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张富庆,我把你写进小说里了,擅自让你过了一把“主角瘾”。
有一位善良的读者看到了你的故事,写下了一句很可爱而且你应该也会喜欢的评论:“瞬间觉得很奇妙,明明就不遗憾”,还希望我把你在我生命路过的故事给讲完。
我没怎么多想就接受了这个建议,所以决定继续写一下关于你的故事,这不仅是你的故事,也是我的故事,就算你不同意也没办法,你只能乖乖地接受这“命运”的安排。
张富庆,你在这里并不是第二人称,而是第三人称“张富庆”。
在上一个故事里面我已经表示过不喜欢张富庆这个名字,土土的,相比之下,我更喜欢苏靖安这样的名字。
后来才明白过来,我不是因为他的名字土,所以不喜欢,其实是刚刚反过来了,我是因为不喜欢张富庆这个人,所以将责任推到了一个无辜的名字上面。
如果不喜欢一个人,我们总是会找出很多不相关,甚至有点离谱的理由来支持自己的“不喜欢”。
喜欢上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喜欢对方的时候怎么看怎么喜欢,这就是强大的滤镜作用。
对于张富庆这个人,不要说带有滤镜了,我不带着偏见就很不容易了,可偏偏他在初二的时候向我表白了。
初二那年,张富庆差点再入歧途,还好他悬崖勒马,没有陷害自己,而是成功拯救了自己。
作为曾经的小学同学,我当然是很欣慰看到他走在正途上,但也仅限于此,并没有别的再多的特别感情了。
从小学的时候开始,我在父母和老师们的教育下,对“喜欢一个人”产生了又爱又憎的畸形想法。
喜欢一个人与否是无法控制自如的,只能事后进行弥补与矫正。
那时,周围的大人们总告诉我,学生就应该好好学习,不要搞那些有的没的。
本来单纯的喜欢被无故妖魔化,这样做的目的也非常单纯,那就是鞭策作为学生的我们把全部精力放到学业上。
我应该是属于被矫枉过正的那一类学生,主要把精力放在学习上,其余的时间就是跟小伙伴们一起玩耍。
怪异的地方在于我讨厌喜欢上一个人,憎恨那些喜欢自己的人,我只想做一个正常、正经的学生,绝不允许自己以及任何人打破这种常态。
从来没有人教会我如何正确去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如何正确接受一个人对自己的好。
在那个时候,无论是我所喜欢的苏靖安,还是喜欢我的张富庆,他们都完美地撞在了“枪口”上,说是遍体鳞伤也不为过。
原本并没有注意到我这个人的苏靖安忽然在看到四年级的我的时候,他的眼睛里透出了一种别样的光芒。
当时我在父母的极力反对下毅然留了长发,小孩子的喜欢多简单,从不喜欢到喜欢不过是从短发到长发的量的转换。
“我这个人不喜欢那些喜欢我的人。每当喜欢的人喜欢上我的时候,我就会开始讨厌他。”
这就是我遵循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爱情哲学”。如今看来,很荒谬,很可笑,同时又让我替自己感到有点悲哀。
别看苏靖安表面温文尔雅,他在表达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是很狂热的,这一点我深有体会。他写字很好看,曾经给我写过很多小纸条,还亲手折过心形折纸,让别人转交给我。
这让我感到害怕,根本不知道该怎么样去回应他。
最后,我采取了一种极为暴力又让人无语的手段,我跟一个女生一起把苏靖安给欺负哭了,拿走他的书包,把包里的东西翻落到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