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所有的美德中,勇敢是最稀缺的,当命运之神把你推向那勇敢的时刻,希望你能够像你想象中那么勇敢。”
我特别喜欢这段话,然后会立即想起一本书,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我今天就要为大家讲这本书,它的作者是美国传奇作家哈珀·李,一位女性作家,这是她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就她此生就写了这一个长篇。但无论是谁,无论什么年纪,无论你从事什么行业,读过这本书,一定会影响你的一生。
那我们今天来细细地讲,她讲了一个故事,发生在美国大萧条时期,在南方一个叫作梅科姆的小镇,就是《飘》的女主角思嘉居住的南方。那这个时候,南北战争已经结束了,《解放黑奴宣言》已经颁布,林肯的那个演讲激动人心,但是人的改变没有那么快,种族偏见依然根深蒂固,就黑人的生存处境非常艰难。
故事的主线就是一起案件,在这个小镇上,一个名叫汤姆的年轻人被诬陷强奸了一名白人少女,没有人愿意为他辩护,因为汤姆是个黑人。对,就是这个理由,那后来一个名叫阿迪克斯的白人律师决定站出来为他辩护,因为他相信汤姆是无辜的,他认为律师就应该尊重真相,也不能像大多数人一样,仅仅因为汤姆是个黑人,就去质疑他的人品,就产生偏见。
那我们都说,这是很正义的,但是阿迪克斯一家的生活,却因为他的这个决定开始改变。在为黑人汤姆辩护之后,阿迪克斯被受害人的父亲威胁,被带有偏见的白人唾弃,连他的孩子在学校也被同学辱骂。
那这个压力是非常大的,面对各种社会舆论、指责,阿迪克斯始终坚持自己的选择,身体力行,追寻司法正义。
那在法庭上,阿迪克斯据理力争,循序渐进地为陪审团解释了事件的真相,他希望为汤姆洗脱罪名。但是最终,汤姆还是被判处死刑。在庭审结束的几天里,汤姆试图逃跑,结果被乱枪击毙了。
这个案件是有原型的。1931年,写这本书的作者哈珀·李五岁,发生过一起案件,有九名年轻的黑人被指控强奸了两个白人女孩,但是给女孩进行体检的医生表示,没有发生过强奸。即便是这样,经过一系列漫长而且痛苦的审讯之后,九名嫌疑犯中的四个人依然被判长期监禁。这个结果在当时被很多优秀的律师看作是不公正的,是种族偏见的恶果。
多年之后,哈珀·李把这段经历写进书中。那在1960年,《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作品刚一出版,就轰动全美,获得了年度普利策奖,还被改编成同名电影,它畅销了全球六十多年,成为欧美很多学校的必读书之一。
为什么书名叫作《杀死一只知更鸟》呢?知更鸟是一种很善良的鸟,羽毛漂亮,叫声优美,它很胆小,而且常见。那我有一个朋友,他是住在美国的,就在春天的时候拍了照片给我看说,我们家有知更鸟做的窝。然后你看它的鸟蛋,那个小小的蛋是蓝色的,所以知更鸟是一个只会带给人美感和春天感的善良的小鸟。
所以在书里,律师阿迪克斯就跟自己的孩子们说:“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它除了专心歌唱,什么都不做。”所以知更鸟是一类人的代表,这些人勤勤恳恳,从不伤天害理,他们可能就是个小人物,并不合群,不被理解,不被喜欢,长期处于一种弱势的地位。那这种人在某种状况下,就会成为社会偏见的受害者。
我们身边有这样的人吗?或者在某一个时间阶段,你就是一只知更鸟——青春期的时候,或者处在某个事件漩涡中的时候。所以这部小说的分量很重,它让每一个人面对自己身上其实不太愿意承认和想要逃避的那个部分。
那书里有一句话说:“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可是有一天,当你真正走过他走过的路,你连路过都会觉得难过。有时候你所看到的并不是事实的真相,你所了解的不过是浮在表面上的浮冰,除非你从别人的观点考虑问题,你钻进别人的身体里四处游荡,否则你绝不会真正了解他。
对,理解真的是非常难的事情。那我们就试着一点一点地来翻开这部小说,来理解最发人深思的部分。
那小说是以黑人汤姆的强奸案为主线,但其中穿插写了怪人拉德利、杜博斯太太、疯狗事件等等故事,它会通过孩子的眼睛,向我们展示人性的美好和人性的复杂,它们是并存的。包括一个人怎么样在生活中,在社会中,在国家中追求公正。
这部书影响了很多人,前美国总统奥巴马就在一份联合声明中,对《杀死一只知更鸟》有过一个评价,他说:“坚持你的良心和正义,即便是与大多数人不同,也要坚持你的信仰,因为我们曾经都是眼神清澈如水的孩子,我们也都可能变成那只知更鸟。”
所以等我讲完这本书,我们来想想几个问题——偏见和歧视是怎么发生的?那如果身处黑暗之中,一个人还有没有勇气来保持正义?正义的底线到底是什么?这几个问题很深刻,但是阅读这本书,你不会觉得艰涩,因为故事是从一个六岁小女孩的视角展开的。
这个小女孩叫斯库特,她从来没有个女孩样子,她喜欢穿宽松的背带裤,动不动就乱发脾气 ,跟人打架。在她两岁的时候,她的母亲就去世了,而她的父亲阿迪克斯·芬奇是一名律师,她的父亲开明、随和,对那种传统的淑女式教育也并不放在心上。她还有一个哥哥叫杰姆,杰姆受到父亲的影响,也非常熟悉他的妹妹就是这个样子,甚至在对妹妹不耐烦的时候,杰姆就会抱怨说我看你现在是越来越像个女孩子了。
所以斯库特就是一个很放松,然后特立独行的小女孩,她自由自在地长大。整个故事从斯库特她的哥哥杰姆,和来小镇过暑假的一个小男孩叫迪尔,这三个小孩子的相遇、相识写起。通过他们三个人的行踪,把整个小镇的人和事儿串了起来。
最先出现的是怪人拉德利和他家的房子。那栋房子就像月亮吸引海水一样,吸引着孩子们。人们都说房子里住着一个恶毒的幽灵,据说它会在夜里,等到月亮落下去的时候溜出来,偷偷地往人家的窗户里面窥探。如果谁家种的杜鹃花被寒流冻坏了,那肯定是怪人往花上哈了一口气。
那这是真的吗?当然不是。那这叫什么呢?偏见。所以梅科姆镇发生的所有小偷小摸之类的勾当,还有缺胳膊少腿的鸡和宠物,大家都说这肯定是怪人干的。这个怪人拉德利是全书的关键人物,他也是两只知更鸟的其中之一。
斯库特说我和杰姆从来没有亲眼见过怪人,依照流言,那她的哥哥杰姆就对怪人的容貌做出了一个合情合理的描述,这个描述是什么样呢?根据脚印推算,怪人身高大约六英尺半,他生吃松鼠,还有他能逮得住的猫,所以他的手上总是血迹斑斑。如果你生吃动物的话,沾染上的血污就永远也洗不掉。怪人的脸上有一道长长的锯齿状疤痕,牙齿又黄又烂,眼珠子鼓鼓的往外突出,一天到晚都在流口水。
这是真的吗?当然不是,他都没有见过这个怪人,完全是出于自己的想象,可是竟然那么地有细节,活灵活现,没心没肺。那这会不会影响到别人对于这个怪人的看法呢?真实的情况是什么呢?
其实怪人一家在小镇确实跟大家格格不入,他们离群索居,就不社交,不去教堂,也没有信仰,也不像所有的小镇居民一样,串门、社交,就是山顶洞人,非常宅。那我们来看看怪人拉德利的遭遇吧。
在他十多岁的时候,他和几个来自乡下的少年厮混在一起,就像我们青春期的时候,会有小团伙对吧,他们实际上什么坏事都没做,但是这种浪浪荡荡的状态,尤其是叛逆期,就会引起身边居民们议论纷纷,大家会很警惕他们。
有一次这几个少年骑着车,在正中心广场兜圈子,而且恶作剧地把试图抓住他们的老治安员锁到了大楼里,就被带到了未成年人法庭,被指控行为不检,扰乱治安和人身攻击。那法官就决定把这些年轻人送到州立工读学校去,这个其实是一个善意的举措,就是让游手好闲的少年们接受本州最好的中学教育。
那在这个学校呢,有一些人还从大学毕了业,但是拉德利的父亲老拉德利,他不同意把儿子送去工读学校,而是坚持把他带回家去自己管教。那从此以后,拉德利家就永远对外关上了大门,小拉德利十多年没有露过面。有一个传言说小拉德利在家中捅伤了自己的父亲,而且当时的情况是什么样呢?就是这个怪人坐在客厅里,从那个报纸上剪文章,这时候他的父亲走了进来,他就一剪刀捅到他的父亲腿里,然后又拔出来,在自己的裤子上擦了擦,继续剪报纸。
这个听起来很不可思议对吧,那流言是怎么传出来的呢?没有人去判断真假,但镇上有名的长舌妇斯蒂芬妮小姐,就到处宣扬这件事。可以想象,为了塑造小镇上有一个怪人这种令人难忘的事情,斯蒂芬妮小姐充分地发挥了她丰沛的想象力。但不管怎么说,人们几乎达成了一个共识,就是那个怪人小拉德利精神是失常的,所以有人建议把他送到精神病院去。那他的父亲坚决不同意,但是答应大家,我会把他关起来。
就这样,可怜的小拉德利就丧失了人身自由,被囚禁在家里长达十多年,哪怕是他的父亲已经去世了,他还依然被专门赶回家来的哥哥继续监管着。所以他就从一个叫拉德利的小男孩,变成了小镇上孩子们心目中的幽灵,他现在的名字叫怪人。
那小孩子对神秘的怪人充满好奇心,一边害怕,一边又想着法子要把他引出来。有没有像我们少年时候看到过的那种小恶作剧,就是大家不懂事,所以就去逗他,大家打赌说我们去拍拉德利家的大门,我们闯到他们家的这个甘蓝地里,用棍子往他们家送信等等。就这样几次尝试之后,孩子们不仅没有成功,还激怒了小拉德利的哥哥,他就拿出一把枪来对天鸣枪,表示威胁,你们不要再靠近我。
所以在这个夏天,斯库特兄妹俩就说起这个怪人,他们觉得怪人早就死了,怎么死掉的呢?被家里人塞进了烟囱里。但是小孩子一直对这个怪人的家特别好奇,这件事其实也引起了怪人的注意。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在拉德利家地盘的边上有两棵大的橡树,它那个根特别地深长,一直延伸到人行道上,让路边都变得坑洼不平了。那其中一棵橡树上有一个树洞,有一天,这个小女孩斯库特就在树洞里发现了一个宝藏,是什么呢?两片没有外包装的口香糖。
接下来的日子里,每隔一段时间,树洞里就会出现新的礼物。比如说擦得亮晶晶,印第安人头像硬币,从前学校里的拼写大赛的奖牌,做工精致的怀表和表链,最用心的也是最可爱的,是两个用香皂雕刻出来的小人。那是两个小孩的雕像,简直称得上完美。男孩子穿着短裤,有一缕顺滑的头发垂到了眉毛上,这是谁呢?就是斯库特的哥哥杰姆。那杰姆看一看那个小女孩的雕像,那女娃娃留着刘海,就跟他的妹妹一个样。所以他们就发现说,这是咱们俩。那这是谁干的呢?就是怪人拉德利。
他并不是个怪人,他想要朋友,想要表达善意。可是这个世界并不理解他,所以他不断地发出自己的信号。可是在这个时候,这小兄妹俩没有想过这礼物是来自何人的,还煞有介事地推测了一通,脑洞很大。但不管是谁,两个小孩子就决定给这个好心人写一封信,谢谢他的礼物,然后他们兴冲冲地一路跑去,想要把那个信放在树洞里的时候,却非常失望,因为那个树洞被人用水泥封上了。
这种秘密交换小礼物的事情就干不成了,那是谁封上了树洞呢?就是怪人的哥哥。他发现了这个小把戏,就毫不犹豫地切断了弟弟跟外界的联系,他把秘密的通道封上了,用水泥堵满,这也相当于封上了与世隔绝的弟弟心灵上唯一的出口和慰藉。那哥哥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很简单,就是不想惹麻烦,只要不出事就好。我把你关起来,因为镇子上的大部分人都对拉德利家里的怪人谈之色变,就像猛兽洪水一样,连他家树上掉下来的果实都是有毒的。
所以拉德利从来没有在白天出现过,他总是待在那个死寂的老房子里,做着一个安静和孤独的人,没有人真正了解过他,人们只是盲目地跟从他人的想法,然后再添油加醋,让怪人受到了来自周遭的深深的恶意。
书里有一句话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试着刻意地去矫正自己的偏见,不管它出现得多么顺其自然。”这是那位律师,那位父亲讲给自己孩子听的,我也希望你讲给自己的孩子来听。
那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呢?三个小家伙在快乐的夏天疯跑,从小镇这一头到那一头,可是小镇里是有一条界限的,往南的第三户人家就是怪人拉德利家,往北的第三户人家是杜博斯太太的房子,这两个地方最好不要去,原因是什么呢?
因为这两户人家里面的居民让大家感到害怕,那怪人我们已经了解了,那杜博斯太太是个什么样的人呢?用小女孩斯库特的话说,她是个让人望而生畏的恶魔。当然了,这只是小孩子非常单纯的语言,杜博斯太太当然不是恶魔,她是个有故事的人。
她独居多年,是个寡妇,只有一个黑人女佣常年照顾她。杜博斯太太已经很老了,一天中大部分的时间都是躺在床上度过的,那余下的时间就是坐在轮椅里。那人们传说,她还保留着一把南方联军使用的手枪,就藏在她那堆数都数不清的披巾和围巾的中间。
那杜博斯太太日常生活的三大爱好,第一喜欢说闲言碎语,第二替家长教育孩子,第三 就是养花。她养了一庭院娇艳的山茶花,那这样的一个老太太,为什么会让杰姆和斯库特非常讨厌她呢?小兄妹说:“如果我们经过她的家门时,她正好坐在门廊上,就会用愤怒的眼光上下左右地扫射我们一番,还要对我们做出一个阴郁的推断。她得出的结论通常是我们会一事无成,她这个人的特点就是嘴毒、话狠,我们无论怎样都讨不到她的欢心。”
所以有一次,杜博斯太太和小哥哥杰姆就发生了剧烈的冲突。那个时候,小镇上已经把阿迪克斯要为黑人辩护的事情传开了,学校里的学生都在说难听话,斯库特为此还跟别人打了一架。那当她路过杜博斯太太家的时候,就听到了来自这位老太太的谩骂,说:“没错,如果一个芬奇家的人对自己的教养不管不顾,胡作非为,这世界会变成什么样?你们的父亲为那些黑鬼和人渣打官司,他自己也强不到哪儿去。”
这个攻击是非常恶毒的,所以小杰姆当时脸胀得通红,妹妹急忙扯扯他的袖子说走吧。他们俩就顺着人行道往前走,结果身后老太太的谩骂声不依不饶追随他们,怒斥说你们家道德败坏,还说造成这一切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你们家有一半人在精神病院里。
这当然不是事实,可是我们有没有发现,人跟人之间关系的对立、冲突还有不理解,往往不是出于事实,而是出于猜测。所以这挑战了小杰姆,他越想越气,一怒之下就冲到杜博斯太太的院子里,把她种的那些山茶花的枝条全部打断在地上,就是我毁了你心爱的东西,谁让你这么讨厌。
这吓坏了妹妹斯库特,她觉得哥哥在那一分钟肯定是疯掉了,因为哥哥也从来没有做过这件事。等他们回到家,父亲阿迪克斯就勒令杰姆,你去收拾好那个院子,而且向杜博斯太太道歉。结果杜博斯太太就提出了一个要求,让杰姆每天放学后,到她家里去为她读书,这是对他的惩罚,为期一个月。
杰姆非常地不情愿,但还是在爸爸的劝说下同意了。对,小孩子是不想那么多的,他当然不会知道这是杜博斯太太在人世间的最后一段时光,没过几个月,这个老太太就过世了。那去世前,她留给杰姆一朵洁白晶莹、完美无瑕的山茶花,用一团一团湿棉花环绕着。杜博斯太太说要干干净净离开这个世界,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这给了杰姆很大的震撼,他都难以说清楚自己的感受究竟是什么,然后爸爸就坐到他的身边来安慰他,说这是杜博斯太太在用她的方式告诉你,一切都过去了。然后爸爸还说,这位太太其实是一位尊贵的女士。
杰姆难以理解,“尊贵的女士?她说了你那么多坏话,你还把她当成尊贵的女士?”那爸爸的答案是什么呢?这就是教养,爸爸告诉自己的孩子说:“她当之无愧,因为她对各种事情都有自己的看法,也许和我的观点有很大不同,我想让你从她身上学到一些东西,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的。”
那爸爸所认定的勇敢是什么呢?他告诉小孩子:“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这话我都想读两遍。接下来爸爸说:“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那杜博斯太太呢?她赢了,她非常勇敢,因为她坚持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她做到了干干净净,她不亏欠任何人,包括在最后她告诉那个小男孩:“你的读书已经抵消了所有的之前的矛盾,然后我送你一朵,最美的花,我最重视的花,这是告别,也是安慰。”而且刚刚那几段非常打动我们的话,不仅仅是阿迪克斯对于那位老太太的理解,也是他来鼓励自己的话,给自己打气。
同时也对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提醒,如果不是这位律师的温柔、正义感和他的教养,那么这么一个身患绝症的固执的老太太,我们是很难喜欢她的,就你都不要喜欢她,我们都想把头转过去,不要看她。可是从阿迪克斯的口中,我们了解了这位老太太的另外一面。
所以她不仅仅是小说里虚构的人物,在我们的身边,也会有那么一些不合群的、古怪的、另类的、坚持按照他自己的方式生活的人,你可能之前总会觉得他让你别扭不舒服,可是如果跟他们好好聊一聊,能够开放地,更温柔地去对待他们,可能会发现这些人比我们过得更简单更勇敢。
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这个小说,就触及到了很多重大的问题。那它在结构上也分为了两部分,在全书大概百分之四十的篇幅里,除了一些隐隐约约的线索和人们的议论,并没有进入那一起黑人冤案的主题,为什么要这样写?我们刚才讲了这些,当然不是无用的,它更有助于让我们了解那一对小兄妹的父亲,就是阿迪克斯·芬奇。
我们来说说这个人,他是律师,将近50岁了,为人和善谦逊,他对支付不起律师费的穷苦人也尽心尽力地帮忙,举止得体又不失幽默。在年轻的时候,律师还是远近闻名的神枪手。那在教育子女这方面,他最坚持的一点不是花钱送孩子去学钢琴,什么学奥数,学什么街舞,填补他们的课余时间,他最重视的是什么呢?就是一个人心中最基础也最强大的部分,勇敢、善良、正义、宽容等等。所以他鼓励孩子去接触不一样的人,去睁开眼睛看世界,他鼓励孩子们消除偏见,发自内心地去爱一个原本就值得爱的人。无论那个人是怪人,是个恶毒的老太太,或者是黑人。
阿迪克斯在接手了为黑人汤姆辩护的案件之后,就饱受镇上居民的非议,那他的孩子们也会饱受侮辱,被歧视、被孤立,那书中有一段对话非常精彩,就小女孩斯库特就跟爸爸谈话说:“镇上的人都认为你不该为黑人辩护,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爸爸怎么回答呢,他说:“原因有好几个,最主要的是如果我不这么做,在镇上就抬不起头来,就无法在议会代表这个县,甚至都没有资格教导你和杰姆如何做人。”
“可是有那么多人都不理解你,你一定是做错了吧?”
爸爸又怎么回答呢?说:“大多数人好像认为他们是对的,你是错的,他们当然有权利那样想,他们的看法也有权得到充分的尊重。但是我在接受他人之前,首先要接受自己。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所以我们在讲《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里,就会说到其实当一件事扑朔迷离,线索很多的时候,人们所能做的可能最简单的事情,就是摸着自己的良心,站在死人那一边。就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总有什么东西会让人在某个时刻丧失理智,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里这起黑人强奸白人妇女案,它牵动着整个镇子上人们的关注,大家期待法官早做判决,判处黑人死刑。
对,这是一个呼声很高的意见,可是对于案件背后的真相呢?人们无动于衷,大家不关心,所以阿迪克斯就认为我不能遵循从众的原则,他明明知道这可能是一场打不赢的官司,却愿意坚持正义的底线,哪怕事与愿违。他又告诉自己的孩子们,人要有良心的,这就是生而为人,值得骄傲的事情。
我们一起来看看阿迪克斯为黑人汤姆辩护的这场法庭审判。案件的原告是酒鬼鲍勃·尤厄尔,记住这个名字,他控告汤姆闯到他们家,殴打并且强奸了他的女儿马耶拉。这个尤厄尔是个酒鬼,他们一家在镇上的名声非常糟糕,谁都不愿意靠近他们肮脏的房子,那简直都不能称之为一个家。
他们这个家住在镇上的垃圾场后面,人们从来不清楚他们家有多少孩子,有人说七个,有人说九个,这些孩子们都没有母亲,那唯一的父亲是一个整天醉醺醺的混蛋,一大家子人靠每个月政府的救济金过活,而这个钱本来就非常微薄了,还有一大半被尤厄尔拿去换了酒喝。
他的女儿马耶拉,就是打引号的受害者,十九岁,是家里最大的孩子,只上过两年学,就被迫留在家里干各种重活,还要照顾一群弟弟妹妹。即便是在这种处境下,你看女孩子到了这个年纪,她还是爱美,她心里有很多的这个期待,所以在院子的角落里种上了一排鲜艳的红色天竺葵,照料得格外仔细,这就是她心里的渴望。
正是因为这种骚动,然后再加上严酷的现实,马耶拉按捺不住自己的这种青春的火焰,她勾引了黑人汤姆。汤姆是一个本分正派,经常无偿地帮助他们干活的男人,这个男人皮肤是黑的,但是体格非常健壮,就是看上去也很有力量。那马耶拉就被他干活的时候,那个身材迷住了,所以她一时冲动,就骗汤姆进到屋里,抱住他,亲吻他的脸,她从来没有亲吻过一个成年男人。
那书里说:“哪怕吻个黑鬼也行。”那黑鬼这个词是带着歧视的,可是这个女孩子就是这么想,哪怕是个黑鬼,先这样。那汤姆吓坏了,他挣扎着想要跑掉,因为当时黑人的地位是很低的,在任何情况下都绝不能碰触一个白人女子,否则就可能死定了。
就是两个人在纠缠的时候,尤厄尔从外面回来,刚好看到了这一幕。他怒不可遏,大骂女儿不要脸,然后狠狠地揍了女儿一场,然后汤姆就趁着混乱跑掉了。这件事本来就过去了,可是尤厄尔就是这么一个没有责任心的人,成天喝醉的人,他依然会认为丢尽了脸,因为他的女儿怎么跟一个黑鬼发生了这样的事,那怎么样来挽回自己的尊严呢?他就逼迫女儿马耶拉,你编造一个谎言,说这个黑人汤姆殴打我,并且强奸了我,然后把汤姆告上了法庭。
这就是事实,但是人们并不愿意相信,为什么呢?因为真实是一种最为直接的感官映射,你看见,你听见,然后它进入你的记忆,这就是一个很切实的印象。但这种印象,同样带着主观的偏好,你相信那便是真的,如果你不信,你就会找借口,证明那是假的。
所以这就引发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我们多讲一点,把它说清楚。真实是不是真相呢?答案是并不是,它们二者不能划等号。那么真相又是什么呢?真相就是在一个时空当中不会被扭曲的存在。那真相跟真实有什么不同呢?我们来举个例子。
有一部电影叫《恶行》,它讲述一对母女的故事,它是改编自一个真实事件的。那女儿患有各种各样的疾病,没有办法独立生活,这个单亲的妈妈迪迪就全职在家照顾女儿,她们展现在外人眼中的是温情、感动,觉得这个迪迪特别伟大,这是母爱的力量。可是故事的结尾,这个女儿联手自己的男朋友,把自己的妈妈杀掉了,为什么?女儿疯了吗,还是女儿非常恶毒?我们来说真相。
真相是这个女儿根本没有病,她十分健康,可是妈妈迪迪为了塑造自己的人设——一个伟大的单亲妈妈的形象,她就让自己的女儿从小时候就一直坐在轮椅上,用疾病的形态就接受照顾,这样迪迪的一生就拥有了一个璀璨的印记,就是一个一百分的母亲。
那女孩子一直相信妈妈是在全心全意地照顾自己,非常感激。直到后来她长大了,她有了男朋友,她发现了真相,原来妈妈是这么自私的,她是在伪装。那这对女儿一点都不公平对吧,她原本应该拥有一份正常的生活,可是这个母亲为了自己的人设,亲手把这一切都埋葬了。
所以当我们看了这个真相,我们才说原来是这样。所以先入为主地去相信一个简单的真实,这其实往往会带来误解。人们通常看到的是我们想看到的,听到的是我们想听的话。那这一切在《杀死一只知更鸟》中就发生了。
法庭辩论中,律师阿迪克斯就一环一环,然后巧妙地揭穿了酒鬼尤厄尔和马耶拉的谎言。那辩论非常的精彩,大家可以自己去找书来细看。阿迪克斯的总结陈词震撼人心,而那个时候的法庭审判还是陪审团制度,那具体到这起案件可以决定汤姆生死的是十二个乡下人,他们是陪审员,都是男性。因为在那个时候,女性是不被允许在陪审团出席的。
那律师阿迪克斯就说:“先生们,我会尽量简短一些。首先这个案件根本就不该当庭审理,这个案子就像黑和白一样简单分明,控方拿不出一丝一毫的医学证据,来证明汤姆·鲁滨逊被指控的罪行确实发生过。对于控方的主要证人,”就这里指的是那个女孩马耶拉,“我除了满怀同情,别无其他。但我不能因为怜悯,就允许她把一个人置于死地。而她费尽心机的目的是摆脱自己的罪恶。先生们,我说罪恶,因为是罪恶促使她如此行事,她并没有犯罪,她只是触犯了我们这个社会里一条根深蒂固的法则,这条法则非常严酷,不管是谁违反了,都注定会被当作异类,驱逐出去,所以她必须消除自己的罪证。她的罪证是什么呢?就是这个汤姆·鲁滨逊,一个大活人,她必须把汤姆·鲁滨逊处理掉。汤姆·鲁滨逊每天都会让她想起自己的所作所为,她做了什么呢?她勾引了一个黑人。”
真的是非常地气势如虹。那接下来律师阿迪克斯就还原了案情的整个经过,然后阿迪克斯又跳出这个具体的案件,在更普遍的意义上探讨了种族问题,他说:“控方的证人在诸位先生面前,在这个法庭面前,表现出一种目空一切的自信,自信他们的证词不会受到质疑,自信诸位先生会和他们持有同样的假设,那是一种无耻的假设,认为所有的黑人都撒谎,所有黑人在本质上都不道德,所有黑人在白人妇女面前都不规矩。先生们,我们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假设本身就是一个谎言,一个根本用不着我向你们揭穿的谎言,你们都知道真相,真相就是有些黑人撒谎,有些黑人不道德,有些黑人在女人面前不规矩,不管是黑种女人还是白种女人,然而这个真相适用于所有人类,而不是仅仅某个特定的人种。在这个法庭里,没有一个人从没撒过谎,也没有一个人从没做过不道德的事情,没有一个男人不曾对任何女人产生过欲望。”
这段排比句太漂亮了,铿锵有力,里面严密的逻辑让人无可反驳。那这还没完,阿迪克斯话锋一转,又说到了平等的话题。“我们都知道,某些人灌输给我们的人人生而平等,实际上是个谬论,事实上有些人就是比别人聪明睿智,有些人就是比别人享有更多的机会,因为他们生来如此。有些男人比别的男人挣钱多,有些女士做的蛋糕比别的女士更胜一筹,总而言之,有些人天生就比大多数普通人具有更高的天赋和才华。但是在这个国家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切人是生来平等的,有一种人类社会机构,可以让乞丐和洛克菲勒家族的成员平起平坐,让愚人和爱因斯坦不分尊卑,让粗陋无知的人和大学校长分庭抗礼。先生们,这种机构就是法庭。在这个国家里,我们的法庭是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里,人人生而平等。”
我就忍不住想要读给你们听,就这一段宣言,真的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反复地去阅读、去朗读,甚至记住它。那最后阿迪克斯的发言就回到了每一个人的身上,回到身为普通百姓的陪审团成员身上,那在陈词的结尾,阿迪克斯的口吻非常诚恳,这个结尾特别有共鸣,他说:“我不是一个理想主义者,我并不坚信我们的法庭和我们的陪审制度完美无缺,公正无私。先生们,法庭不会比坐在我面前的任何一位陪审团成员更公正,我对诸位先生充满信心,相信你们会用理性的眼光,重新审查你们听到的证词,做出一个判决,让被告和家人团聚,以上帝的名义,尽你们的职责吧。”
这其实是心里话,如果放在一部电影里,这样的演说会引起全场起立,掌声雷动,但是作者并没有这样写。梅科姆法庭上的陪审团成员只是默默地退回了房间去讨论,经过漫长的讨论和激烈的争执,法庭判处黑人有罪。对,有罪。
也许这样的结果早就在律师的预料当中,甚至现场的人也是这么想的,包括二楼看台上有一些黑人也不喧闹,大家都接受这个结果。只是在律师阿迪克斯站起来,从过道往这边走过来的时候,这些黑人们全体起立,用沉默的注视表达着对律师深深的敬意,他们能做的就是这样。可是人是有良心的,是会记住的,那在最后无罪的汤姆还是被判有罪,这让他彻底失去了信心,所以在一次放风的时候,汤姆试图越狱。据说他像发了疯一样狂喊乱叫,冲向栅栏,当着警卫的面就往上爬,然后警卫鸣枪,示警无效,就开枪把他打死了。汤姆身上足足有十七个弹孔,这是一只无辜的知更鸟,就这样死在了种族偏见的枪口之下。
那这场风波到这里就平息了吗?事情没有完。那个叫鲍伯·尤厄尔的酒鬼,因为在法庭上被律师阿迪克斯当众揭穿,证明了他的可耻,那他就怀恨在心,扬言要报复。就在十月的最后一天,小女孩斯库特在大礼堂参加完演出,跟哥哥杰姆一起从学校往家走,经过拉德利家附近那棵大橡树底下的时候,他们遭到了偷袭,偷袭者就是酒鬼尤厄尔。
这真的非常无耻,他没有去直接跟律师单挑,对付他那一对柔弱的小孩儿,就是提刀向更弱者。那这个时候,情况非常的危急,小女孩斯库特身上还照着用铁丝网做成的火腿造型的演出服,因为她刚刚演出过。那个笨重的演出服幸好有它,替小女孩挡住了刀子,然后她听见哥哥杰姆在惨叫。黑暗中看不清楚情况,从不远处的什么地方传来了搏斗声、踢打声,还有鞋子在肉体上、泥土上、树根上摩擦的声音,这一切都混乱极了。
那最终他们死了吗?还好,兄妹俩被救了。谁救了他们呢?就是那个怪人。那个把自己关在家里好多年都不曾露面的怪人阿瑟·拉德利,他听到屋外的叫喊声,他就拖着自己的身体冲出来,拼命地和尤厄尔搏斗,他要保护他视作朋友的这两个小孩子。就在这个打斗过程中,怪人失手捅死了尤厄尔,又出人命了。
警察很快就来了。关于尤厄尔的死,警长在看完现场,听完所有人的说法之后,表现出了坚定的态度。这个警长怎么说呢?他一口咬定这个酒鬼尤厄尔倒在了自己的刀口上,就被杀死了。然后警长甚至模拟演示了一遍,让大家相信这个酒鬼自己拿一把刀杀死了自己。
那其实警长,包括阿迪克斯都知道真相是什么,那阿迪克斯就说:“我们得尊重真相呀。”但警长毫不让步,他说:“先生,我不是个十足的好人,可我是梅科姆县的警长,有个黑人小伙子平白无故丢了性命,而那个应该为他负责的家伙现在一命呜呼了,那就让死者埋葬死者吧。芬奇先生,让死者埋葬死者。”我们听懂了吧?
所以人还是要有良心的,因为良心会记住,会帮助你作出判断和选择。此刻,警长的判断就是这个由尤厄尔罪有应得,因为他委屈了,害死了黑人汤姆。那么怪人出于正义,出于防护,他杀死了那个酒鬼。警长会怎么处置他呢?警长说:“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一个公民竭尽全力阻止犯罪的发生是违反法律的行为,这就是他所做的。”然后警长就跟律师讲说:“也许你要说我有责任把真相告诉镇上所有的人,不应该有所隐瞒。可你知道这会带来什么后果吗?”就当我们知道怪人竟然是个英雄,警长说:“梅科姆所有的女人,包括我太太在内,都会捧着天使蛋糕去敲他的门。”然后警长讲:“芬奇先生,在我看来,这个人为你,为整个镇子做了一件大好事,可是他是要隐居的。如果人们无视他的隐居习惯,硬要把他拉到聚光灯下,我认为这就是犯罪。”
是的,阿瑟·拉德利在勇敢地挺身而出,拯救了两个孩子之后,他也得到了别人善意的理解,大家尊重了他的习惯,偏见消融,一切回复到温暖的状态。那在小说的最后,斯库特把阿瑟·拉德利送回去之后,站在他家大门旁的百叶窗边往街上看。这个小女孩就想日复一日,阿瑟就是从这个角度,看着外面的小镇,那是除了家以外他全部的世界。
那斯库特就想象着自己变成了阿瑟,站在窗边,看着邻居们这两年来的故事,但这个非常有画面感,就像一部怀旧的电影片段,它饱含着幸福和欣慰。对 这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
可能很多人听了以后就会想说,这在很多学校是孩子们必读的一部书,对他们非常重要,可是这里面依然有一些黑暗的部分,那我该不该给孩子看呢?我有一个建议,你可以参考一下,但它不代表你的决定。
就这世界上,是有很多丑陋的事情,我们当然希望这些丑恶都远离孩子,但那是不可能的。他们在成长中一定会跟真相、跟事实劈面相逢,作为大人,我们可能难以成为像律师阿迪克斯那么优秀、正直和勇敢的人,但是我们可以像小杰姆和小斯库特一样,保持最初的善良,不戴有色眼镜去看任何人,要明白,我们不比任何人高贵,也不比任何人低贱。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知更鸟,但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好运气,能遇到阿迪克斯。
所以勇敢地跟那些伤害知更鸟的行为做斗争,见到它、认识它、反抗它,让社会的伤疤重新愈合。就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应该被公平地对待,不能因为他与众不同,因为他难以理解,就把他定义为坏人,不要去做随意攻击别人的人,更不要做杀死知更鸟的那个人。
罗翔老师提出过一个圆圈正义的观点,说人类是画不出一个绝对完美的圆的,我们没有办法追求到绝对的美,但我们不能由此推断出这个世界没有美,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没有意义。美和意义,就在每个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