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2月21日报道,台行政院上午通过“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草案。
草案名称定为“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是首部以“释宪案”为名的法案,该草案规定岛内年满18岁的同性伴侣可成立同性婚姻关系,专法自5月24日起实施。
该法案包括,让同性婚姻有合法财产继承、医疗权,能收养血缘子女,同时必须遵守单一配偶的相关权利义务。
据台湾“中央社”2月21日报道,台行政院上午通过“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草案。
草案名称定为“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是首部以“释宪案”为名的法案,该草案规定岛内年满18岁的同性伴侣可成立同性婚姻关系,专法自5月24日起实施。
该法案包括,让同性婚姻有合法财产继承、医疗权,能收养血缘子女,同时必须遵守单一配偶的相关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