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托·哈钦斯等人针对20世纪40年的美国大众传媒的村庄和垄断日益加剧的现状,对美国新闻自由的现状展开了一项调查,同时对政府、新闻界和大众及三者的关系和责任进行了讨论,并发表了这篇调查报告。
新闻自由委员会(哈钦斯委员会)在报告的开始就抛出了问题,并给出了回答:新闻自由是否处于危险之中?回答是肯定的。
委员会认为,大众传播工具对于人民的重要性很大程度上的提高与其掌握在新闻机构少数人手中产生了矛盾,新闻机构在人民的种种谴责中呈现出的问题会使其受到统治者的管理和控制,这样不仅人民没有新闻自由,连新闻机构拥有的出版自由也会渐渐失去。“虽然新闻自由面临的危险还没有大到能于一夜间荡涤自由的地步,但总是处于危险之中。”
人们已经意识到大众传媒带来的正负效应,“这些机构能促进思考与讨论,也能将它们窒息;他们能推进文明进程,也能使之受挫;他们能使人类的品质降低和庸俗化,他们的威胁世界和平;他们能夸大或贬低新闻及其重要性,助涨和满足某种情绪,制造自以为是的虚构故事和盲点,夸夸其谈,大言不惭,宣扬空洞的口号。”
“人们现在掌握着自我毁灭的我手段”于《启蒙辩证法》中“启蒙已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的观点如出一辙。大众传媒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对新闻自由的追求,很可能是葬送新闻自由的最后一根稻草。这里谈到了一般的解决方法——“民主社会就以拆分某些过大过强的权力中心、控制甚至拥有其他权力中心来作为回应”。也就是接受政府的我管理和控制,这样一来“我们就失去了反对极权主义的主要卫士,而且同时向极权主义迈进了一步”。
关于新闻界,哈钦斯委员会认为:新闻业应该加强行业自律,主动承担起相应的责任,这样就可以避免政府或行政等其他手段对新闻界加以干涉。
关于政府,哈钦斯委员会认为:更多的法律或政府行为并不能解决新闻界的根本问题,主要依靠动员社会因素,而不是通过政府渠道直接作用于新闻界,而作为最后一种手段新闻界和公众对新闻自由担起责任。
关于公众,委员会提到,作为公众要首先意识到新闻界的新设备和新组织置于少数人手中的巨大力量并要对其进行有关的监督;其次提出关于新闻的教育的有关问题。
有人说《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是政府与新闻界的博弈,其实是“政府”“新闻界”和“公众”三者的博弈,最理想的新闻自由是在三者的博弈中寻求最优的答案,因此失掉任何一方,新闻自由都将失去其真正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