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惊蛰小白
天气开始回暖的时候,我其实是拒绝的。
宅男世界,只有被冬天厚厚包裹才会显得理所当然。
但仔细想想,我也确实不想错过今年这个春心荡漾的好时候,尤其是在我尝试勾搭女神之后。
她是我小学同学,从小有点欺负我的那种。
她像是有着栀子花香味的橡皮,在我课桌上的三八线和田字格的作业本上留下抹不掉的味道,并且一直深藏至今。她不是那种看上去很惊艳的漂亮,却有着一种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动人气质,触动我的神经,吸引我的心神。
后来,我私下称她小栀妹子,以示我懵懂的青涩初恋和骚动的少年情怀都因她开始。
小学啊,是个进行任何撕逼行为都可以被看做是年幼不懂事的时代,做什么都不用负责任因为什么都会忘得差不多的时代,十多年后聚会能以重叙旧情为名能凑一对是一对的时代……
我和小栀妹子就在这样的聚会上重逢。
我口笨,但好在可以聊动漫。对了,她玩WOW,这个话题也不错。
总之,我心生懊悔,只叹重见恨晚。
所以说,人世间的重逢与相遇,大概都是一言难尽的。
去年下半年,我终于读完研究生从大西洋沿岸飞回天朝,然后直接失业小半年。
这半年,我不太敢联络小栀妹子,可能是无意中得知她打算硕博连读,所以心里骂了好几十万遍那只去年买的表。
今年我在上海实习。
我选择实习地点的时候有一点点私心,因为她在上海读研。
实习结束前,我终于问她,要不要见一面,后天我离开上海,以后见面就难了。
好啊,来我们学校,请你吃饭。她回复我的时候很爽快。
周六上午十一点二十七分四十三秒,她出现了,没迟到。
前一秒我还在研究春光是否明媚,待会儿该说点什么缓和许久未见的微妙生分,后一秒我就让荷尔蒙淹没了所有的智商和幽默感。
阳光有没有像细腻的卡布基诺奶泡那样洒在她的侧脸?
三月春风里的落花会不会藏进她散着香波清气的发间?
还有她修长小腿和纤细脚踝之下的那双高跟鞋是不是重新染绿了走道上枯黄的香樟叶?
而她笑着朝我挥手时,左边脸颊那个浅浅的酒窝能不能装得下我全部的心思和秘密?
反正我像个白痴一样走在她身边,跟她去一家听说名字很怪的茶餐厅。
你知道嘛,之前有个学长还在那家餐厅里对学姐告白,引起轰动。她说。
当时你在现场?我问。
其实,我也是听说的。她笑笑。
我不知道该接什么话。她跟我讲学长表白,难道是在暗示什么?是不是她其实也希望被这样告白?是不是我今天要找机会说点关键的话?是不是我想多了?
沉默,走路,偶尔的,无关紧要的对白。
结果,那家餐厅今日没开张,我们只好走进了旁边的一家小火锅店,还是一人一小锅,各点各的那种。我倒不在乎吃什么,只是这火锅店的气氛也太接地气,完全不是少女漫画应有的节奏。
我们的话题是这样分配的——动漫25%,WOW25%,学校生活50%。
《月刊少女》你看了吗?强烈推荐你看!等上菜的时候,她自然而然开启了动漫话题,看上去很贴心,但是——
我愣了一下,问了句,欸?这番不就是我推荐给你看的吗?
是你吗?她显得有一点点惊讶,或许还有一点无措和尴尬,不好意思啊,可能我忘了。
当时我心里真的有草泥马飞奔而过,但看到她伸手错拿水杯,喝了口我那杯水的一瞬间,我决定无视所有不和谐的内心想法。
我故作淡定地提醒她,你刚刚好像喝了我的水。
啊,对不起!她咬着嘴唇慌忙把水杯推过来。
其实我见女生手都会抖三抖,但我必须表现得风轻云淡。所以,我十分善解人意地说,没事儿,这种事儿我常干。
她笑得太意外,迅速呛了一口气。那涨红的左侧脸颊再次露出浅浅的酒窝,融化了我的心。
饭吃过大半,她饱了。
她放下筷子,看了看自己眼前那些吃不完的菜,朝我瘪瘪嘴,要不你把我的豆腐和肉吃了吧?别浪费。
我的思绪还停留在“吃她豆腐”这种单曲循环般的兴奋点上,手却已经不自觉把两盘菜拖了过来——
哎,我是真没吃饱来着。
我吃着她的“豆腐”,像长长的痒痒挠伸进领口,肆无忌惮地给背挠痒,有种暗暗的爽。
这要换做二次元,我现在的人设肯定是个色心不死的邋遢大叔。
吃完饭,她要买单,我拒绝了。我说,第一次和你吃饭,没有女生请的道理。
你是客人嘛,说好我请的。她说。
下次你请。我迂回了一下。
那我一定请个贵的。她说。
我不禁为自己的机智点赞,因为这样不就意味着下一次的见面指日可待了嘛!
饭后,我和小栀妹子开启了逛校园模式。
我低头看了看表,两点十一分。
我抬头看了看云,天气真好啊。
她走在我前面,就像两年前小学聚会遇到时那样,从背影看去一点儿没有改变。
有那么一刹那,我感到有佛光普照,想要鼓起全部的勇气,去牵那只在风里轻轻晃动的手——
可一手的手汗活生生掐灭了我的冲动!
粉红色的小火苗挣扎了几下,终于冒起一缕被浇灭后的孤烟,伴随着我出窍的灵魂碎在风里。
她浑然不觉我激烈的内心戏,转身笑着问我,你还记得,上次你在微博分享的那篇《已遭雷劈 你最好别回来》的故事嘛?我以为就是个逗比日常,真没想到居然变成了灵异文。
我懵了,一边努力回忆一边说,不可能啊,我从来没有分享过那个。
我记得的,你可能忘记了。她说得很肯定,肯定到直接让我的记忆出现了错乱。
也许是忘了吧,回头我去微博翻一下。我犹豫了,我对自己产生了怀疑!我甚至会开始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对韭菜避之唯恐不及,如果她说我喜欢韭菜的话……
临别总是来得太快,叫我再次看表时被杀了个措手不及。
关键的话,一句还没说出口。
夕阳像个不规则的鸭蛋黄挂在树梢,好丑好丑的。
就送到这里吧,不然你回去就晚了。她立在宿舍楼前朝我挥手。
我喜欢你。
话说出口的时候,风很轻,云很轻,光很轻,我的眼里只有她沉沉的目光和高斯模糊后的宿舍楼背景。
于是,在勇气耗尽的前一刻,我问——
如果我愿意的话,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她噗嗤一声笑了,浅浅的酒窝深深下陷——
你愿意也没用,因为我有男朋友了。
她说得轻描淡写,我听得天崩地裂。
你从没告诉我。
你从没问起过。
那,我算什么?
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一直保持这样的友情,我无心伤害你。
对不起,我该走了。
那么,就这样吧。
嗯……
转身离开的时候,我决定要为自己那颗少男心立传刻碑,从此走向玩弄世界的康庄大道。
人与人之间的第四类情感,传说中的暧昧,容易叫人上瘾,也总有人乐此不疲。
回去的路上,我心里产生一个心寒的念头。
我翻遍自己的微博,没有任何关于《已遭雷劈 你最好别回来》的字眼。
小栀妹子错将我记成另一个总是给她留言的男生,原来她的暧昧还不属于我一个人。
那么为她推荐动漫的人,自然还有别人。
不止我一个,所以不挽留。
我有什么错?错的是世界……
我打电话给阿初诉苦,告诉她,我要埋葬一场只为告别的重逢。
阿初是和我关系最好的女同学。
我说,人世间的重逢与相遇,大概都是一言难尽的。
她告诉我,过去的都是风景,剩下的才是人生。
我忽然很享受她的关心和安慰,甚至可以敏锐地感知到她的一些些殷勤。
同时,我发觉自己有一点点叫人恶心。
听说,纯情的人,死于暧昧。
今日得见,果然名不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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