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世主义其一者,说人总数感觉痛苦的次数多,而感觉幸福的次数少,人生由大量的痛苦和极少数的快乐构成,活着没意思。 人生只是空虚而已,徒有生活之希望,也无法满足之,纵使满足之,也不会觉得幸福。
厌世主义其二者,说世上只有两类人,要么奸恶,要么愚钝。坏人总是比好人多。要么去欺负人要么就被人欺负。
厌世主义其三者,说文明越进步,是人类会越感受到痛苦。文明意味着需要增加,意味着清楚地知道自己早晚会死,意味着越有追求的人越要适应复杂的社会,意味着越能感受到不属于自己的,来自他人的痛苦。
厌世主义其四者,说文明越进步,造成痛苦的因素越多。如贫富差距,如尊卑,如各种随着物欲而膨胀的恐怖、虚伪、不洁、无节、粗野、利己的道德。
这是《伦理学》原理一书上给出的关于厌世主义的一些观点。我厌世的时候,是觉得孤独,是觉得一切都无所谓,是觉得人生没有乐趣,生活没有意义。
也许每个人对这个世界都有不同程度的厌倦。因为生活总要去约束和规范一个人。没有谁能由着他自己的心,除非在他不影响别人的同时,还能不受别人的影响。
既然要在这个世上追求些什么,那么忍受些什么,也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