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在得到上听书的时候,听到了这么一句话“我们应该学会对事不对人”,其实这句话也经常能在网上或长辈那看到听到。
这不,前不久我就从一个朋友那里听到了,忘了当时讨论的是什么了,但是仍然记得她傲娇地说到:“我这个人,有个很大的优点,就是对事不对人。”
其实当时我是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大脑里徘徊,想要表达出来,但是没有头绪,随后也就不了了之,不过今天再听到这话时,我突然意识到,应该好好整理一下自己的想法。
对事不对人,强调的是不应该因为别人或自己对某件事处理不当,就去否定这个人。
因为一件事搞砸,就否定这个人,其实是出于人类习惯于把外界事物简单化,从进化的角度讲是为了节省大脑消耗的能量,不经过大脑思考,直接把原因归咎于这个人本身的方式,是极其简单粗暴的。
而对事不对人呢,就是把目光集中在他所做的事上,对人不进行评价。
以上两种观点,归根结底是遇到事情该如何找到原因,第一种归结于个人,这个人不行,第二种归结于这个人做的事,和人本身无关。
我的观点和以上两点都不同,首先,世上的事情分为两种,意外与人为
由于意外因素,如车祸、生病住院等等个人无法控制的,从而导致把事情搞砸,那真不能怪任何人,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生活中的意外是时常发生的。不过这种情况在这里不做过多讨论。
另一种就是人为的原因了,这也是生活中最常遇到的情况,如某人说了不该说的话,导致和同事之间关系不和,再比如一个平常学习很好的学生,一到重要考试就考砸。
如果按照对事不对人的观点,就是这个人本身可能没什么,就是这件事上做的不好,但是仔细想想,这件做的不好的事,毕竟还是这个人做出来的啊,怎么会没关系?
越了解心理学,我越发现人的行为不可能毫无根据,它总是受到观念、心理、习惯、立场等等因素的影响,通过事情,往往能看出一个人身上所隐藏的特质,反过来,一个人拥有一定的特质,那么他就很容易做出相应的行为来。
我自己在这方面转变的很明显,以前我总喜欢评论别人的行为,比如这个女孩竟然选择跳楼,她就不想想她的父母吗,再比如这个大学生太可恶了,父母辛苦供他上学,他却打他们。
后来我聊聊懂得,我不应该用我的观念去评价别人,因为我没有经历过他们的经历,无法体会他们的感受,每个人的行为都符合他们的认知,我没资格评论,更明白了行为是内在的一种表现方式,不可能脱离人本身而单独拿出来讨论。
记得朋友开玩笑说过,大部分男生都有同性恋倾向,一开始我不同意,后来我承认了,设想一下如果让我经历过那些人的经历,我想我也可能成为那样的人。
记得一本书里说过,我们每个人都具有人们已经表现出来的所有特质,不论好的还是坏的,只是缺乏将其激活的条件而已。
总而言之,遇事首先分清意外还是人为,是意外,那就放宽心,毕竟它是不可控的;是人为,那就透过事情本身,从这个人身上找原因,然后针对不同的情况(是缺乏知识,还是心理影响,或者性格,又或者其他因素),决定接下来处理方式,避免碰触同样的雷区。
然而实际生活中,有时意外与人为很难界定,而有时受知识所限,尤其是心理方面的知识,往往看不清事情所能揭示的东西。
尽管很难,但是逐渐看清世界的过程也是很有趣的,不是吗?最后,还是那句话:不好意思,我对人不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