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缘,命途舛,缘分分两半。
——题记
读后感仿佛特别忌讳和所读的文章重名,这样不免使读者显得没有新意,可关于这本书,非这三个字我想不出其他,幸而我也是个俗人,倒也不怕读者觉得我庸俗了。
翻书总是一个特别享受的过程,淡淡的油墨味混着纸张的木质味道真真会把人带去书中。那时候的爱情,怎么会如此清澈,我何止是心生羡慕,简直到了嫉妒的地步。爱情是没有时间观念的,不论是乱世还是太平盛世。想念一个人的时候,仿佛天气都会变得多风,那风穿过梧桐哗啦啦的叶子,穿过老上海阳光稀疏慵懒的弄堂,不自觉竟到了那家人楼下。所有的浓情蜜意都锁进了那十指相扣中。深深的话浅浅的说,如此这般的浪漫让人嗅不到一丝一缕热烈的气息,却又穿心过肺,铭心刻骨。
旧时的上海已经有了不少海归,零碎的英文也在人群中时兴起来。像翠芝这样前卫的小姐,自然也掌握一二。她说过很多次罗曼蒂克,最后却与自己的浪漫擦肩而过,与叔惠的错过,让短暂的罗曼蒂克徒然变成了青春时的罗曼史。
而世钧同曼祯虽也未成眷属,却共同走过了一段美好的路途,除了浪漫这个老掉牙的词,我竟想不出二。是爱情伊始羞涩而甜蜜的地下相处;是为了推延分别的到来而把来时的小路又走上好几遍;是困顿中一颗红宝石便可许诺的一生;是争吵以后还有相爱的冲动;是情到深处的呵护与疼惜;是危在旦夕时唯一的生的信仰;是受尽凌辱后想要走进的那个怀抱;是心头一枚刺,胸口一颗朱砂痣。
妄你予我一双手,即使颤抖,即使奢求。
再回首,穿着件淡灰色的旧羊皮大衣的清瘦女孩已成人妻,缘分擦指而过,当初的浪漫与曾许诺过的海枯石烂成了如烟往事,一触到那回忆的弦,胸口朱砂便突然蔓延成血。一生能有几人得以一往而深?又有几人担待的起这浪漫却又失魂落魄的曾经?
张爱玲笔下悲剧千千万,只此一部已让我肝肠寸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