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儿面包片忘了买,包子也没了,只好给闺女炒了一盘蛋炒饭当早餐。
隔夜剩的白米饭,湿度、硬度都刚好,冰箱里翻出来一包金黄的玉米粒,外加两片培根,完美。
新鲜的小葱,嫩绿嫩绿的,切成碎末,黄色玉米粒、绿色小葱,还算是养眼。
培根,十字刀,切丁,香味切的时候就溢了出来,闺女是肉食动物,无肉不欢,培根肯定能让她满意。
放入油,微热,放点小葱,爆一下,磕入两枚鸡蛋,铲子把蛋液搅匀,让它慢慢在锅里成型,形成蛋饼,然后翻面,用铲子捣成鸡蛋块,放入白米饭,翻炒。
五成熟后,加玉米粒,培根,盐,酱油少许,继续翻炒,米粒儿分离,香味扑鼻时,就可以出锅了。
闺女尝后,大赞,连吃了两碗,幸甚。没白忙活。
席间兴致所致,居然想起大学时吃的蛋炒饭,饶有兴致的和闺女聊了起来。
那时候,学校食堂分大、小灶,大灶就是大锅饭,小灶档次稍微高点,卖一些大灶里没有的加菜,可以现炒,而且营业时间比大灶长,一般打球错过了大灶的时候,就去吃小灶,或者跑校门口的小饭店、烧烤摊。
而小灶里,最受欢迎的就是蛋炒饭了,不贵,味道也好,具体几块钱却想不起来了。常常是排了长长的队,大部分都是买蛋炒饭的。
鸡蛋、米粒儿的香味扑鼻,排着队时,香味随风而来,口水都咽了好几轮。大厨技巧也娴熟,脸盘大小的锅,大勺叮当一敲,舀小半勺油,绕圈锅里一浇,葱花一爆,单手磕蛋,几个指头把两半蛋壳一掰,一个蛋就跌落油锅,滋啦啦作响。
鸡蛋炸的金黄,倒入米饭,大勺翻炒,大厨顺便表演几下颠勺绝技,米饭被散花状抛入半空,然后准确无误的再次跌落锅里,如此这般,总能吸引不少小姑娘的赞叹目光,当然也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深刻印象,以至于刚参加工作住宿舍时,可以自己做饭,特意买了一口适合颠勺的铁锅,很是练了一段时间。
当然,大厨的蛋炒饭,虽然料不多,蛋也只有一个,但是味道却非常鲜美,至少在记忆中的味道非常鲜美,是那个时候,没有太多油水滋养的我们的最爱之一。
不知道为什么,年纪大了,却常常喜欢回忆年少时的事情。想来想去,还是因为那时的单纯和简单吧,没那么多成人之后,现实世界的糟心。也败教育制度所赐,校园里阳光一片,入社会后,垃圾一堆。
突然想起莫言《酒国》最后的片段,让丁钩儿调查员掉入粪坑之中。终于体会了他的神来之笔。有那么点意思,这粪坑,和何勇唱的《垃圾场》有异曲同工之妙,就是视觉体验上比垃圾场恶心了点。
哎,本来讲蛋炒饭,怎么聊到粪坑了。落差够大的。就先到这儿吧。
不过话说回来,落差大的,不就是这现实的生活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