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部门联合推动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
为解决建筑市场工程防风险能力弱、履约纠纷多、工程欠款欠薪难禁等问题,2019 年 7 月 16 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资和社保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监管委六部门联合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建筑业企业可用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严禁单位和部门挪用现金保证金,且到期应及时退还。
该《意见》提出到 2020 年,各类保证金的保函替代率要明显提升,工程担保保证人的风险识别与控制能力显著增强,银行信用额度约束力、建设单位及建筑业企业履约能力全面提升。此后,部分地区出台落实方案,如 2020 年 6 月 10 日,甘肃省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 2020 年 7 月 1 日起全面推行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能用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的一律采用,已以现金缴纳的保证金也可用工程保函替换。到 2020 年底,要实现各类保证金的保函替代率明显提升、工程担保保证人能力增强、银行及企业履约能力提升等目标。

二、投标保函的定义
投标保函是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无故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书面担保。若投标人违反规定,担保机构将根据招标人通知,支付投标保函规定数额的资金给招标人。目前市场主流是以电子化文档为介质,通过网络向招标人开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化投标担保凭证,即电子投标保函。
三、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好处
(一)保证金给招标人及投标人带来的问题
1. 对招标人来说,收取及退还手续繁琐,人力消耗大。投标保证金被扣除比例极低,但收取和退还涉及多个部门工作,且现在要求退还利息,计算、退还财物手续及做账都很繁琐。
2. 保证金有被挪用风险,且难以监控。法律虽规定保证金不得挪用,但实际上存在挪用现象,若大额保证金不能及时归还,会给投标人造成损失。
3. 保证金退还不及时,导致投标人财务成本提高、资金效率降低。国家法律要求招标人及时退还保证金,但实际中投标保证金质押时间平均在 2 - 3 个月,既有招标人主观拖延,也有内部退还程序复杂、积极性不高等原因。
4. 投标人因多处投标,保证金累计数额较大,影响现金流,造成资金无效沉淀,增加外部融资成本,间接提高企业生产成本和招标人采购价格。
(二)投标保函带来的好处
1. 手续简单。招标人收取和退还的只是担保文件,与财务及账目无关,也无退还利息情况。
2. 保证金不易被挪用,提取手续正规且会告知投标人,若无扣保证金理由,投标人可及时申诉,避免财产损失。
3. 保函非现金流,招标人会及时退还以免除保管责任。
4. 保函开具成本不高。投标保证金被扣除概率低,银行要求不高,且有企业推出相关金融服务,可降低投标人资金占压。
四、投标保函的申请条件及程序
适用范围为所有公开招标、议标时,业主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投标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良好替代形式。
申请资料包括招标文件资料、基础交易合同及履约记录资料、保函格式(招标文件通常有格式文本)、授信常规资料(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财务报表、公司决议等)。
申请程序为:申请人填写《保函申请书》并提交资料;银行审查申请人资格、手续和项目可行性;签订协议,落实保证金或反担保;银行开立投标保函。
投标保函办理金额一般为投标报价的 1%—5%,有效期一般为六个月以内,从开出之日起生效。
五、投标保函注意事项
1. 投标保函金额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不足会被废标。
2. 投标保函有效期不得与投标文件有效期混淆,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可能被废标。
3. 投标保函格式不得更改,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担保条件,否则会被废标。
4. 要注意投标保函对银行的要求,如是否开到基本户、是否指定银行等。
六、其它常见投标保证金形式
1. 现金:数额较小时可采用,但数额大时不便携带、递交,不符合财务制度和交易支付习惯。
2. 银行汇票:由银行开出,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当地银行兑取汇款。
3. 银行本票:银行开出,见票即付,投标人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到银行兑取资金。与银行汇票、转账支票区别在于本票是见票即付。
4. 支票:投标人开出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自己开户银行支取资金,可支取现金或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