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规范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

近年来,嵩县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加强和规范科级干部兼职管理工作,持续提升干部社会组织兼职管理制度化水平。

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嵩县科级干部兼职审批工作的通知》。明确政策规定,规范审批流程,统一请示及审批表册,使工作更加规范统一。将《通知》下发到各个单位,切实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确保从严把关干部兼职行为。

以节点化审批流程为切入点,紧扣关键环节,加大审批流程力度,织密全流程审批网络。围绕在职科级干部和离退休科级干部2大类干部群体,建立“人选沟通-资格审查-呈报请示-审批备案”审批流程,由干部所在单位与县级组织部门沟通审核,形成紧紧相扣的审批闭环。目前,已完成13名干部社会组织兼职审核工作。

健全全面沟通协调机制,会同民政部门,着力优化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规范性。由民政部门出具社团成立和所属行业商会材料,为县组织部门审查提供精准依据,全方位规范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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