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好的行为,给予鼓励,而不是单纯赞美、表扬和奖励。
鼓励,是看见孩子内在的驱力,以及内在驱力下的努力和付出。让孩子看到自己的潜能,唤醒孩子的内驱力,让孩子多看到自己的努力,而带来的自我的成长和对别人的影响,给孩子价值感,归属感和力量感。
向孩子表达:“你做了……,达成了……,对别人的贡献……”。
而不是给孩子一个“我是一个……(漂亮、聪明、能干)的人” 的评价,
感谢孩子,这就是赞赏感谢的强大武器!而不是给孩子一个玩具的物质奖励 或一句“你太棒了!”的敷衍式赞美。
2.在制定规则的时候,多让孩子参与,多给孩子创造,体验自己能力感和自主性的机会和环境。
让孩子感受到自己的“自主性”。
对于年龄小的孩子,给一些“限制性的选择”。
孩子自己能做的事情,不要代替孩子做,从而剥夺了孩子自己成长的机会。
3.对于孩子犯错,可以让孩子体验错误的自然后果,让她去体验结果,去为自己的行为结果负责的,而不用惩罚。
比如,孩子作业没有完成,自然后果,是到学校要面对老师的检查。比如,不在饭点吃饭,自然要体验饿肚子的感觉。
如此,才能建立起孩子的责任感。
4.父母教育心态的转变,尊重孩子,也尊重自己。
柔和而坚定的养育态度,比娇纵或严厉,更能塑造孩子的好行为,帮助孩子成长。
5.孩子好的行为的塑造,最重要的力量,是父母“以身作则”的模范作用。
重点在于教育是:
育儿如育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不是要教育孩子,而是要唤醒孩子内心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