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丧的开场白,很应景了
天快黑了,下雪,风也刮着。一个乞丐,哆哆缩缩地走在雪地上。他光着脚,衣服也破烂不堪,街上空荡荡的,没有人会施舍他一个子儿。乞丐的目光不断往地上扫,一个面包,一些面条,哪怕是烂掉的土豆,他饿了一整天。
突然,他看到潮湿的角落里透出诡异的光,反射在银白色的雪地上。是钻石吗?他以为自己饿晕了,擦了擦眼睛,又在路灯下确认了半天。他笑了,看四周没人,小心地放进上衣的口袋。这突如其来地幸福让他不知所措,一个乞丐,一颗钻石,这不是在做梦吧。他认真地想过,最靠谱的办法还是把它当掉,换一笔钱。
于是他转身就往镇上的当铺走去。街角的咖啡馆飘出来一阵阵香味,乞丐往橱窗里看了一眼,决定了,拿到钱的第一件事,就是进去美美地饱餐一顿,咖啡再配上刚刚出炉的德式烤肠。他在咖啡馆门口停了下来,呆呆地站着。突然被人撞了一下,“破乞丐,滚开!”
他这才反应过来,于是,他改主意了——第一件事还是得去买一身像样的衣服,把自己收拾妥当才不至于被轰出门。他今晚还要去镇上的剧院看一场音乐剧,像所有的上流人士那样,反正他们也未必看得懂。
过两天,他要给自己找一间体面的公寓,带壁炉、地毯、浴缸和落地窗,还有院子。但他只能租,不能买,因为他还打算留一部分钱去买一块地,种上玉米或小麦。他越想越兴奋,他觉得自己很有当农场主的潜质,从前在农场当学徒的时候,一个磨刀匠告诉他的。
他以后会拥有自己的农场,有老婆孩子,不愁吃穿。他可以去环游世界,也可以出钱翻修村里的教堂,他会变成德高望重的人。想到这里,他突然觉得自己像国王一样富有,感觉不到冷,也感觉不到饿,甚至都忘了自己是个乞丐。
他走得飞快,再转过两个街角就是当铺了。乞丐越来越紧张,他有点舍不得,他没见过比这更美的东西了。可是,乞丐根本不配拥有钻石,大家肯定都这么想。要不是亲眼所见,说出来他自己都不信。
他想把钻石拿出来好好看一眼,伸手往口袋一模,再摸,没有;每个角落都摸遍了,再翻出来。啊,他看到了,口袋里,破了个很小地几乎察觉不到的洞。
大概一切只是幻觉,他踢了一脚路边的积雪,疼。这特么才是真的。
天已经黑了,雪还在下,风也在刮。一个乞丐,哆哆缩缩地走在雪地上。他光着脚,衣服也破烂不堪,街上空荡荡的,没有人会施舍他一个字儿。
若你愿意相信,这其实是一个爱情故事。
故事出处如下:
可是就像一个乞丐得到一颗钻石那样,他全身上下根本没有一个地方能好好珍藏它,而这也并不符合他自己的身份和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