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逾花甲之年的贾平凹,放在华人作家里绝对算是创作力旺盛的,不但新作迭出,且还能在形式和题材上不断做出自我挑战,甚至是叛逆自我和诡异的突变。如果说一位作家普遍的黄金创作年龄是五六十岁的话,那么放眼看去,中国这个年龄段所谓已有稳固地位的作家还有多少人在孜孜以求醉心创作呢?或者说,真正心念小说这门艺术的已成名作家,他们大多在创作的黄金年龄都在干吗呢?
对作家来说,勤奋和努力当然是好事,甚至是基本素质之一,但并非绝对条件,也无法构成导致其优秀的必然条件。从创作数量上来说,贾平凹近十年来,几乎隔年便有新长篇问世;题材上也一反其单一的农村框架,从城市里的知识分子溃败到弱势群体的悲喜生活,不一而足。但在我看来,这些努力和变化带来的结果均没有超过其创作巅峰期,即《废都》以前的中长篇小说,对创作者来说,相比之下如此巨额数量倒有一种放纵之嫌。
对艺术家来说,无法呈现出新鲜的、超越的、决然不同的作品,是否还有必要继续按部就班且水流不止般地制造下去呢——这当然是一个可争议的话题。对个人来说,他有自由按照自己理解的方式去创作,固步不前,或者自我重复,还是通过酝酿、积累和压抑最终释放出一部真正有质量的作品,这都是作家的自我选择,无论是旁观者还是读者都无法干预。但就成果来说,贾平凹的自我“束缚力”和自我要求明显相比后一辈余华、苏童等作家要差好多,他与莫言、阎连科等更为接近,不压抑自己的创作欲望,是潮水就要涌出来,甚至喷射出来。
带着厚重三十六万字的长篇小说《带灯》呼啸而来的这位作家,显然不是个有洁癖和清高的作家,他愿意失控于自己的所谓创作欲望,在作品的唐突中即便留下不足,也情愿眼看其一个个降临问世。这是对所谓创作力旺盛的作家来说的悖论,高产难免意味着粗糙。
《带灯》的故事局限于农村乡镇干部和农民之间,围绕综治办即上访接待办公室,如何在工作中举步维艰展开的,大部分故事发生的场地都在镇政府的大院里,其他环境里也是只有工作场景,而看不出有多少家庭生活。贾平凹用刻意的故事环节,将这些基层干部锁定在工作范围,其家庭亲朋生活可以忽略不计,家庭冷暖也不必要了。
跟简单粗暴的民粹主义比起来,贾平凹动笔触及敏感的上访题材时,显然更有文学意味,即并非单一地针对某一方的对错作出价值判断,而是从人性上给予理解和关照。村民上访和镇政府防止村民上访,两者角力,斗智斗勇,本来官与民的悬殊差别没什么好说的,可这里面你既能发现作为镇政府干部的人性化,也能看出个别村民的狂躁乃至匪气。对与错在人性的煎烤下被熔解了,你看到更多的是无可避免且难以回避的悲剧在一幕幕重复发生。
“带灯”是故事主人公的名字,以主人公名字命名的小说,自然有为其树碑立传的意思,但贾平凹显然野心不止于此,他更是要讲述一个女菩萨的故事,“带灯”的语言和精神更接近一个我们熟悉的女神往事。“带灯”甚至跟贾平凹笔下其他的女主人公一样,自然美得不能再美,善良,智慧,且一生充满戏剧感。
美貌的少妇,嫁给一个画家,但又偏偏是两人过着分居生活。画家仅在这部近四十万字的小说出现一次,对话屈指可数,匆匆而来,匆匆消失。“带灯”的其他亲人更是罕见,与其说她用工作展现了自己的生命追求,不如说是“带灯”在贾平凹的笔下成了一个只有工作的怪人。
一个人为什么只有工作呢,作者对于这样的主人公又寄托了怎样的期望呢?围绕“带灯”的工作,进而展开的是贾平凹对这位女菩萨的膜拜。“带灯”的世界当然不可能只有工作,作为一位老牌美女,她的感情生活自然也要层峦叠嶂般丰富。只是在与丈夫分居的过程中,丈夫这个角色退场,转而出现的是一个意淫的对象。她的感情生活是通过无数个夜晚意淫一位该镇走出去的省政府副秘书长来完成的。小说用“带灯”给他发巨长篇幅的短信(每条都有千把字,单独成一系列,数量比重无疑是全篇小说的重点之一)来交代两人的感情世界,神乎其神——称其有,这又非常荒谬,他们连接触都没有就能通过长篇短信来完成所谓的精神恋爱吗;称其无,“带灯”的字字句句又情真意切,看上去是怀春和孤寂带来的一段美好情愫。
小说最后,“带灯”患上了夜游症,以及出现语无伦次的病症,这倒是可以看做其爱恋和交往省政府副秘书长的事乃为虚无缥缈。只是这样的病症以及全篇的重点部分,即长篇短信的植入,就令读者莫名其妙了,用意难考,并给人一种作家单纯地热爱美文的感觉。
贾平凹的小说最不难找到的形象就是美丽的女人,从他早年的中短篇《小月前本》到后来的长篇小说《废都》中比比皆是,而这样的女人在被塑造成女菩萨的同时,又是一个个需要不时向男人投以膜拜眼光的人。作家要求她们务必伟大,可以包容一切来源于心爱男人的丑陋和下作,甚至不惜毁灭自己来成全男人光芒万丈的前程。
“带灯”像《废都》里的“唐婉儿”、双胞胎姐妹一样,前者用心灵和数年的内心生活,后者用肉体和精神,奉献给了那些可以令她们成为神的男人。而贾平凹要做的就是歌颂赞美这些“伟大”的女性。
称贾平凹的价值观里是不尊重女性,这有点强加于人了,但这种流露对于他来说早已是一贯的,让女人卑躬于男人伟岸的阴影之下,甘心全情付出并不计回报,甚至她们会偷偷溜走而不留下一点让男人为难的痕迹,至于以自残、自毁、自弃来成全男人的女人也不是没有。《废都》里的“柳月”、双胞胎姐妹、“唐婉儿”都是如此,好像她们的美,天然就是为男人所生,并且她们的忍辱负重又都是那般自愿,甚至这正是她们自己神往的一件事——对小说主人公中神一般的男子顶礼膜拜,正是贾平凹笔下大多数女主人公的使命,甚至是唯一的。
让“带灯”处于乡镇干部的位置,与其说是贾平凹要写一个自己熟悉的农村生活,不如说他要将自己的女主角囚禁在他所臆想的膜拜场景里。只有闭塞和野蛮,才可以酝酿所谓的文明,而只有干部体系(相对小商贩和打工仔的稳定和富有)、乡村生活(相对大都市的落后和遥远)、常年分居状态(给肉体以空间,以至于让灵魂可以随时飞出去),才会有“带灯”这个角色扭曲的生长逻辑。在作家为“带灯”营造的生长空间和营养逻辑中,她甚至只能如此去爱一个不知道是否存在的“伟大的男人”,而作为如此完美男人的女人(哪怕是未经授权的),也称得上是“王的女人”了。得出这样的结论之后,作家便可以在读者面前可以双手一摊,说——咳,其实我在赞美女性啊。
如此赞美当然是动机扭曲、结果丑陋的。正如道貌岸然的小说家会通过所谓的采风和深入生活,进而虚构底层民众来完成自己的艺术创作一样,这是虚伪的,于艺术更是无效的。哪怕是整日混迹在上流社会的巴尔扎克、波德莱尔,当他们笔下出现如今仿佛已成为一个噱头的“小人物”时,那也是通过凝视和内心揉搓之后才变成作品中的人物的,而非我们臆想的这种简单粗暴的观察和体谅式的描写。我们见过太多的所谓的体察民情式的观察了。
蛊惑人心的情节和道貌岸然的体谅,可以是政治的,但从来都不是文学的。这只能成为拙劣的证据,而非艺术上的忠诚。说实话,即便已经读过近二十年之后,今天我再拿起《五魁》《小月前本》这样的小说仍然会读得津津有味,那时的贾平凹言之有物,掏出来的都是自己地里长的,而到了《废都》就变成了野蛮的肆虐和孤独的膜拜自我。即便那时,也还能让人看出这是一位作家的用力之作,价值观的不妥不影响他在艺术上的发挥。而到了《高兴》这些小说,贾平凹变成一个好奇的、轻浮的观察者,不仅仅是所谓城市题材的限制,还有他对于陌生生活的不诚实观察和虚伪体谅。进入灾民临时帐篷握住老汉的脏手,这是政治家干的,显然我们的文学家抢夺了别人的地盘,哪怕你写的时候像路遥一样需要靠烟卷支撑焦虑脆弱的心灵,或者像阎连科一样写毕一部小说要对窗掩面而泣,那都只是在捡拾政治家玩剩下的。
同样是描写执拗女性的《我不是潘金莲》中的“李雪莲”,倒是显得质朴和有生活质感,不美,但也有人垂涎,至少她不再是作家一厢情愿塑造的只符合其价值观的一种艺术形象。刘震云在《我不是潘金莲》中显得有点聪明,即便是小聪明过头,也比在价值观中扭曲让人舒服。“李雪莲”是张艺谋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秋菊”的延续,不同的是,后者意在洞察中国人的一种延绵已久的破败人性,而刘震云只是为了展示其絮叨的民俗风气。刘震云通过《我不是潘金莲》宣告自己对长篇小说的无能为力的同时,也在告白自己更适合写剧本。中国商业片的逻辑以眼下的情况来看,还不是环环相扣的情感缜密式书写,仅是一步一步按部就班能够自圆其说就算圆满的粗糙流水线上的工序,而你看《我不是潘金莲》的絮叨和情节推进的内在张力,就知道作为中国一流编剧刘震云是多么的称职,至少再称上十年也没问题。
贾平凹的自信不仅反映在对美女的控制上,在他的体系里一定有一种文体依靠单一的所谓“美”就可以存在的。前面说的“带灯”靠给省委秘书发长篇短信获取精神依赖,篇幅上占重要比例,形式上唯美是从,称之为“美文”就非常合适。贾平凹像一位刚刚学会文学创作的青年,字里行间透露着他所无限热爱的“美文世界”。
“美文”在这里不仅仅是指贾平凹主编的一份刊物,更是指用于泛文学阅读的一种审美形式,它们充斥于言情小说,或者称之为散文体的文字中,大量使用景物和心理描写,古今中外的成语、书面语更是少有幸免地被填塞在字句中。
这正是从近代到当代汉语文学里留存的一大病灶,将仅仅可以写纯粹散文的人,树为文学大家——这在世界范围内并不多见。从董桥到余秋雨,再到那本贾平凹本人任主编的《美文》杂志,纯粹的美的文字就像街角处站立的盛装美女,尽管乍眼一看赏心悦目,但毕竟离活生生的生活伴侣或者哪怕床上尤物都还十万八千里呢,而真正的文学应该是有肉体有灵魂有鸡毛乱飞的生活的女人。
“美文”的另一大特点就是惯用生僻字词,文言字句夹杂在现代抒情体之中,形成了一种特有的犹如生肉般的食物。你知道,这些生肉根据不同的饮食习惯只有少数可以供人类食用,大多数人类无法享用。所谓“美文”也如此,大多“美文”只有鲜嫩的外表,而实质则难逃生腥难咽。
我无法理解这世界上有一种作家是专门写“美文”的,在我看来即便存在“美文”这样一种文体,那也是神来之笔偶尔得之。所以贾平凹在一心营造“美文”世界时,作为读者我能感受到的只有做作和土气,以及所谓才情上的匮乏。
他那么热爱“美文”,何必要强行在小说中塞进这种东西呢,干脆直接自己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不好吗?“嫁祸”在自己的小说中,好比一个人意淫之时想到的情节都是关乎被强暴的,既不美,也有自虐成分。那贾平凹就单纯去写“美文”,而不是什么植入式写进小说里,好不好呢?
当然不好,你看“带灯”寄语省委秘书的那些短信即知,单纯地写“美文”已经满足不了贾平凹了,他的创作活力促使他要化身一位女子,且是才华了得的多情美丽女子去写,如此这般才能发挥自如,才能意气风发。不大敢往下想下去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翁,是什么要他非得在夜灯之下用心揣摩乃至将自己化作一位美少妇的口吻……
我以为,这是一位作家的“扭曲”之处,因为无论如何这种形式与内容不对称的东西,本身再怎么美,出现在一部小说中都会因形式的凌空蹈虚和内容的空洞,而注定呈现出一种扭曲的“丑”。
贾平凹的巨大名声(直接通过销量来说的,即从受众广度来说),来源于当年的《废都》喧嚣,而写性事贾平凹也是从来不手软,甚至被文学评论界称之为叛逆、鬼才。只是到了这部《带灯》,读者看不到此方面的零星半点,到了情节发展不得不提上一笔时,竟然露怯般地再次端出了老桥段——“村长老婆断断续续对门外说村长不在……”这种油然而生的拼贴感,对于这部小说来说尽管只是少数,但对于创作者来说,出现如此BUG却堪称一只苍蝇掉进了一锅原本就寡淡无味的汤中。
贾平凹在《带灯》的后记中数次提到自己向往农村生活,自己的“回归”之心昭然若揭。可我理解,这正是串门式地来到乡亲家被唤两声“平娃”再吃上两碗油泼面就满足地摸肚扶墙离开式的回乡,其虚伪和矫情与《带灯》这部小说对农村苦悲、对闲置美少妇的戏剧化揣测毫无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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