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到信息:
5月29日深夜,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公众号发布了胖东来起诉“红内裤”当事人“两个小段(小)”的一审结果。
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段某名誉权纠纷案,并当庭宣判,判决段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书面道歉信的具体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发布后30日内不得删除;段某赔偿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万元。
前一段闹得沸沸扬扬的胖东来“红内裤”始作俑者“裤头姐”被判罚款40万,道歉信30天内不准删除,虽然没有达到我们的预期,但是让造谣生事者付出代价,确实解气!
确实,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依靠胖东来的极致服务态度,红内裤当事人“裤头姐”(网名两个小段)嚣张跋扈,当时于东来放话,不解决宁可关闭胖东来。想想,这无端的小人让一个企业家心寒到什么地步,才放言宁可放弃自己的商业帝国,如今始作俑者“裤头姐”受到惩罚,真的是大快人心,至少让明事理的人知道,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造谣生事终将玩火自焚。
毕竟,胖东来一直践行者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它的极致服务的影响力远远胜过了同行,它是文明的符号,商业极致服务的标杆,恶意地诋毁和破脏水让人忍无可忍。就算处理结果出来了,我们仍然不能掉以轻心,毕竟那些为了蝇头小利的不法分子,诸如“裤头姐”之流比比皆是,如果想让社会安定和谐,对于这种头铁的癞皮狗我们要遇见一个打烂一个,还世间一个公平、公正,只有阳光灿烂,正气浩然,这样才能让现实中滋生的蚊蝇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