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正风协会对淫秽书籍的搜捕引发了暴力性的反抗,而这些反抗又更好的证明了他们所认为的淫秽会扰乱社会秩序的危险性质,对色情的扼制就更加毋庸置疑了。
以保护民众心灵的纯洁为目的,而压制人性的释放,就和为了一个人不再痛苦的活着,去把这个人杀死一样,只是伪装的善意,是自以为是善良。最让人难以忍受的还是那冠冕堂皇的对他人理所应当的道德教育,色欲如果真变成了像魔鬼一样穷凶极恶,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那些歇斯底里的压制。
没有正视的机会,直接盖棺定论,一棒子打死,无视好奇与探求的欲望,强硬的断绝一切可能性的出现。却从没有想过或许正是在这样的抑制下,早晚会萌生出力量的欲望才会变得扭曲和危险。#随感 进度[康斯托克的幽灵]
美国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美英两国存在精神认同。所以,针对淫秽问题,大西洋两岸英国有科伯恩法官的抢先审查规定,美国有康斯托克及其幽灵的热情战斗。这一点,英美两国,可谓同宗同源。从宗教信仰角度看,上帝创造了亚当、夏娃,他们因为犯了罪,被逐出伊甸园。所以,人从其成为人的那一刻,就是戴罪之身。科伯恩和康斯托克相信侍奉上帝最有效的方式是在罪恶的种子被播下以前就先发制人,淫秽这种罪恶,必须防患未然。本章关于科伯恩有简单交代,一个名声在外的沾花惹草之徒,是《忏悔室的真相》为他穿上道德家的外衣。这个因果关系很奇特:像一个人所共知的惯偷,被一个偷窃不成变为抢劫的罪犯一衬托,偷儿理当为人称颂。幽默的现实用衬托手法突出科伯恩法官的正面形象。所以科伯恩法官有权抢先审查,美其名曰为了保护人民的纯洁。他为什么不保护自己的纯洁呢?要知道,权力首先施加在自己身上,然后施加于人的时候才更具有说服力。否则,是不是监守自盗?或者,从心理学角度看,一个人越是知道自己的缺点,就越是关注别人身上类似的缺点。科伯恩法官明白自身缺点(沾花惹草),才不由自主将目光投向淫秽。
希望了解一下康斯托克的个人成长简历,网上搜寻无果。本章介绍比较简单:28岁,提前谢了顶,单枪匹马地击溃了纽约色情文学产业。这个人为什么有如此强大的战斗力,其背后的动因是什么?他曾经有何经历使得他的道德感如此强烈?自行脑补时想起尼采说:“到女人那里去,别忘了带上你的鞭子。”尼采与母亲、妹妹以及莎乐美之间说不清的复杂的、不悦的关系,令他对女人看法绝对化。那是因为不得、总也不如愿的自负催生的仇恨。康斯托克刻板、认真,他的经历虽不像科伯恩花哨,但一定有过一次摧毁性的遭遇,迫使他走上道德净化之路。 #随感 进度[康斯托克的幽灵]
康斯托克和他的幽灵都有一种执着的偏执的信仰吧。那位分裂的沾花惹草的法官也是很有意思的类型的人,现代社会也有非常多这类人
以利亚来了
这又是逻辑混乱的一章。《尤利西斯》在时间形式上是一部发生一天以内的小说,而当乔伊斯的写作进行到夜晚时,是文学的盛宴,也是他个人的盛宴。不但把各种文学尝试,各类场景装进一个画面里,他的现实生活想必也是狂欢的吧。当奎因律师在与他书信讨论《尤利西斯》的连载官司问题,还有私下出版问题时,乔伊斯回信请务必再资助一些零用钱。可爱的纯洁的教徒,韦弗小姐也在这个阶段从私下资助逐渐转为公开资助。
很抱歉(其实我一点儿也不抱歉)的是,不管乔伊斯体现出的才华多么伟大,我都止不住要疑虑是不是人的能力精力有限也体现在这个方面?才华越为突出,其他的能力,比如生活自理,比如家庭责任之类的,就会更加弱小?
老实讲,从领读这本书开始。我总觉得我变得更为文明了,许多强烈的不满都需要通过委婉的方式进行叙述。现在我有一个感想,尽管我喜欢看书,但是我从来不迷恋文学,不会为这些“杰出”的才能所倾倒。我更愿意从生而为人的角度看待每一个人和每一件事情。。 另外。娜拉在并不懂得这些才能的前提下跟他私奔,并生活在一起,生下了孩子。是因为迷恋并与之匹配的,他的“狂(wu)欢(chi)”气质吗? #随感 进度[以利亚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