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娘子您的红盖头呢?没带?这都能忘带?——婚俗
1、六礼
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2、纳采
礼物中必有的是一只大雁。
3、问名
带一只大雁。
问名字,把生辰八字写在庚帖上,交给媒人带回去算算男女二人有没有相冲相克的地方。
4、纳吉
再拿一只大雁(鹅/鸭/木鸟)。
正式把婚事定下来。
5、纳征
男方选择亲族中两位有官位、有才貌的儿郎,作为“函使”和“副函使”,带着长一尺二寸、宽一寸二分、木板厚二分、盖厚三分、内宽八分的杨木或者楠木盒子,盒子用五彩线扎缚,封题上“通婚书”。
走在最前面的是两匹押函骏马,不着鞍髻,以青丝做笼头,然后是抬那个放置着杨木楠木礼函的人力轿子,礼函旁边有三名漂亮婢女守着,再后面抬着的是五色彩缎、大束锦帛、成堆铜钱、猪羊牲畜、米面粮油、野味猎物、点心水果、奶酪油盐、酱醋葱姜。
女方家,在男方到达之前,先设一张大矮床,床上再放个案子,岸上设香炉、水碗、刀子。
函使到达以后,女方父亲接过礼函,用刀子撬开盒盖,拿出里面的一张精美好纸,展开,当中朗读《通婚书》。收下这封书信,也拿出另一张书信,《答婚书》,放进同样规模的礼函里,送给两位函使,劳烦人家带回去给男方家里。
从此女方算夫家的人了。
6、请期
男方算好了办喜事的日子,派媒人上女方家请求准许。
也要带一只大雁。
7、亲迎
黄昏才迎亲。(原始部落社会“抢婚制”的风俗残余,“昏礼”。)
新娘礼服颜色为深青色衣服。头上可以戴一对掩耳的“博鬓”,然后用金银杂宝花钗簪笄之类插满。凤冠霞帔不需乱用。
新郎衣服:一、爵弁(九品以上子)。一种公服,要戴黑缨冠,青色的袍子,橙红色下裳,白纱里衣,黑色腰带,白袜红鞋,另有一些零碎装饰。二、绛公服(平民),红纱单衣,白内裙,黑靴子,比较接近于现代人概念里的“大红喜服”了。这种新郎装在唐代很流行,婚礼上男穿红,女穿绿,这也是“红男绿女”一词的由来。
唐朝的官方规定,小伙子们结婚的时候,都可以穿比自己真正品级高一些的礼服,这叫“摄盛”,也是为了表明政府鼓励婚配的要读。
弄女婿。
蔽膝,红盖头。新娘在婚礼的前半段,在自己家里,基本上是不蒙面的。可以是任何颜色的。只有登上婚车出门前,才给蒙上。南北朝的时候才兴起来。
障车族,一些凑热闹开玩笑的家伙,他们在婚车经过时拥上来围堵道路,唱歌跳舞要吃要喝要财帛。伸手的时候嘴里还要唱许多词。
到男方家后,领头的婢妇把毡席铺在车下,后面人依次铺开成一条路,直引进家里大门。新娘在毡子上走过去,身后就有人把踏过的毡席拾起来,小跑着继续往前铺,这个仪式叫做“转毡”或“传毡”,要保证新娘子从车上走进室内的一路上都脚不沾地。
先用三升粟把石臼填满,把三斤麻把窗子塞上,用一张席子把井口盖住,大门门楣上还要放三支箭,新娘子就从箭下走过去,进院子以后,要先拜猪圈,再拜炉灶。拜的时候,夫家公婆以下人等,纷纷从偏门出院子,再从正门进来,一个个都踩在新娘子的脚印上,叫“躏新妇迹”。
弄新妇,以口头调戏为主。
小夫妻行礼圆房也不在屋子里,而要在院内西南角找一块吉地,搭起“青庐”和“百子帐”。这个帐篷当然是早已经搭好的,搭的时候,女家要专门派人来参加“撤帐”仪式,就是把一些果子金钱花钿之类往帐里四处抛撒,一边撒一遍唱《咒愿文》:“今夜吉辰,**女与**儿结亲,伏愿成纳之后,千秋万岁,保守吉昌。五男二女,奴婢成行。男愿总为卿相,女即尽聘公主。从兹咒愿以后,夫妻寿命延长。”
行礼时新郎要双膝跪地拜倒,新娘子不用跪地,双手在胸前合十躬身就行,这叫“男跪女不跪”,然后“坐账”。
同牢盘,喂新娘和新郎各吃三口饭。
合卺。传统酒杯应该是“以小瓢作两片,安置拓子里”。如果找不到小瓢,就用两个小金银盏子,让一对童子分别递给小夫妻两,同时喝一口。这时候还有人用五色丝锦把新娘子和新郎的脚趾系在一起,“系本从心系,心真系亦真。巧将心上系,付以系心人。”
有人帮新郎脱衣服。吟诗。
新娘脱衣服,先是去“帽惑”,一种类似于假发的头饰吟诗。再摘掉头上的花吟诗。为新娘和新郎梳头合发,吟诗。
第二天起来,拜见舅姑(公婆)。三个月以后去夫家的家庙里行礼。
8、二女五男
两个女儿五个儿子,唐朝人认为的最理想的生育情况。
9、唐朝郡望大户
太原王、郭,郑州崔、陈,河东裴、柳,陇西牛、羊,南阳张、李。
10、在唐朝,有一个很普遍的现象是,如果结婚时女家比男家富贵、势力大,或者男家不在结婚当地,那婚礼全程都在女家举行,什么撤帐、同牢、合卺,全是女家一力承办。甚至结婚后很长时间内,小夫妻俩也是生活在女家的,这现象大家都习以为常,新郎不是那种被人看不起的“上门女婿”。
二、斗二奶,打小三,唐朝麻辣主妇的婚后生活——婚后生活
1、一介平民想通过驿站寄家信,基本不可能。互通情书这种小情小调的甜蜜事件,在唐朝的婚后生活中,所占比例是非常小的。
2、良贱制度
贵族、平民之类的“良人”,和奴婢乐户之类的“贱人”,两个阶层之间绝对不准通婚(指明媒正娶)。法律规定,如果男人立自家隶属“贱籍”的婢女为正妻,那官府要出面干涉,判男人做两年苦役,女人打回原阶层还去当婢女,不准享受正室待遇。
3、在当时的唐朝朋友之间相互赠婢、赠妓是很流行的贵族范儿。
4、作为家主“一不小心”把奴婢活活打死了,不入罪。
5、按当时风俗,可以要求回娘家(也叫本家)待产,生活习惯更舒适些,娘家人也会照顾得更周到,一般夫家不会反对。
参考文献:
姚平.唐代妇女的生命历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三、嫁妆还我,赡养费拿来,负心汉咱离婚吧!——离婚手续
1、七出
①无子。(唐律规定,正妻要年满五十岁以上无子,才能使用此条。)
②淫佚。
③不事舅姑。
④口舌。
⑤盗窃。
⑥妒忌。
⑦恶疾。
2、三不去
①京持舅姑之丧。
②娶时贱后贵。
③有所受,无所归。
3、“七出”与“三不去”特殊情况
若犯了“恶疾”和“奸”这两条罪名,那么即使符合“三不去”的情况,夫家也可以秀气。除这两条以外,只要符合“三不去”,即使犯了“七出”的其他五条条款,夫家也不能休妻。
4、如果丈夫在妻子没犯七出、没犯“义绝”条款时,蛮不讲理应把妻子秀了,官府会判他一年半徒刑,把妻子追回来,不准脱离关系。如果妻子犯了“七出”里的其他五条,但有“三不去”的情况,丈夫还是把人家秀了,丈夫要杖打一百,妻子仍旧要追回来。
5、休妻程序
把休妻的情况写个书面文件,他的父母、叔伯、姨舅要在文件上签名,妻子这边的父母、叔伯也要在文件上签字同意,连带邻居朋友见证人什么的一起签名作为凭证。
8、义绝
夫妻双发可能都不想离婚,但是官府会强迫他们离婚,情形如下:
①妻打骂夫的父母、祖父母。
②妻杀伤夫的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姐妹、姑。
③妻蓄意谋害丈夫。
④妻与夫的近亲通奸。
⑤夫与岳母通奸。
⑥夫殴打妻的父母、祖父母。
⑦夫妻双方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姐妹、姑互相杀害。
9、和离
协议离婚。
名义上,和离的主动权还是掌握在丈夫手里,所以要写一封《放妻书》。
把嫁妆原价归还,给妻子一笔足够三年花用的赡养费。
10、“七出”是南方提出离婚,“义绝”是官府出面判定离婚,“和离”是双方协商。“七出”和“义绝”,一旦夫妻以这两种方式离异,都是非常伤感情的,两个家族之间基本上也都会由此结下仇恨。同时,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在当地都会落下不好的名声,总之是影响安定团结,不利于维护和谐。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男女两家不想撕破脸皮的话,八成会选择“和离”。
11、在唐朝和唐以前,女子离婚、再婚都是很常见的现象。
12、离婚后回娘家吃白食,父母死后,当家的兄弟有责任继续供养,就算兄弟死了,继承家业的侄子也要一直供着你白吃白喝到死为止,死后还得按礼制为你服丧。这是唐朝人普遍认同的家庭责任,如果做不到,要受社会舆论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