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之前做乙方经纪,那时是卖方市场,几乎没有房子愁卖不出去。带着买方寻找dream house,不时被卖方经纪看低,原因很简单:买家的预算有限,外加买方总问些不是大问题的问题。那时候我就想,什么时候做回卖方经纪,合同不用我准备,我只负责浏览合同内容,看着买方出到理想价位就大功告成了。
前几日终于把梦圆了,我当上了甲方经纪人。天公不作美,市场淡了下来,外加卖家对自己的房子估价甚高,导致我压力山大,就怕跟卖家交不了差。好在准备工作充分,上市48小时不到成功签了offer,以高于市场价成交了。卖家自然欢喜的不得了,大晚上发来短信表示感谢。可在我看来,房子不到交接的那天算不上真的尘埃落定。果然,今天买家经纪打来电话寻求帮助。不是我方责任,完全没有必要理会她。可是作为同行,深知她这次遇见了奇葩买家。于是我拨通卖家电话让他帮下忙,卖家抱怨买家奇葩,我劝他:就差最后一哆嗦,难得能卖个高价,赶紧把临门一脚踢了吧。
在和卖家沟通过程中,我看到了和他沟通应该用何种方式:顺着他的话说,一定一定不要提出异议,否则就是在挑衅他。这里举个例子。他出售物业需要该幢大楼物业管理公司出具该物业及所在大楼的相关情况的报告。物业经理当时说材料准备好会打电话通知他来取,最后打电话的不是经理,而是下面的伙计。于是卖家认定经理不靠谱,感觉小伙计和他不是一个档次不能对话似的。其实不管谁打电话,目的就一个,取回报告即可。过分的在意这种细节,只能让人觉得他自视甚高。不管有钱没钱,大家把自己该做的事做好足矣。难道你只能抬头,不能弯腰吗?
之前听卖家谈起想和朋友合作买地皮,最后不了了之,我也没问究竟。通过这几天的接触,想和他合伙还是有难度的。没有照顾他人感受的能力,不允许他人提出异议,自尊心过分强大,完全不具备合伙的能力啊!
不管处于什么地位,不管有理没理,有一件事特别重要:谦逊。所谓教养不过是好好说话,所谓君子不过是心怀谦卑。
双方虐我千百遍,我待双方如初恋。陶渊明尚且为五斗米折腰,我一小人物有什么理由不笑脸相迎?这就是我的工作,受夹板气的经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