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家出走、殴兄、嫖娼的富兰克林是如何成为美国国父的

悲惨的童年是成为伟人的必要条件,但伟人是能够克服艰苦环境并取得成功的人。
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人是思维的综合体,通过伟人,才能观照自我,醒豁于世。

1 对于伟人而言,学校并没有什么鸟用
2 无比专注,我想干成什么事,就一定要干成,从小就敢于跟亲哥哥,父亲对着干
3 处事谨慎,有手腕,拍马屁都拍的有水平
4 自我驱动,学习能力超强,好奇心旺盛。他不仅在政治上贵为美国国父,而且在光电,机械领域也卓有建树,而且近40岁了还在学新外语
5 文章写的好,可以说政治生涯的开始就是因为文章写的好

他会“持之以恒的追求自我完善,刻意训练,做一行,精一行”,20岁不到的时候为了写出更有文采的句子而自创了“对照写作法,翻转写作法”,按照书中意思写完后再对照书本检查一遍,或是先写议论文,再翻译成散文,而后再翻译回议论文,以此来辨析对每一个词的理解。从事印刷行业的时候它不仅对本职工作完成非常出色,而且对修理打印机,制作铅字等非常擅长,号称“万能小帮手”。在他30岁的时候就开始用小本子记录自己每天的失德之处,并经常反省,在他眼中,美德、原则才是社会的基石。而就是由于他具备的美德身边逐渐聚集了各行业的优秀人才,大家都认为他是一个靠谱的人,而且都非常愿意帮助他,帮他度过了公司破产,生意伙伴反目等等难关,他为了将这些原则发扬光大,主编格言日记的《穷查理年鉴》一直盛销20年,是当时美洲最畅销的一本书。

他从小就不是一个乖孩子,特别“轴”。在别人还在遛鸡玩狗,整天胡混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彻夜读书了。他上过一年的学,但父亲认为学校太贵,而且博士出来了照样找不到像样的工作(目前貌似也一样),还不如做实践一点的。他父亲是蜡烛商人,于是先跟着父亲做蜡烛,但他并不喜欢这项工作,而后跟另外一个亲戚学做刀具,但也做的并不开心,又回到了父亲的身旁,几经挫折,但他父亲依然支持他,他父亲是一个有远见、温和的人,能够让他尝试各种不同的工作,会尽力让他做自己喜欢做的。

当他听说他哥哥开了家印刷店,由于对读书非常刚兴趣,想到从事印刷行业可以读到无数的书了,于是他就去投奔他哥,在他哥那儿当学徒,开始了他的印刷行业生涯。

在做学徒期间阅读了大量的书籍,并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在他年仅20岁的时候就发表了《灯塔的悲剧》,而且承办了《波士顿新闻报》,在他24岁的时候,为了读更多的书拼命的存钱,让他哥把一半伙食费给他,自己做饭,然后随便买点面包什么的垫垫肚子,并用伙食费来买书,乘着人家吃饭的时光来学习,他为了提高自己的文采特意仿照书中的意思来写作,而后跟书上的语句对照,务必使自己能够理解每一个字句的意思。而后还自学了“苏格拉底辩证法”,让自己的辩论显得彬彬有礼而非咄咄逼人,“教人时要让人觉得你不是在教他,人所不知的事情叫你就要说他是忘啦。”这些学习全靠自身兴趣的驱动。此时他年仅20多岁,但已经是一个发表过NB文章,口才过人的人了,按照现今的话来讲,就是大V。

他哥哥是个脾气暴躁的人,一直都是以师傅自居,学徒的的环境是非常凄惨的,动不动就对他谩骂殴打,显然富兰克林也不是逆来顺受之人,他会奋起反抗,显然相对于他哥,他在体格上面并不占据优势,一怒之下辞职甩手不干了。

这时他父亲试图弥补他们兄弟间的情谊,但显然他哥是哥大老粗,思维根本不是在同一个层次上。富兰克林干脆孤身一人离家出走,自己搭船去了纽约,而后去费城,在海上航行时遇到了风暴,在海上漂泊近30个小时,差点挂掉了,而后又徒步走了2天,路上遭遇暴雨,高烧,后来终于在伯灵顿,“饿的前胸贴后背,口袋里几乎身无分文”,此时,幸运之神降临到了他,他在镇上找到了一份临时工,得以糊口,并幸运的遇到了他未来的妻子。

在他持续从事印刷出版行业时,继续撰写文章,并且由于他思维深刻、文笔风趣,文章非常受欢迎,借此结交了大量社会名流,甚至有人要把他介绍给约瑟夫.牛顿。他在25岁左右就发表了经济学论诉《为何要增加当地纸币发行量》,造成当地舆论浪潮,得到了议会的支持,而且认识了一批议会的朋友,这些朋友甚至把货币的承印权交给他,这笔生意虽然利润比较单薄,但给他带来的政治收益是无比巨大的。

并且他组织了“共图社”,这是社群是“所有雄心壮志年轻人组成的自我改善和互帮互助的社团”,这个社团成员的互帮互助,针对政治、文化或观点进行讨论,建立了自己的核心社群,成为了他之后人脉以及进入政界的资本。

他的最初财富积累源于一次合作,他本来在一位老板下面做事,但是由于老板经营不善,负债累累,逐渐负担不起他的工资。由于他为人正直,可靠,活又好,周围有一大堆朋友,有位朋友特别看重他,于是就找到他,说如果他干不下去了,可以合伙一起开店,他父亲可以资助购买原始的设备,他出钱,富兰克林出力,赚钱了各占50%,于是那位朋友的父亲垫付的一定的资金,借了些外债,店就开了起来,一段时间后,虽然赚了点钱,但外债时间到了,他们根本没法还上,债主把他们告上了法庭,如果还不上钱就必须把设备全都拍卖掉,危机关头,两位富兰克林并不相识的绅士找到他,说愿意替他先还债,钱等他赚到了还就行,同时他的合伙人并不适应这个行业,也退出了这个行业,回老家当农民去了,于是富兰克林就拥有了整个公司,开始了他的致富生涯。

在他年轻的时候,也曾做过一些有失体面的事(把妹、嫖娼),一次他受命照顾一位朋友的爱人,由于朋友不在身边,他经常会资助这位女士,于是依仗自己对他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试图对她动手动脚,结果招来了这位女生疾言厉色的反抗,碰了一鼻子灰,并且造成了他这位朋友的绝交。而且在《富兰克林自传》中公然写道“由于我当时年轻气盛,青春欲火是不可遏,不得不与一些下流女人交往,这难免要花钱,但还好没得什么病”,作为美国国父,在书中公开承认也真是足够坦诚的,相对国内“道貌岸然”的道德书籍,真是要强上100倍。

他在38岁的时候,由于名声雀起,他被推荐为议会秘书,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但是在第二年,他又一次竞选议会秘书,虽然成功当选,但有个议员公开反对他,这个议员有钱,人品好,又很有声望,如果一直反对他,会给他带来很大的困扰。一般人在此情况下会去屈膝讨好,但他并没有,也没有送他任何东西,而是主动的索取。听说到这位议员有一直在炫耀自己有一本珍品图书,于是向这位议员借这本书,议员借给他了,而后他归还附上一张小纸条,表达了强烈的感恩之情,之后在议会里碰到该议员,该议员居然很有礼貌的主动和他攀谈,不仅再没有反对过他,而且处处帮忙。

“谁若以此施恩于你,必将二次施恩于你,其乐意之情为受恩于你者所不及也”(相对于受你恩惠的人,对你施恩的人更愿意帮助你)

他绝不是软弱的人,而是当硬则硬。还是在当秘书期间,由于他的某项决策可能得罪了议会中的一群人,于是“一位年轻的绅士”告诉他,希望他主动辞去其岗位,否则就会让富兰克林难堪。他对这位绅士说“决不要官,绝不拒官,绝不辞官,我绝不会由于失去职位丢弃跟对手秋后算账觉得权利(老子虽然不要官,但也不会辞官,惹恼了我,老子要跟你秋后算账)”。后来,再没听过人对他说过这种话。

早在他30岁的时候,他酝酿了一个“自我道德完善计划”,富兰克林觉得习性太强,习惯很难改变,自己总是做一些“蠢事”,于是他为自己列了个“美德目录”,将每项美德都细节化,做到可执行,比如节制:“饭不可吃胀,酒不可喝高”,一项美德占一页,并分为13列7行,每周占一行,每当发生违背美德的事,就在这个格子上做个几号,从而监视自己每周的德行。美德显然在现在这个时代已不再流行,但也不失一个好的学习方法,比如可以用来背单词,做数学题,培养好的思考习惯等等,都可以用这种方法。富兰克林把自己的所有成功都归功于该计划,让变的真善美的目标变得可执行了,“劝善并不教导和指明方法,就如同不给缺衣少食的人指明如何得到衣食,而只是要他们不停的多吃”。

以上就是富兰克林的致富发家史,虽然他从小离家出走,与兄长互殴,嫖娼,与生意伙伴撕比,但这些并不妨碍他成为美国国父。按照他的话来说,我出身贫寒,也没有特别聪慧(学校里算术经常不及格),但只是凭着再简单不过的手段,依靠天性、美德、思想以及谨慎的习惯来达到成功的目标。

实在是推荐大家读一下《富兰克林自传》,上面全是记录着琐事,这些琐事与那些主观臆断,浮夸,或微言大义的传记形成强烈的对比,没有夸张的吹捧,也没有大义的决心,但正是这些有血有肉的故事,能让人了解到伟人身上真正的性格特点,并能够加以借鉴。

《选择情人的建议》 富兰克林
婚姻是最好的,但如果执意要寻找刺激的话,选择年纪大的情人胜于年轻的

  1. 年纪大的女性更多的了解世界。
  2. 当女人不再追求青春美丽时,她们变得更好:她们会用其他的来弥补容颜的消逝。
  3. 不会有孩子的危险。
  4. 她们对于外遇更加的慎重。
  5. 虽然年纪大的女人面容不如少女美丽,但是在只关注腰部以下时,她们没有区别。
  6. 这比使一个处女堕落的罪恶感少的多。
  7. 不会良心不安:使一个少女迷失会让你时不时的感觉到苦涩的悔意。
  8. 年纪大的女人更会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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