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给你听.

四年.

  我叫闫槿。

    高一

    喜欢一个男生四年。

    喜欢那个男生是因为初一在体育馆看到一个打球的男生.高高瘦瘦,穿着黑色的运动裤,浅灰色的卫衣。当时的闫槿爱臭美,不喜欢戴眼镜,只好眯着眼睛看到了他模糊的轮廓以及打球的姿势。

      初中的闫槿是默默无闻的,偶尔有一两次同学注意她的时候,他就会窘迫的低下头。闫槿实在普通,没几个人夸她长得好看,也不是班里最瘦身材最好的姑娘,统一的校服下总是万年不变的运动鞋。学习成绩在大重点班中也只是中等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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