师这一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特殊群体退出历史舞台。

      再后来,为妥善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山东省出台实施意见,在2002年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含1年),离开教师岗位再没有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录用,且已经年满60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可以领取教龄补助,补助标准按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计算,不满一年的按1年计算。钱虽不多,却是对那些因为种种原因中途退出的老师们的官方认可和精神慰藉。

      而我自己,从12岁上初中就出村求学,高中、大学一路越走越远,毕业后又回到县城工作30多年,只有周末回趟老家,每每来去匆匆。四十多年来,与几位小学时期的老师基本没有见过面。改革开放后,我们村很快发展为闻名全国的篷布之乡。为了更好地养家糊口,这几位老师都陆续退出了教学岗位,自己做了生意。除了两位不幸早逝的,一位坚持到转正的,另外几位老师都多多少少有了一定的补助,并且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不懈奋斗,日子都过得红红火火。谨以此文,向各位恩师及所有为农村教育事业奉献过青春年华的民办教师致以崇高的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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