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我的最近的前女友——如果我们的关系可以称之为男女朋友的话,不管怎样,一个人从你的生命中离去,毋庸置疑会产生一种被抛弃的感觉。分手是她提出来的,就我们的关系来说,这种感觉谈不上令人痛彻心扉,然而我亦不能将它当作偶遇擦身而过的路人一般浑然不觉。唯一能够确认的是,她曾经走进了我的世界,清清楚楚的。
在此一年前,我们同在一个单身交友群里,这种群在网上俯拾皆是,只消在交友软件键入“单身”或者“交友”就会弹出来一大片。加入这种聊天群纯粹出于我一时的心血来潮:尽管持续性的迷恋单身,但偶尔也会冒出摆脱单身生活的意识来。然而结果是令人失望的,几十个男男女女聚在一个聊天室里除了发红包就是讲些黄色笑话而已。
和她初次见面,是在群主组织的一次聚会上,这种聚会隔三差五就会举行,因为每次举行她都会给群里的每一个成员发一条通知,其内容无外乎是在何时何地举行派对,目的是交朋友找对象,方式是男人出钱,女人免费,不能说公道,但也并非不能接受——去哪里吃喝玩乐不要钱呢?唯一存在疑点的是每次聚会都在同一家会所,很难搞清这个群主同这家会所有没有什么潜在的关系,大约这也是所谓单身经济的一部分吧。在我收到几十次通知以后,我决定去一探究竟。
我坐在包着珊瑚绒沙发的一角,一边喝着不太地道的苏格兰威士忌一边旁观,诺大的包间里混杂着酒精、香烟、廉价香水和空气清新剂的味道,Lollipop乐队的《Batte Forte》从音响里缓缓流出,多么熟悉的摇摆曲!气氛被撩拨的恰到好处,在令人目眩神迷的灯光下,十几个素不相识的人聚在一起喝酒、交心、玩游戏,看起来是一场狂欢,一如在网上一般倾盖如故。
她显然注意到了我,衣袂飘飘的朝我走来,撩起洋红色礼服的裙摆,在我的身侧坐下,从年龄上看她可能要比我长一些,只见她优雅的举杯同我的高脚杯轻轻一碰,酒杯的碰撞发出令人愉悦的声音。
“独坐一隅可是很难交到朋友的哦”。
“无所谓啊”。
“到了这种地方还愁眉苦脸的,你怕不是搞传销的吧?”
“怎么说?”我凝视着眼前这个焕发着知性气质,打扮的很精致的大龄女人,竟有些莫名的气愤,她似乎也觉察到了我的不悦。
“别介意,我是说通常搞传销的只有两种人,第一种对世界极其绝望,第二种是想一夜暴富,你显然不是后者。”
“谈不上绝望,偶尔有些失望罢了”。
“都在什么情况下呢?”
”譬如你身上穿的这件漂亮的礼服,当你知道它是用黑乎乎的煤炭做出来的时候那种失望。”
“你说话倒蛮有趣”。
“第一次有人这么说我”。
“会玩骰子吗”?
“如何不会”?
聚会结束的时候,我们都喝的醉意微醺,几乎是自然而然的的,她抱着我的腰,我则搂着她的肩膀钻进了隔壁的快捷酒店里,在酒店房间柔和的灯光下,我们赤身裸体的抱在了一起。
昱日醒来,我直感觉脑袋昏昏沉沉,四下张望,她已不见了踪影,床头柜的烟灰缸里有两个沾着口红印的烟头。我泡了一杯浓茶用以消除前一夜的宿醉。一杯茶喝完,犹自在梦里一般。手机里倒是留下了一条短信:
hey,mrboy,昨晚睡得好吗。
我敷衍的回复她一句还好。诚然,同女人睡觉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同一个相识仅一晚上的陌生女人睡觉,心底总有一种空荡荡的感觉。
少顷她问我有没有处女情结,我告诉她我没有,只有自己是处子之身的人才有资格要求对方是处女,否则都是虚伪之辈。
回到家的时候我给她发了一个红包,她回我一条信息:你是想进局子吗?这是金钱唯一不好的用处。交往如何?
如此我们很快便开始了交往,说是交往,不过是局限于偶尔花一个晚上出去吃顿像模像样的晚餐,看一场没滋没味的电影,继而去酒店做几通索然无味的爱罢了。且这种约会必须符合一个重要的前提:我们都淡忘了上次约会后的失望。只是每次结账,她总是抢着付钱倒让我常常觉得不好意思,我们近乎默契的保持着彼此都感觉舒适的距离,几乎从不过问关于对方的话题,各自的朋友圈里也从来不会出现关于对方的任何文字和照片。很长时间里,我仅仅知道她的名字叫Lisa——当然不是她的真名,平时工作很忙,开一辆样式古怪的宝马mini,除此之外,在酒店做爱的间隙,她常常会枕着我的胸口拿起手机看《生活大爆炸》或是《破产姐妹》,且常常笑得花枝乱颤,那是一种平时很难见到的久违的笑,看来很喜欢美剧,而我则自顾自的玩着我的手机游戏。
如此一来二去,到了北风呼呼涌进这座城市的时候,我们一边宣称自己是不婚主义者,一边尝试互道晚安,但是坚持了没多久,彼此都觉得过于麻烦,况且没有一丝温度的晚安也无法让人感受到一丝温暖,完全是一种多余。
情人节过后,她给我发了一个红包,红包的祝福语上是一句:分手吧。我没有收下那个红包,从此以后,便再也没有联系过。
说千道万,不过是一场游戏而已,这是既定的事实,我们不曾爱过彼此,体面的分手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至少不用拷问自己的良心,我们曾短暂的拥有过对方的身体,且互不拖欠,最多算是互相扯下了对方的遮羞布这点程度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