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蔷薇谶语
乌程李氏有女,名冶,字季兰。
垂髫之年,执笔咏庭前蔷薇:“经时未架却,心绪乱纵横。”
其父观诗色变,掷笔长叹:““稚子未识待嫁意,已见心海起波澜。此女诗带离经意,恐非闺阁之福。”
遂于天宝元年,送十一龄幼女入玉真观。
季兰栖于观,芒鞋素衣,琴书为伴,道号“玄机子”。
青丝委地时,手执银剪笑曰:“三千俗念委尘土,不若一卷《黄庭》真。”
卷二 苕溪诗侣
季兰性疏狂,素衣芒鞋泛舟游苕溪,焦尾琴横膝,松烟墨泼绢,与茶圣陆羽煎雪论道,同诗僧皎然酬唱松间。
某日雅集,刘长卿抱恙蹙眉,季兰执盏戏问:“闻君‘山气(疝气)日夕佳’?”举座皆笑。
长卿抚腹笑应:“然也,‘众(肿)鸟欣有托’。”
满座名士喷酒绝倒,叹其机锋如剑,雅谑似风。
皎然叹曰:“陶诗本清逸,竟作调笑谑。季兰真谪仙人也!”
卷三 八至惊世
至德年间,季兰作《八至》诗:“至近至远东西,至深至浅清溪。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此语一出,震烁江南文坛。
皎然于禅榻闻之,手中念珠忽断,喃喃道:“此偈语耶?诗谶耶?”
诗传长安,权德舆击案:“此语裂金帛,自鲍参军后三百载,未见如此裂石之音!”
权德舆于长安得诗,击碎琉璃盏:“未见此等穿云箭!”
然深闺老儒拍案怒斥:“道姑不守清虚,竟以艳词乱纲常!”
季兰但笑:“诗魄本在红尘外,何惧俗耳听惊雷?”
卷四 九重遗恨
广德二年,玄宗暮诏入宫。
季兰白发萧疏拜丹墀,天子凝眸叹息:“朕闻诗豪三十载,竟见衰鬓映残阳。”
赐号“桂树野客”,赐宴梨园。
席间见新科进士乌发朱袍,季兰抚琴悲歌:“驰心北阙随芳草,极目南山望旧峰。”
琵琶弦断处,满殿公卿掩面而泣。
卷五 泾原劫波
建中四年,泾原兵变,朱泚僭位长安,胁季兰献诗。
季兰困于乱军,不得已,献《感兴》诗于贼庭。
中有“经时未架却”旧句,朱泚抚掌称妙。
然德宗还銮,御史劾之,以“附逆”罪诏其入宫。
帝掷诗卷怒斥:“既称女中诗豪,岂不闻严巨川‘心忆明君不敢言’?” 遂命杖杀于宫墙之下。
临刑前,季兰整素袍,望终南残雪,长吟:“明月有光人有情——”
语未竟,乱棍加身,血溅丹墀。
时年五十有四,玉真观外蔷薇零落成泥。
卷五·苕溪余韵
陆羽闻噩耗,碎茶碾于顾渚山,取季兰昔年赠诗焚之:“离人无语月无声,此夜残章化雪鸣。”
皎然闭关于杼山,手抄《八至》百遍,忽见墨迹化血,掷笔泣曰:“至亲至疏,岂独夫妻?君臣之道,犹逊清溪深浅!”
后世辑《李季兰集》,仅存诗十六首。注云:“唐女冠诗,当以季兰为魁。其诗如寒潭鹤影,清极近妖,终是薄命司中人。”
皎然谓‘诗意亦荡’,实则乱世才女,以血书春秋。”
乌程故老言,每至月圆夜,玉真观残垣间犹闻吟哦声,似叹似笑,声随苕溪水,随风散入苕溪烟波。
尾评:
刘长卿誉其“女中诗豪”,高仲武叹“诗意亦荡,自鲍照以下罕有其伦”。
然《唐才子传》独记“神情潇散,善琴工律”,闭口不言紫宸溅血事。
宋儒斥其“半娼”,明人叹其“诗妖”,独元好问题诗苕溪畔:“乱世文章贱如草,犹如蔷薇带血开。”
季兰若止于玉真观中抚琴作画,或可终老苕溪;既以诗魄惊世,终成乱世祭品。
千年后,《八至》诗犹在,至亲至疏间,谁见蔷薇泪?
季兰轶事录
禅心不染:季兰慕皎然风骨,赠诗诉衷肠。皎然答曰:“天女来相试,禅心竟不起。”季兰大笑:“无妨,我自捧落花归。”
病中逢故:大历七年冬,季兰久病卧榻。忽闻故人叩门,见陆羽霜鬓苍颜,泣题:“欲语泪先垂,陶家酒冷谢客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