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特征,帮助实施——《<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解读——44个问答》读书记录④

《指导纲要》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定义为“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跨学科实践性课程”。

全面理解、准确把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基本特征,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全员必修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面向全体中小学生开设的一门必修课程,具有法定性质,没有学校和学生可以例外。在我国,一直到现在为止,可能很多人都还认为上学就是读书,读书就是为了考试、上个好学校,活动课程可有可无,甚至到现在还有认为综合实践课程不是正式课程,是不重要的课程。但其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同等重要,它是国家课程,有着学科课程不能取代的独特育人价值和法定性质,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还有一些可能认为是要学习好成绩好的学生才去搞考察探究、研究性学习,成绩不好,甚至考试不及格的学生提高成绩才是最重要的。而且学生学习很紧张,没有时间搞活动、做劳动……这样的错误认识比比皆是,所以正确对待这门没有统考也不应该有统考的课程,任重而道远。

二、生活本位每一个学生均面临着两个相互联系的世界,即生活世界与学科世界:前者是学生直接感知到的世界,是现实而具体的生长环境;后者是一种观察、思考现实生活的知识体系。按我的理解,这两者之间紧密联系却又有所区别,甚至有时候可能还会有矛盾。年龄越低,学生对生活世界即形象思维的认识就越直观,而学科世界是需要人在一定的发展之后,有了一定的经验和知识积累,才能够形成一定的概念、逻辑。综合实践活动强调了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不再只是原始的生活经验积累,更注重引导学生的生活体验,反思日常生活经验的不足,运用学科知识分析解决实际的生活问题。也就是要将生活世界和学科世界融为一体,彼此促进。

三、综合性质将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转化为活动主题,让学生多角度的观察生活,需要运用各方面的知识经验去分析解决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作出权衡、取舍、融合和创新。以前说生活的外延有多大,语文的外延就有多大,现在是你能想到的所有一切,都可以在综合形态下完成实践研究活动。当然,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不是让学生为达到某种具体的预设结果而进行学习,而是注重过程体验、跨界链接,注重综合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四、实践形态我国历史上的“上山下乡”活动,其实也可以算作一种劳动实践的尝试,将读书与实践,课堂学习与生产劳动结合起来,是一直以来的探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明确要求学生面对现实生活,要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实践方式学习,实现“做”中学。综合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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