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鱼小九,温柔吃货一枚,截止到此刻的人生,最喜欢的不过这二三事。有感觉的时候码码字,坐巴士的时候听听歌,人潮拥挤时想发声却恐扰公众清净,偷偷地在心底哼唱乃至呐喊。直到他,金小新,憨纯小胖,走进我的生活,再过两载应是彻底踏入我的生命了。于是,此生,最喜欢的所有事统统都跟他有关。
喜欢旅行,喜欢记录生活,更喜欢他。如果你认为这是为了一个人而丢失了自我,我会笑着对你说:并没有,相反,我在爱他的过程中渐渐柔软,卸去盔甲并且多了一个让自己变得更好的理由。从前喜欢旅行,喜欢大好风光,大小无差,重点是我带上了虔诚的心情和美好的眼睛,无论去哪,也觉得甚美,欢愉自在。现在喜欢旅行,喜欢角角落落,远远近近,能力范围之内都走个遍跑个够,重点是有他在我身旁,牵着我,不放开。印象中去花海的那天,太阳特别大,其实很热,手心都突突地冒汗,他一直牵着我的手。戴了墨镜的我还是用另外一只手举起盖过额头,抬高一点牵着的两只手,脸微微轻仰问他:有汗了呢,热不热。手瞬间空了,还没完全感受那丝凉意的时候,他的手再次扣上来,说:凉一会儿,好了。于是,继续拉着我走。你没猜错,是的,我笑了,一脸灿烂。有这样一个紧紧拉着你的手的人,我出去旅行,除了他,我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只要他在,便安心便欢喜便觉百川藏于心,辽阔畅意。
喜欢美食,喜欢拍照,更喜欢举筷抬头间是他,四方相框中有他。从前喜欢美食,喜欢一切好吃可口的,入嘴尝鲜,要是特别特别好吃会吃到停不下来,小肚子圆滚滚也无所畏惧,重点是我满足了一时兴起或是蓄谋已久的口腹之欲。现在喜欢美食,喜欢和他一起寻觅,上海这座城市,从东西至南北,一闭眼很多地方我们都去了。热闹拥挤得不像话的网红店也去尝了个鲜,排队排到门口的地方也耐着心等了几次,偏僻小街吃食也吃了个遍。数不清和他共进多少次正餐,只记得每一次,无论在哪里,只要有虾仁都会省下喂我,有肥瘦相间的肉总会让我咬去瘦肉,剩下的肥肉总是进了他的肚子,只要有单数的鸡腿鸡翅,多吃一个的总是我。有这样一个时时刻刻惦记着你的喜好的,我又有什么可担心的?去哪儿吃饭,无所谓,只要他在,便满足便窃喜便觉天下山珍都有一人为我倾心,足矣。
金小新虽是文科男,实则阳刚至极,篮球挂在嘴边,文艺自是不沾边。可是,他喜欢我写的所有,长长短短都逐字看完并附上真心。因而,我的情话有主,从不孤独。今年是我们的第一年,收到了来自他,我们漫长生命未来爱情长跑中的第一封情书。此后,经年之约,每年一封,或长或短,我都不会介意,只要是他为我而写,说与我听,照单全收并抱以感动与欢颜。各位是否不禁又要问,那你会写吗?当然。鱼小九,别的不会,诚挚单纯地向她倾心之人表达爱意是必然的。
岁月静好,生活或许繁复,或许不易,只为爱人诚力所念的情话必如暖阳之下的流水,缓缓流淌,暖达左心房。你或许会说万一你不是个温柔的人怎么办?听着亲爱的朋友,你或许野蛮或许刚毅,只要你心里装了一个人,即使是仙人掌,满身是刺,又岂有不让阳光进来的道理?缝隙间既然都可以插入阳光,你又为何说不了情话?顺便偷偷告诉你们,鱼小九和金小新,最初的媒介就是一盆仙人球。
愿情话有主,你不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