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之前,我认识了一个人,ta 勇敢,有个性,喜欢就去追,不喜欢就骂,张扬又让人无法反驳,因为,ta 执着于对的事情。
前天跟 ta 聊天了,隔了 2 年再次联系。
很惊讶,也不惊讶,ta 在做超市收银员。
一开始,我以为是孔乙己脱掉了长衫,内心可耻地觉得同情 ta。深聊几句,才知道,ta 在为梦想做铺垫,ta 的心里有个学术梦,并且果断选择为之持续奋斗!
很酷,很勇,还是那个 ta。而我却迷失自我很久了,原来,我才是应该被同情的那个……
我曾跟朋友说:如果 ta 愿意,ta 可以让很多女孩忍不住爱上 ta。
当然, ta 是个女孩,很酷的女孩!
很幸运,她是我的朋友,一个很酷的朋友!