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人的记忆是会骗人的,想来这句话我是信了的,不然怎么会记一本又一本厚厚的日记呢?看着日记里的字体由蝌蚪似的歪歪扭扭到方方正正,才明白,原来,我到这个世界已经好多个年头了。
这么些年,养成的不算习惯的好习惯就是每每回到家里,总会爬到阁楼的二层,从秘密落锁的柜子里拿出日记本,一个人躲在角落里一本一本的读,跟记忆里的那个率真可爱的小丫头一起再次感受成长。从小时的天真烂漫,喜欢和邻居两小无猜的小丫头打打闹闹,因为一点小事闹脾气,到少年时的懵懵懂懂,喜欢和少年老成的青小梅、竹小马形影不离,因为一点小事沾沾自喜,再到青年时的年少轻狂,仿佛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喜欢一个人独坐一隅静静地描绘遥不可及的梦想,或者,偷偷地瞄喜欢的人今天穿了什么样的衣服、什么发型、在做什么,一个人暗自纠他是不是也在注视着自己……一个人像个小傻子一样一边读一边笑一边哭,看着密密麻麻爬满格子的小字,诉说着自己以前的或欢喜或悲伤的故事,心里告诉自己:我来过。
郭敬明曾经说过:很多我们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日子里遗忘了。以前,总认为这句话很矫情,现在再看看,竟觉得那么的无情,无情地把人性说的淋漓尽致的透明。也许,有的人会觉得,一次次的翻看日记,找回忆的做法实在是不可原谅的矫情,但是,遗忘呢?难道遗忘就该被原谅?那些被光阴带走的残酷亦或美好的故事,属于我们的故事,应该值得被铭记的,因为,那是我们存在过的证据。
每个人都应该有回忆过去的时候,从伤害里吸取教训,从感动里体会生活的美好,从爱与被爱里感受生命的希望,从一个又一个的光阴的故事里发现更好的自己。
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很好的记录者,但我比任何人都喜欢回首自己来时的路,我不会驻足,我会在时光扔下我之前,轰轰烈烈的继续向前奔跑,心满意足地去地制造属于我们的光阴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