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也没有发生正是意味着它在孕育着什么。正如植物还没有长出地面,但你知道地下有根,有些事情正在发生。”
----阿巴斯
阿巴斯非常推崇戈达尔的一句话: “现实是一部没有拍好的电影。”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在成都,而我在一辆开往南方的绿皮火车上。接近一个昼夜的旅程,让我身心疲惫。我木然呆坐,车窗外的世界已被漫长的黑夜吞没,我的视线无处安放。对面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除了嗑瓜子和接听电话,他们形同木偶。我一句话也不想说,每次长途旅行,我都不想说话。
我想起了夏天。我脱掉衣服,像一头河豚钻进水面。近乎无限透明的蓝色,在水底下,天空被揉碎,清澈而又模糊。我站在水里,一动不动。耳边的水流像是城市的底噪。火车从水底冲上岸来,对面的男人和女人,忽然显得面目可憎。
手机信号是断断续续的。雨水也是断断续续的。回忆也是断断续续的。那个齐耳短发的女人,她今年十八岁。她在镜头前大幅度地摆动头发,在相机定格的瞬间,她成了一副印象主义油画。写实是不存在的。那是阿巴斯的信仰。梦幻、靡丽、抽象,以及沉默的表达,是从她叛逆的身体里迸射出来的光芒。
“邺水朱华,光照临川之笔。”我感到苍白无力。
她是一尾孤独的鱼,被抛上岸边。是杨素瑶,那个游弋在大海深处的女人。那儿有如星际宇宙般的孤独。她爱她自己,也许也爱某个人。她同自己做爱,像都市里的野猫在舔舐它淋漓的伤口。
“喂,你听过阿巴斯么?”
那天我在书店里看《电影传奇》,翻到讲述博格曼的一章,她忍不住凑过来问。是一张刁钻又古怪的脸,眼睛瞪成铜铃般大。我吃了一惊。阳光从书店的落地窗射进来,静谧而又祥和。
“没听过。”
“阿巴斯都没听过吗?”她撇了撇嘴。
我不知作何反应。似乎,在她的眼里,阿巴斯像斯皮尔伯格一样世人皆知。
“我只是随便翻翻。”
“哦。”她跟我打了个招呼便转身走掉了。
下楼在奶茶店排队,队伍有点长。我把袋子里的《电影传奇》拿出来继续阅读,“......你能意识到如果一切总是老样子,生活将是多么令人厌烦吗?正因为有了死亡,我们才能永远不断地找到新生命......人类存在一种不可测量的无法言表的邪恶”。博格曼这种对人类笃定真诚的态度,非常让我着迷。夸张应当夸张的,武断该武断的,不应如此吗?安迪沃霍尔大声喊道,我爱塑料。嗯,我爱偏见。
忽然有人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看来是真喜欢电影啊!”
“其实是自己的生活太无趣了。”
“你一定要看阿巴斯的电影!”
“那个,你喝什么?”
“冰淇淋红茶。”
“这个天气,喝冰淇淋不冷吗?”
“冷到骨子里的颤栗,其实会很暖。”
付了钱,她同我往十字路口方向走。街上的人很多,今天是周末。到处是鲜丽的面孔,每个人手上都拎着袋子,满载而归。我问她接下来要去哪,她说去哪里都行。
“不是该回学校了吗?”
“我从电影院出来,然后去逛了书店,然后在楼下碰见你。那部电影真的很糟糕,我中途想走,可他拉着我的手。他喜欢我,但是我不喜欢他。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他还是一个孩子啊!”
“你不也是一个孩子吗?”
“不,我是一个女人。”
我哑然失笑。
临走的时候,我问她叫什么名字。
“阿巴斯!”她在人群里朝我挥手,一字一句喊道。
后来,只要有时间,我就去看阿巴斯的电影。我很奇怪,一个十八岁的女孩,何以对阿巴斯如此推崇。刷完了几部他的作品后,我终于找到一条她爱他“可能”的理由:当我们习惯了光怪陆离的生活,阿巴斯却为我们还原了一条朴素、平滑、 动态、流畅的时光长河。
四个字:返璞归真。
三个字:仪式感。
两个字:孤独。
一个字:爱。
那天我在书店里翻阅一本叫做《电影传奇》的书,我坐在靠近落地窗的木质台阶椅上。呈几何线条的台阶边脊光滑如一架钢琴。午后的阳光从背后的落地窗射进来,店里正播放着《ALL OF ME》钢琴曲。我好像睡着了。醒来时,窗外流光溢彩。我合上书,准备起身离开。在抬脚的那一刻,我看到坐在我旁边的女孩正低头翻阅手上的书。
书名叫《阿巴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