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我们应该怎么写作?

为金钱而写作还是为论题而写作?

亚瑟·叔本华在其《论作者》中说:“概括地讲,只有两类作者:一类是为特定的论题而写作的人,另一类是为写作而写作的人。”第一类作者写作的动机是为了弄清某个论题,因此他们的作品中会有一些值得传播的思想或经验。而第二类作者写作的动机纯粹是为了得到钱,他们为金钱而写作,并且这种写作的目的常常会流露于其作品中。

当市场决定以字数、页码来计量文章的价格时,所有的作品都败落了。在书市上,我们经常会看到那些篇幅冗长、动辄上千页的书籍,对于这些东西,我奉劝读者还是不要翻开为妙。里面除了对各种观点的罗列, 以及对各色材料的挪动迁移之外,再也没有什么东西了。这类作者仿佛是一个喋喋不休的长舌妇,为了多赚些稿费,全然不顾及读者的时间。

此外,还有另一类书籍也十分令人厌恶。试想,如果一名读者在书店里购买到一本外装十分精致的书籍,并且书的作者是个大名鼎鼎的人物,读者因慕名而购买这本书,当他回到家里,拆开封皮,正坐在书桌旁打算细细的品味作者的才学时,发现这本长达三百页的书籍居然只是轻描淡写的论述几个简单的课题。而且作者的叙述方式十分随意,想到哪就写到哪,毫无逻辑可言,这种书籍无不体现着作者的傲慢态度。他自以为自己的书籍需要读者主动去研究和理解,而他却可以不走心的发表几句议论,糊弄了事,反正他也不愁自己的书没有市场。写这种书的人好比兜售假货的贩子,利用自己之前的好口碑来推销劣质品。

叔本华说得好,“为金钱和保留版权而写作,本质上是文学的堕落。除非一个人是为某个问题而写作,否则他的作品就是毫无价值。”至今还有许多人躲在版权的法理面具下糟蹋文学,其实版权就像搭建在文物周边的围墙,目的是为了保护文物不被损坏,只有文物存在着,它才有价值;如果在没有文物的土地上砌起版权的围墙,那么它不是在保护文学,而是在进行封闭小区的建设活动——迟早要被拆除的。许多为金钱而写作的作者都声称具有版权受保护的权利,却从来没意识到要向社会提供优秀作品的义务。版权应该保护那些精髓的作品不受这些作者的拆分、抄袭和歪曲,而不是为这些作者买卖书籍服务。

叔本华

文学堕落的另一个因素是语言的毁灭。文明社会,从来没有哪个时代的语言会像现在这样面临严重的威胁。在我们的时代,公众对语言的偏好居然堕落到这种程度,以至于必须将语言拆分成一个又一个的段子才能为人所接受。公众语言能力的退化,仿佛是一个掉光牙齿的老人,只有当作者将文字全部都嚼碎之后,才能供他们进食。只要我们去翻翻微博上的段子,或者微信公众号里的东西就知道了。在公众的眼中,文字仿佛是大米饭,不添加几张美图作为配菜,他们就不会有进食的欲望。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的作者们也集体走向了癫狂。各种职业段子手、运营专员、水军等等应运而生,这些作者就像腐尸上的蛀虫,一遇上社会热点这具尸首,就会蜂拥而上。他们写的东西拙劣不堪,这倒也罢了,可怜的是这些拙劣不堪的东西居然还是来自于互相抄袭,并且跟其他恶劣的传染病一样,传播迅速,加大对文学的污染范围。

我们还是不用去谈这些为金钱而写作的人罢,他们的东西不叫思想,也不叫文学,更不叫作品。而是广告,或者说得客气点,叫营销。他们不是为了文字而创作的人,而是利用文字来赚钱的人。因此,我们真正关注的是第一类作者,那些真正懂文字的人。

写作者与营销者有什么区别?

第一类作者的写作目的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某个论题。促使他们进行写作的动机,是为了说清楚或者弄清楚某个论题,如果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问题,那么决不多说一句废话;如果花费了很大的篇幅还无法说清楚问题,这说明他的思想还不够成熟,他就会暂时搁笔,将作品当成草稿保存起来,待日后再重新回到这个论题,继续写作。

这种写作的方式就依赖于作者的思维能力,对于优秀的作者而言,他们的思维总是走在笔头的前面,往往是在还未动笔之前,他们就已经形成自己的想法了。每一次动笔都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写作仿佛只是对思想的临摹而已。此外,略低一等的作者就像是写生的画师,只有在面对对象的时候,他才能在纸上留下东西。许多人都是边思考边写作的,这些作者只有在提起笔的时候才会思考某个论题,当他放下笔时,思考也就跟着结束了。他仿佛是在水中航行的船,既没有指南针,又没有方向感,摇动双桨时船就动,累了就休息,什么时候到岸边全凭运气。不幸的是,有时候笔已经上了岸,思考却淹死在水中——文章写到尽头了还得不出结论。第三种作者则最为庸劣,他们是过渡到营销者的桥梁,这些人的思考永远停留在笔头后面,甚至根本就没有思考。在早期,他会根据自己浅薄的经验进行写作,到了后来,他开始模仿别人的东西,在他的良心未完全丧尽前,他还会对抄袭过来的东西进行改写,到最后他干脆一字不动,只要能通过审核,他就坚决照抄。

其实,第三种作者才是版权保护最该抵御的对象,如果不通过版权把文物隔离起来,再好的作品也会被这些人涂鸦、仿制甚或是糟蹋。在此,我奉劝那些有志于写作的人,如果你擅长写作,那么绝对不要从事于专门写作方面的工作。因为,写作并不是对文字的简单书写,其本质还是对思想的表达。前面我们说过,思考始终是要走在笔头的前面。一个人要想写好东西,他必须要有丰富的阅历,广博的学识以及独立思考的时间和能力。试想,一个专门从事文字工作的人,他每天上班都要殚精竭力的思索课题,甚至到了夜间还要为次日的素材选择而彻夜难眠。他在文字方面的工作主要就是写,而不是思。一个人写作的时间越多,思考的时间就越少,他写的东西就会越低劣。好比一头每天都被高负荷挤奶的牛,他还没来得及构思和生产,就不得不将自己的东西投向市场。这样,到了最后,当他的思考时间被压缩成一条线时,他就开始向Ctrl+c+v投降了。

营销号

论题对文章的重要性

优秀的作者从来就不怕没有写作的时间,只怕没有思考的时间。而要思考,就需要有可供思考的对象,这就是论题。论题往往来自于人的经验,抑或是对前人某个观点的理解。因此,人必须要走出书斋,走出撰稿的办公室,去切身的体验一番,感受一番自己所要写作的论题。只有接触到论题后,人才会产生看法和感想,并且对这些东西进行思考,等到他思考成熟后,就可以动笔写作了。

论题是一部作品里最根本的内容,它来自于实践,它就存在于生活中。在很多时候,论题是否明确可以成为一部作品优劣的衡量标准。许多庸劣的作者缺乏思考的能力,以至于他们一直耗费大量的笔墨,仍然说明不了自己想要思考的东西。这种文章就像外观金碧辉煌的庙宇,即使华美的辞藻和精炼的文字已经将它雕琢得十分美丽,但它仍然赢不得络绎不绝的瞻仰者——因为在这座庙宇里缺少了可供瞻仰的神像——它没有明确的论题。

优秀的作者首先是一名敏锐的观察者,他能从纷纭复杂的现象中提炼出自己需要思索的对象,并且能将自己的思路清楚的描绘出来;在新媒体时代,论题往往跟热点重合在一起,这就方便了许多思维贫瘠的人,让他们省去挖掘论题的工作。新媒体工作者只要在网上查阅一下热点的排行榜,然后再挑选热门的论题去论述。这样,他们在整个写作流程中就直接越过了提炼论题这一步骤。他们所写作的论题直接是给定的,这就正好使得他们对论题的思考产生困难。他们就像一名想碰运气的猎人,带着枪走进了森林,他们在狩猎前没有任何计划,遇到什么猎物就追捕什么猎物,哪种猎物容易抓他们就抓哪种。最终他们抓到的都是那些最低级、最没价值的东西。

此外,还有一种狡猾的猎人,他们知道直接奔热点而去未必能写出优秀的作品。因此,他们就偷偷的跟踪那些优秀的猎手,当猎手击毙猎物,并将猎物掩藏起来,走开之后,这些狡猾的猎人就会立刻冲上去霸占别人的东西,而且还倒过来嘲笑猎手的狩猎技术不如自己的抢夺技术实用。——我指的就是那些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并且妄图把巨人站低下去的作者。这些作者本身并没有提炼论题和独立思考论题的能力,他们仅仅是从前人的著作中重新发现论题,并且他们的思维十分的慵懒,以致于只能停留在片面的、单纯否定之上。这些人与抄袭者的区别在于,抄袭者只是没有思考能力的小偷,而他们是具备豪抢能力的强盗,不仅抢了别人的财物,还蛮横无理的说别人的财物是假货。

这些作者本身并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东西,在他们所写作的东西里,无非是体现出一个狂妄的自我。我们只要多阅读一下民科的言论,历史发明家的“翻案”风,学术流氓的“重新理解”“商榷”等等作品,就可以看见他们的嘴脸了。而且,他们的伎俩也是出奇的单一。一种方式是采用哗众取宠的做法,通过对公认理论的反驳,提出自己即偏激又新颖的观点,借助朋友和媒体的吹捧,炒作自我。他们的立论基础是如此的薄弱,而且是那么的自我,其辩论方式不过是先将自己设想出来的谬误观点强加给别人,然后再对别人进行反驳,到最后不过是在自说自话、自吹自擂。关于这类人,我们只要看看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恩格斯的批判方式就知道了;另一种方式是先利用别人有价值的东西,然后再抓住别人在某些论述上的瑕疵,某些表达方式上的欠缺大做文章,无耻的攻击别人。金圣叹评《水浒》和《西厢》用的就是这种手段,他先是在旧版本的基础上伪造出自己的版本,然后再倒过来批判旧版本,贼喊捉贼的说旧本是伪书,自己的东西才是真本。学术产生纷乱,文学出现倒退,这些人负有很大的责任。

文章的形式和内容哪个更重要?

在习惯于片面思维方式的人看来,一篇文章的内容要么比形式重要,要么比形式次要。他们总是把这种想法推向极端,仿佛可以要内容而不管形式,或者只要形式而不必注重内容。其实,论题就是文章的内容,而对论题进行表述的方式就是形式。如果没有一个好的表述方式,那么论题就无法正确的表达出来;同样,如果没有一个论题,那么无论多么精彩的表述方式亦不过是胡言乱语——形式与内容同等重要。

在盛行Ctrl+c+v的新媒体环境下,由于内容可以通过复制而得来,因此对内容的关注就局限在选取素材之上,而对形式的要求被严重的夸大了,而且他们专注的其实不是真正的形式,而是文字的排列方式——格式。才思浅陌并且无能至极的作者总是专注于研究什么样的版面能够吸引读者,他开了一家餐厅,然后整天盘算着用什么样的装潢和设计能够吸引顾客光顾,对于食品的味道、餐具的清洁却忽视到了一边,他的餐厅火爆一时,却留不住顾客,最终关门大吉。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嘲笑那些不会推敲文字,只会研究排版的人,他们可以做出版商,但他们最好还是不要从事写作,因为他们不仅败坏了文字,而且还会败坏思想。

一篇文章的写作形式,在很多时候决定了文章的质量。吴承恩的《西游记》出现之前,已经有过许多唐僧取经题材的作品,但只有《西游记》最广为人知;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有很多文字是从史书上直接抄下来的,而且跟《资治通鉴》存在很多的重复率,但这丝毫不影响《三国演义》的艺术水平;董解元写作了一部《西厢记》,王实甫也写作了一部《西厢记》,可是有几个人读过董解元的《西厢记》呢?马略与歌德都写作过浮士德题材的书,莎士比亚的悲剧基本都是再创作。在所有优秀的作品中,完全属于原创的占比十分小。这就说明了,内容并不完全决定作品的高低,在很多时候,形式是作者才华的集中展示。

因此,对于一部优秀的作品而言,它的论题必须要明确,而且它对论题的叙述方式必须要清晰。

我们要怎么看待写作的风格?

在新媒体的写作中,很流行一种滑稽的风格,许多作者都试图在自己的作品中塑造一个逗比的小编形式。这是由公众的喜好决定的,但公众的喜好并不等于就是好的东西,因为在很多时候,一个正直的主角得到的只是公众敬而远之的疏远,而一个荒诞的丑角却能得到公众的喝彩。如果丑角喧宾夺主,赶走了主角,那么文学这部戏也就彻底的完蛋了,它将沦为供庸人俗众消遣的笑料。因此,我们要极力反对小编这种丑角的喧闹,要把他从主角的舞台上赶下去,只给他应得的戏份。

风格是作品的面貌,因此我们只能说一篇文章具有什么样的风格,而不该说一名作者属于什么样的风格。谈作者的风格是荒谬的,一名优秀的作者从来就不会拘泥于写作单一风格的作品。只有庸劣的作者——由于才疏学浅,只会模仿别人的东西——才会给自己打上某种风格的标签。优秀作者仿佛川剧艺术里的变脸演员,能够根据论题变换不同的脸谱,他从来就不会只写一种风格的作品。李清照也会写“九万里风鹏正举”,苏东坡也有“十年生死两茫茫”。因此,优秀的作者是不会有风格这种标签的,这只不过是后人强加给他们的罢了。由此,我们也就可以认识到那种根据文章风格来判断作者的考证手法是多么的可笑了。

风格的选择与论题的取材息息相关,什么样论题的文章适合用什么样的风格。如果出于讨好公众,在不同论题的文章上都采用小编的风格,那就好比在悲剧里硬要塞进一个丑角,如果没有莎士比亚写作《李尔王》的那种技巧,恐怕就会毁掉全部作品。应该把小编的风格限制在某些娱乐性的文章中,并且这种东西不应该写太多,因为他们本身就已经远离文学了。

最后,我们还是需要记住这个一个道理:营销区别于艺术,在我国,营销还没有完全发展成真正的营销,它仍然带有浓重的推销色彩。在许多新媒体运营中同样存在这种思维,妄图通过炒作、热点等方式来欺骗读者,推销广告,进行一种不可持续的发展方式;其实,真正的营销不应该偏离传统的艺术规定,它既然要借助文学艺术的方式来活动,那么它就应该遵守艺术的规律——只有把自己的内容编辑好,把自己的水平提高了,才能够赢得客户,销售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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