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故乡的春天渐深的时候,我爱上了你。
像是一首低回婉转的小曲,轻快而明媚。未曾想这么多年之后再提起笔,来描述这样细碎的心思,会是这般的不习惯。不过忙碌而钟情与享乐的这三年,我又写下过多少不成篇章的字符。而那个习惯在笔画间勾画自己世界的孩子,早已在纷繁错杂的字句里消去了她的背影。
于是三年后的我再次提起笔来,给你唱一首小情歌。
我不断的提起跟你的初遇,就仿佛一万次都不够。直至今日我仍记得你左手接过饭的时候笑得那一下,你说‘来啦’。对于人与人之间的际遇这一类的东西,我一向随遇而安。可是如果不得不争,在与你见面的问题上我想我一定不会放手。这样接着写下去可能会觉得矫情,但我就得矫情一次。来低调的秀一下恩爱。是的,秀给我们自己看。
我从不在微博等公众场合如同他人那番的秀恩爱。讲着烂俗言情小说中抄来的词句。个人原因是其一,接着便是我以为我们的感情是不需要通过秀给旁人看来得以证明的。情感这类事,大抵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我试着去熟悉你的圈子,并且也越来越深刻的了解到你是怎样的为人。然后我意识到:我越来越喜欢你。像是自甘堕落的瘾君子,我拼命抵抗,却最终胜不了我对你的感情。
你我之间我不敢再去想象什么荡气回肠的变故,我只是简单的希望你不会变,十几年后走过漫长红毯从我父亲手中被寄托的那个人一定是你。那时我已心满意足。
在你送我到寝室楼下的水泥台阶上时,你一定不知道我在大厅里停下,回头目送着你最终闪进楼道。无数次隔着巨大透亮的落地玻璃看着你的背影渐渐离去,我真他妈希望我能这样看一辈子。
亲爱的,这是第100天。按传统来说任何事情的第一个100天都是值得纪念的。我想你在这之后成为更好的人,去承担更多,同时也能成为能兑现自己承诺的人。说这些不是想要你叫我爸爸,或者跟平常一样开玩笑的说是在养儿子。这一切希翼的缘由都简单的能由一句话便囊括其中。
因为
我他妈的,爱你。
这样想来也是简单粗暴,是我的风格。但丢下几百字的设计作业在深更半夜来写这种很多年未曾触碰过的东西,也是我的风格。
就像我总爱那你跟旁人比。原谅我小小的虚荣心。尽管我知道你是怎样的对我好,我还是会想说出来。不要再想我对你比你对我好这种幼稚的问题了,感情确实没有谁对谁错。但也并不是双方在对对方好的问题上的锱铢必较。从我下决心鼓起勇气跟你表白和你带着乱糟糟的心绪犹豫着答应我的那一刻起,我们就是平等的。这是我曾想过最好的相处方式:原则上双方是独立的。
还是庆幸自己在最好的年纪能遇上你。
那么,亲爱的,100天快乐。
但我们都不会只停留在这第一个100天里,而是之后许许多多个100天。
接下来我们可能都要向着自己的革命道路前行,这样的路途并不会安稳,或者说定会艰辛。
但最后你把那枚贵重的戒指送给我,那鲜红的印戳盖在8块钱的小册子上,我们的革命才算成功。
林林总总写了一些,就这样吧。
祝下周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