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的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地方乃至一个国家的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固本之策,也是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2024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对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进一步明确“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新时代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首先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乡镇和村应在县级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巡查巡护、隐患排查、信息传递、先期处置等应急管理工作。
其次要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县级党委和政府应整合安全生产监管、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职责,统一归口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管理。推动形成隐患排查、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及时处置的闭环管理,并在人才、科技、装备等方面给予乡镇(街道)支持。
然后要建立应急指挥机制,完善县乡镇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的应急指挥机制,确保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单位职责,完善调度指挥、会商研判等设施设备和系统。
最后要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县级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门负责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并合理布局应急资源和人员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