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论解读与补充》(19)
《生存与死亡为什么不是客观事实?》
我们把活着叫做生存,活着是现象,生存是理念。生存不仅是指生物活着,生存是指生命的存在,包含着对活着现象的概念性界定,即对活着现象的人为认识,将生物活着的运动机能命名为生命,这已经就是人的主观认识。生存与死亡是事实过程,但并非是我们认为的客观事实,恰恰是我们认为的客观事实是主观认识,并没有反映事实的真相,我们的认识欺骗了自己。
我们创造的语言含义联系着精神意识,当语言所指偏离了事实真相,人类就会在语言的词义中建立起另外的事实,这种语言事实便可以完全彻底地取代原有的事实真相,这就是我们人为地创造出的“客观事实”,生命与死亡就是这样创造出来的“客观事实”,人们从未置疑。
我们一直无法准确地给生命下定义,说明我们对生命的认识是模糊的,我们的认识阻挡着我们找到生命的本质。因为生命这个词义本身就已经错解了生物活着的本质意义,感知论指出,生物活着的目的并不就是为了活着,活着的目的不是为了生存,而是为了感知,为了感知运动的进行,为了作为感知体而存在。所以,生物活着的准确定义应该是感知体,不是生命体,这两种命名的根本区别是,存在的本质及目的意义的不同,感知体的本质目的是感知运动的存在,而生命体的本质目的是自身的独立存在。也就是说,感知体的目的是为了感知,生命体的目的是为了生命。
这是两种逻辑模式,感知的目的是为了感知体与被感知体作感知运动构成存在,而生命体则是在存在中求得自身的存在。显然,生命体是不完善原理,因为它与存在无关,是存在导致和决定了生命体的存在,不是由生命体导致和决定了存在的存在。生命体的认识多出了与其无关的不可知的存在,这个存在成为生命奥秘以外的更巨大的奥秘,于是,人们无法解释存在的来由,只得以“客观世界”来拒绝解释,这就形成了生命与世界双双不可解释的状态。而感知体的定义将自身与存在联为一体,感知体与被感知体构成存在,事物的存在被圆满解释,没有任何逻辑缺陷。
由此可见,生命的概念是错误的,存在本身根本就没有生命这一说,生命与死亡都是我们强加到自己头上的主观意识,这些意识的作用不仅是用以认识生命现象,最致命的是影响和决定了人的行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生与死这两个概念就导致了人万劫不复的生存困境,导致人类不可能有幸福美满的生活。人一出生就在生存的竞争和死亡的恐惧中渡过,人的一切意识、一切行为、甚至连疾病的发生原因都归结于人的生死观念,说生死意识将人间世界打造成地狱也不过分,生死观害人至深。
试想,人类放弃了生死观还会存在吗?人作为感知体会良好的存在吗?感知论指出,以感知理念来解释一切,只会更利于人本质性他认识事物和把握事物,因为感知理念并非是人的主观认识,而是存在的本质形态。我们不在生死观下存在,会取消一切由生与死引发的问题,感知观念指导人的行为,使人回归到存在的本来状态,这才是恒久不变的存在本质,因为人本身就构成了存在的本质,绝不是不可知的存在下的不可知的产物。(接下)
注:本文节选自:京东、淘宝电子书:《感知新世界》、《感知新文明》、《感知新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