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

郑重声明:【本文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有人说,时间能冲淡一切。

能吗?

时间能冲淡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吗?

如果能,这世上又怎会有那么多脍炙人口,流传千年的爱情故事?

一、重返故地

高地,冷风。

海拔六百余米的产业园区,各条大道两侧的银杏树,又变得金黄。

树上的片片枯叶,经不住冷风摇曳,纷纷被拽离枝头,漫天飘飞,宛如一只只即将失去活力的金色蝴蝶,经过徒劳地挣扎,缓缓坠落于地面,用生命中最后的辉煌,装饰着大地,显得既悲壮又凄美。

已是深秋,一年又将结束。

梵盛公司的总裁办公室里,一个年约二十六七的年轻人,身着笔挺西服,站在窗前,默默看着窗外的景致,似乎被天地间弥漫着的这份萧瑟所感染,眉头紧锁,英俊的脸上满是忧郁的神情。

“夺夺夺”,响起一阵敲门声。

“进来。”年轻人随口叫道。

门应声而开,一个三十出头,身着灰色西服的男人,满面愁容地走了进来。

“李总……不,书恒,我们找遍了整个梵城,也没找到陈雨娴。后来,我们打听到,五年前,她父母由于工作调动,举家迁往了上海。由于几次改制,她父母原单位的人几乎都被分流到了别的地方,居然没人知道他们的具体住址。”男人着急道。

“上海!”李书恒猛地抬起头,满脸惊讶,随即又缓缓低下头,声音中带着些悲戚道:“好的,四哥,我知道了,你回去休息吧。”

他心如明镜,偌大的上海六千多平方公里,二千四百多万人口,想要凭空去寻找一个人,无疑是大海捞针。

“书恒,你别心焦,我在上海有几个朋友,都还有些人脉,我马上叫他们四处打听,无论如何也要把雨娴找到。”四哥安慰着李书恒。

“算了,四哥,别去麻烦人家了。如果我和雨娴缘分未尽,终有一天会再次相遇。”李书恒闭上眼睛,抬手捏了捏高挺的鼻梁,黯然神伤。

“终有一天?书恒,当下这个时代,是个快节奏、善变的时代,夜长梦多啊……特别是上海这样的大都市,到处充满诱惑,我担心雨娴她……”

“住口。陈雨娴岂是那种贪恋金钱,物欲横流,容易上当的肤浅女人?”李书恒突然有了怒意。

“是是是,雨娴绝不会是那种人,否则,你又怎会对她如此情深意重。”四哥连忙改口,生怕再次触怒他。

李书恒转身看到四哥一脸歉意,心里也明白他忠心一片,都是为自己在着想,当下柔声道:“对不起,四哥,我有点着急,声音大了点。”

“没事,没事。书恒,你是怎样一个人,我胡老四又怎会不清楚?我之所以愿意一直跟着你,就是因为知道你是个重情重义,心地善良,能为他人着想的人。我……我只是不想看到你为情所困,就此消沉,从而一蹶不振,举步不前。”胡老四真诚道。

李书恒走上前,拍了拍胡老四的胳膊道:“四哥,你放心,我不会消沉。只是,当年我对雨娴作出承诺,一定会回到她身边,照顾她一生一世。她也明确向我表示,我若不回去,她就一辈子不成家。她是个性格倔强的姑娘,言出必行。虽然我与她断了联系,已经分别十年,但我从未忘记当年我们之间的约定。所以,无论她忘没忘记,我都要找到她,只有确定了她是幸福快乐的,我才能安心。”

“我说为什么这么多优秀的姑娘向你抛出橄榄枝,你都置之不理,原来是因为这件事。只是,我弄不明白,你们如此相爱,又怎会断了联系?”胡老四百思不得其解。

“当年我因为要服兵役,不得不离开她。部队是个比较严肃的所在,不能携带移动电话,所以,我们只能以书信的形式联系。不巧的是,由于中途换防,我又被抽出去执行特别勤务长达半年之久,其间不能与外界有联系,等我回到原部队,再次写信寄给她时,就没有了回音。不过,与她失去联系,究其原因,错在我这一方,出去执行任务之前,我本该给她说明这个问题。如果我大半年没有接到她的书信,心里也会产生想法。”李书恒回忆着说道。

“原来如此。或许,雨娴家迁居上海,就是在你外出执勤那半年中。她收不到你的回信,得不到你的消息,逐渐心灰意冷,才跟着父母一起搬去了上海。”胡老四思索着。

“我十七岁去当兵,从军七年,创业三年,离开她已经整整十年了。四哥,从明天起,公司的事情,你帮我打理,我想亲自回去找她。无论她在哪里,我都要找到她,向她说明,当年我并非在有意疏远她,只希望她不要怨恨我。”李书恒下定决心。

“好,公司的事你只管放心。据说这世上真正相爱着的人,心意相通。如果你俩真有缘分,无论什么东西,绝对阻止不了你们再次相遇,包括时间。去吧,去把雨娴找回来!”胡老四鼓励道。

李书恒听了胡老四这番话,转过身看了看他,那张本来充满阴霾的脸上,终于露出了阳光般的笑容。

二、古城奇遇

变了,这座城市彻底变了。

十年,的确不是一段短暂的时间。

十年时间,长得足以使任何东西发生改变。

人呢?

人会不会变?

李书恒驾着车,不停地在这座城里兜圈。每看到一个熟悉的地方,他都会停下车来,在周围走一会,努力寻找着旧日足迹,回忆着当年与陈雨娴一起走过的日子。

每到一处,他似乎都能看到陈雨娴那纤弱苗条的倩影、看到她那娇媚如花的笑颜……

这已经是他返回故乡的第三天,可是,却没有找到一丝关于陈雨娴的消息。

“雨娴,我已经回来了,你呢?你去了哪里?莫非,时间真的冲淡了你的记忆,你早已忘记了我?”

一条河边的休息亭里,李书恒倚靠在长椅上,痴痴地望着河中的倒影。倒影里,陈雨娴好像就在他身边,头靠在他的肩上,含情脉脉地看着他,仿佛从未离开过。

“十年了,我们已经整整十年没见了,不过,我并非在故意躲避你。自从你决定跟着我那天开始,我就开始在为我们的将来做谋划。离开部队后,我凭借着那股子不服输的劲头,拼出一条路,建立起属于我们自己的公司,积攒了足够多的钱,为的就是不想让你跟我受苦受累、为的就是让我们不受任何束缚,想去哪就去哪,自由自在地生活。如今,我已经做好了照顾你一生一世的准备,可你却不见了,我该怎么办、该怎么办?你还记得吗,当年我们去古城时,你看到了那顶银凤冠,曾说过要等我亲手为你戴上它……”

李书恒自言自语着,突然停了下来。

“等等,银凤冠,我怎么现在才想起它!”他脑子里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地方,立刻站起身,快步走到车边,驾车风驰电掣一般朝那个地方赶去。

那个地方,正是见证他们海誓山盟之地——凤凰古城。

夕阳,远山,沱江。

傍晚时分,李书恒终于赶到了古城。

当他迈出车门,周遭那些熟悉的建筑物,立马映入他眼帘。

吊脚楼。

小桥流水,垂柳依依。

青石板堆砌而成的江畔小道,渗透着历史久远的韵味。奔流不息的江水,穿城而过,一眼望不到尽头。还是傍晚,江两岸的木楼群中,也许居民们正在烹饪可口的晚餐,那袅袅升起的炊烟,把余晖下的古城,衬托得更加烟波浩渺,如诗如画,美不胜收。

这里一点也没变,一如当年。

触景生情,再次看到这些熟悉的场景,李书恒的记忆犹如开了闸的堤坝,当年与陈雨娴有关的画面,就像放电影一样,一桩桩、一件件、一幕幕,全都涌现在他眼前。

他早已百感交集,泪水润湿了眼眶。

“大哥哥,你看看我这些手工艺品吧,它们做得很精致,给你的女朋友买几样作为礼物,她一定会很高兴的。”一个六七岁的小姑娘走到他跟前。

这个小姑娘长着圆圆的小脸蛋,一双圆圆的大眼睛里,带着天真与无邪。

“好可爱的小姑娘,好可怜的小姑娘……你没上学吗?”

看着眼前这个小姑娘,他突然忆起与陈雨娴走在这栈道上时,也有个可爱的小姑娘向他们兜售手工艺品,眼睛里同样带着期待。雨娴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当她看到小姑娘那双肮脏的小手时,立马蹲下身握住她的小手询问她。

“姐姐,我要上学,可是,我要先攒够学费。”小姑娘眼神里充满渴望。

陈雨娴沉默良久,爱怜地摸了摸小姑娘圆圆的脸蛋儿,转过头用含着泪花的眼睛看着李书恒,声音颤抖着说道:“我们帮帮她,把她的手工艺品全买下来,让她去上学……”

李书恒回想着陈雨娴那双饱含深情的眼神,连忙控制好情绪,缓缓蹲下身来,看着眼前的小姑娘问道:“小妹妹,你这篮子里所有的手工艺品,一共需要多少钱?”

小姑娘没有回答,无助地转头看了看身后一位年过六旬的老妇人,老妇人连忙答道:“小伙子,这篮子里一共有三十个手工,每个二十元。你要全拿走,给个五百元就行了。”

李书恒从兜里摸出钱夹,数出六张百元大钞,递到小姑娘稚嫩的小手里,微笑着对她说道:“这些手工艺品,大哥哥全要了。”

小姑娘高兴极了,拿着钱转身跑到老妇人跟前,欢快地喊道:“奶奶,大哥哥把我们的手工艺品全买了!”

老妇人也满脸笑容,对着李书恒连连道:“谢谢,谢谢,小伙子,你和陈姑娘一样,都是心地善良的好人。”

李书恒闻言,浑身一震,马上追问道:“老人家,你说的那个陈姑娘,是哪个陈姑娘?”

“哦,小伙子,我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她姓陈。她不是本地人,是外地来的,在古城里龙凤银饰店旁开了个小店,也是卖一些手工艺品。”老妇人回答。

“外地来的?老人家,你听听看,她说话的口音,和我一样吗?”李书恒随即用家乡话问道。

“诶,刚才你说普通话时不一样,现在这口音,和陈姑娘很像。”老妇人很认真地说道。

“老……老人家,那陈姑娘,长得是什么样子?她是长头发吗?”李书恒开始有点激动。

“对,陈姑娘是长头发,长得可漂亮了。眼睛大大的,鼻梁高高的,皮肤还很白,只要一笑起来啊,嘴巴两边还各有一个酒窝。”老妇人微笑道。

“是她,是她,是雨娴……”李书恒霍然站起身来,“她之所以会在龙凤银饰店旁边开店,是因为那顶银凤冠就在那家银饰店里。她知道我肯定会回来找她,亲手为她戴上那顶银凤冠……她没有忘记我,更没有忘记我们之间的约定……”李书恒再也控制不住情绪,流下泪来。

“奶奶,大哥哥怎么哭了?”小姑娘依偎在老妇人身边悄声问道。

“那是因为,大哥哥找到他的女朋友了,太高兴了。”老妇人爱怜地抚摸着小姑娘的头。

李书恒突然后退两步,深深给婆孙俩鞠了个躬,然后转身朝城门方向奔去。

三、失之交臂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好在这一天既不是什么节假日,也不是周末,所以,古城内的游人并不算太多。

李书恒找到了城门入口,穿入古城里的巷道中,凭借记忆,寻找着龙凤银饰店。

银饰向来是古城里吸引游客目光的一种产业,所以,在这十年间,这里增加了不少银饰店,而且,无论是规模还是装修风格,都与李书恒记忆中的样子差不多。加上毕竟对这古城不是太熟悉,他一下子居然无法找到那家店。

焦急之中,他突然感觉两眼一黑,差点栽倒在地。此时他才想起,由于寻找陈雨娴心切,这几天以来,都没怎么好好饮食、好好休息,特别是今天,从早晨一直到现在,颗粒未进、滴水未沾,可能是出现了低血糖现象。

他随便找了一家饭馆,边吃边向服务员打听:“请问一下,我记得你们这儿的龙凤银饰店就在这附近,怎么今天老是找不到?难道这店搬家了吗?”

“哦,老板,你是问龙凤银饰店啊。那家店没搬,还在老地方,不过改了一个字,叫龙祥银饰店了。我们当地人,叫龙凤银饰店叫习惯了,所以一下子纠正不过来。”服务员解释道。

“原来如此。龙祥银饰,我刚才好像看到了,就在城门口向右五百米左右的地方对吗?”

“对,就是那儿。”

李书恒一阵欣喜,随便扒了几口饭,喝了半瓶水,买了单,就冲出了饭馆大门。

来到龙祥银饰门口,果然看见了店内那顶银光闪闪的凤冠,可是,银饰店旁边的门脸儿,却是关着门的。卷闸门上,既没留有电话号码,也没有任何联系方式。

李书恒控制不住激动的心情,上前敲门大喊道:“雨娴,你在里面吗?雨娴,我是李书恒……”

由于敲击声过大,引得隔壁一家店的一个肥胖的中年女人探出头来,想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喂,小伙子,你是找陈姑娘的吗?”中年女人问道。

“对,我找陈雨娴。”李书恒回答。

“哎呀,这就不巧了,这个时候,她应该回家去了吧。”中年女人道。

李书恒一惊,问道:“回家?她在这儿有家?”

“瞧你说的,谁还没个家啊。没有家,住哪里去?”中年女人玩笑似地答道。

“她……难道……难道她在这里……在这里已经成家了?”李书恒只觉得心里一阵钻心地疼。

“你这小伙子,真会开玩笑。我是说她回家去了,可没说她成家了。”中年女人笑眯眯道。

李书恒松了口气,转而又疑虑重重道:“她不是本地人,在这里怎么会有家?”

“她不是本地人吗?这个我倒是没太注意。”

“大姐,你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吗?”李书恒被这女人一说,更加糊涂。

“这个我倒不知道,那姑娘不太喜欢和周边的人聊天。”中年女人说道。

“大哥,你是在找陈雨娴吗?”李书恒身后一个身着职业装的姑娘问道。

李书恒转过身看了看这个姑娘,使劲点了点头:“你认识陈雨娴?”

“是的。她常常到我们店里来看那顶银凤冠,所以我们就熟悉了。”

“她是不是本地人?”李书恒又开始激动。

“不是,她说话的口音,和你一样。”

“她……她是不是有一头漂亮长发?”

“对,她是有一头长发,人也很漂亮。”

“你……你知道……知道她去哪儿了吗?要怎么才能找到她?”李书恒连声音都已开始颤抖。

“她说她本来是在这儿等一个人,闲着无聊才租了个门脸儿做点小生意,一是想打发时间,二是想赚些钱养活自己。但是,她已经在这里苦苦等了五年,那个人也没来,她说她支持不住了。因为,这五年来,她做这小生意不但不赚钱,还得往里贴。加上雨娴姐心地善良,常常资助江边那几个小孩,这几年来,入不敷出,用尽了她的积蓄,她只有回家去了。”制服姑娘说道。

“你有没有她的联系方式?”李书恒心急如焚。

“没有。为了节约钱,雨娴姐连手机都不买,平常都是用公用电话。”制服姑娘道。

李书恒一听,不由泪如泉涌,哽咽着问道:“你可知道,她……她是什么时候回去的?回哪里?”

“她今天下午走的,好像是说回上海。”

李书恒突然放声大哭起来,哭得就像是个做错了事情的孩子。

“大哥,你别哭啊,你……你莫非就是……雨娴姐要等的那个人?”制服姑娘忍不住问道。

李书恒哭着说道:“对,我就是……她要等的那个……无用的……超级无敌大废物!”

四、尾声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见面手难牵。

十年相隔两茫茫,因为当年的一个约定,两人心意相通,都来到了这座见证过他们真诚爱情的小城,却又阴差阳错,与彼此失之交臂,相隔千里。

难道,冥冥之中他们的命运早已被上天安排好,注定今生无缘?

如果注定无缘,为什么陈雨娴会在这座古城里痴痴等他五年?如果注定无缘,李书恒又为什么会再次得以知晓她的消息?

夜已深,人已醉。

沱江边一所民宿内的阳台上,摆满了空啤酒瓶。

李书恒向来不喝酒,可现在已经醉得像条死狗,躺在那一堆空酒瓶中,鼾声如雷。

他实在太累了,累得已经濒临崩溃。

醉,对现在的他而言,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因为,醉了之后,至少没有了痛苦。

醉了之后,至少还可以做做梦。

或许,在梦里,他与陈雨娴,再也不用被这该死的命运所捉弄;在梦里,他终于可以牵着陈雨娴的手,风里雨里陪伴她一生……

有的人喜欢长醉,不愿意醒,是因为醒来之后,就得面对现实。

现实往往比较残酷。

可这世上,又有谁能真正做到长醉不醒?

只要人还没有死,就总会醒来,总得面对现实。

李书恒还是醒了,他一睁眼,就听到了“哗啦啦”的声音。

那是被他压扁的易拉罐酒瓶发出的声音。

他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

太阳当空,已是正午。

他迷迷糊糊爬起来,迷迷糊糊来到洗漱间,看到镜子中的自己,猛然一惊。

只不过一夜时间,胡须就爬满了他的脸颊。加上蓬乱的头发,满身尘埃,看上去就像是个落魄的中年人。

“难怪有人说,爱能够成就一切,也能毁灭一切。看起来,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他自言自语道。

简单洗漱了一下,整理整理衣服,他就走出了民宿的大门。

沱江岸边的栈道上,又开始人来人往。阳光下,这座小城依旧古朴典雅,充满魅力,令人遐想连天,流连忘返。

可是,即使它再美,也不是李书恒的家乡,该离开时,还是得离开。

“大哥哥,你终于来了。昨天你买的手工艺品,全都忘了拿了。”那个脸蛋儿圆圆的小姑娘蹦蹦跳跳地跑到李书恒面前拦住了他。

李书恒蹲下身去,像她奶奶那样怜爱地摸了摸她的头,微笑道:“小妹妹,你是个很诚实的孩子。那些手工艺品,大哥哥全送给你作为奖励,好吗?”

这一次,小姑娘没有回头去看她奶奶,睁着一双圆圆的眼睛,很认真地说道:“不好。我昨天都说了,要大哥哥买下那些手工艺品之后,送给你的女朋友。奶奶说,除了你的女朋友,谁也不能拿走它们。”

李书恒听了,抬头看了看坐在栈道边一脸慈祥的老妇人,低头沉默了一会,才又颤抖着声音对小姑娘说道:“小妹妹,你去告诉奶奶,大哥哥的女朋友走了,离开了这里,我没能找到她,所以,已经用不着这些手工艺品了……”

“大哥哥,你骗人,陈姐姐根本就没有走。”小姑娘咯咯地笑着,抬手指向李书恒背后。

李书恒缓缓转过头,立刻就看到了陈雨娴早已梨花带雨的俏脸……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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